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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光大师:食肉之人,虽不自杀,亦难免杀业


   日期:2012/7/17 14:13: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印光大师:食肉之人,虽不自杀,亦难免杀业

 

民国莲宗十三祖——苏州灵岩山寺印光大师


接大圆书,谓居士与夫人,并令郎,皆欲皈依于光。夫光一迂腐不堪之粥饭僧,大圆不详察而谬为皈依,何居士又踵袭其谬,而不以为浼乎。虽然,泥塑木雕之佛,敬之亦可生福。汝既发心,且即将错就错,一旦翻然悟其非真,不妨再转而敬真佛,固未始不可也。今为汝取法名为智纯,令夫人为智本,以众生本具佛智,由烦恼夹杂,则如金在矿,不得真实受用,则此本具之智,变而为妄知。虽此妄知依本智而起,而本智之体用全失,若反而念佛以自摄其心,则其智渐归于纯而得其本矣,此与令夫妇命名之大意也,不知有合於于汝心否。

又智本既能持月十斋,年三斋,何不长斋,食彼之肉,养我之身,人固习而安之,试一反思,则将战惧不安,况实杀之食之乎。孟子谓如知其非义,斯速已矣。夫与子皆长斋,汝何忍不长斋。净业正因,以慈心不杀,修十善业为第一。食肉之人,虽不自杀,亦难免杀业。以非杀无肉故,以钱雇人代杀故。

扶球当名福球,以环球之祸,由于不知因果报应生死轮回之事理,遂致任自己野蛮心,行弱肉强食,互相残害之惨事。

汝既皈依佛法,当以此事此理,由自行而渐及于他,俾一切内而眷属,外而乡党邻里与一切相识之人,同知此理,同皆诸恶莫作,众善奉行,戒杀护生,吃素念佛,则杀业消而风俗淳厚,神人和而天下太平矣。

诸恶莫作二句,乃三世诸佛之略戒经,切勿浅视,当从举心动念处审察。若能推致其极,尚可以上成佛道,况其余福慧果位乎哉。佛于大乘经中屡言之,非出于阴骘文,乃文昌帝君引用佛经耳。其余修持净业之说,文钞中具说之,此不详书。


增广印光法师文钞卷第一《复袁闻纯居士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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