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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桑陀美仁波切:十业道及果报


   日期:2016/4/4 16:40: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第二、分别思惟分二:①显十业道而为上首,②决择业果。今初﹞

第二分别思惟。所有的业都具有上述四个特点,现在再分两部分来思惟,一、显十业道而为上首,二、决择业果。业有很多种,可以略分为十类,叫十业道,「上首」就是最主要的。然后下面各别地来谈每一种业会感得什么果。

【◎ 如是了知苦乐因果,各各决定及业增大,未作不会,作已无失。彼当先于何等业果所有道理发起定解而取舍耶?总能转趣妙行恶行三门决定,三门一切善不善行,虽十业道不能尽摄,然诸粗显,善不善法罪恶根本诸极大者,世尊摄其扼要而说十黑业道。若断此等,则诸极大义利扼要亦摄为十,见此故说十白业道。】

我们不是要离苦得乐吗?现在了解一切的苦乐一定有它的因果关系,主要的原则就是上面这四点。我们应该先从什么样的业以及它的果,去思惟观察而生起决定不移的、正确的认识,然后照着所知的道理,该做的去做(称为取),不该做的不要做(称为舍)呢?

总的来说,能够使我们造好的妙行或坏的恶行就是身口意三门来决定,一切的善业、不善业很多,虽不能用十种业道完全含摄,但是世尊简单扼要地把眼前我们所对一切善法、不善法,最根本、最重大的总摄为十种,恶的叫十黑业道;我们了解这个不好,想办法把它断除,就会产生最大的好处、义利,把这些含摄起来,同样也可以摄成十个白业道。因此我们了解了业的总相以后,要趣入的最明显的大要,不外乎这十种,坏的方面叫恶业感苦果,断除了以后叫善业感乐果,一切义利的根本从此而起。

【《俱舍论》云:「摄其中粗显,善不善如应,说为十业道。」《辨阿笈摩》亦云:「应护诸言善护意,身不应作诸不善,如是善净三业道,当得大仙所说道。」】

这里引两本经论,一本是《俱舍论》,一本是《戒经》。《俱舍论》说:把最粗显扼要的善跟不善业总摄起来,就是这十业道。《戒经》上面告诉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是:「应护诸言」,这就是身口意三业当中的口业,「善护意」就是意业,「身不应作诸不善」,身不要作诸不善业,这是身业,如果能够断恶修善,清净身口意三业,就能够得到佛道,大仙就是佛。能够依大仙所说的道去做,就能够证得灭谛,灭除一切烦恼,痛苦就能彻底解决。从身语意三业当中再开出来,身有杀盗淫三种,语是妄语、粗恶语、离间语、绮语四种,意业是贪瞋痴三种,总摄为十种。

p. 121

【由善了知十黑业道及诸果已,于其等起亦当防护,使其三门全无彼杂。】

我们对这十种黑业道以及它所感得的果能够善巧地了解了以后,平常就要从起心动念的细微处努力去防护,使身口意不会被不善所杂染。真正的防护是从等起防起,等起就是做这件事情内心当中启发的因缘。平常我们心对境的时候,等起有两种状态,一种是自己不知道,习惯性地就做了,还有一种是自己内心很明显的欢喜或讨厌,通常不外乎这两种状态。

现在我们仔细对照内心认真去检查一下,第一种是心里并没有刻意去想就这样做了,有没注意到自己常常有这种状态。举个简单的、实际上的例子来说,今天我在厨房看见有一个容器,上面几个字,可是这些字是上下颠倒的。或者我们拿书的时候应该端正地拿,可是有的人的习惯是随便拿,乃至拿成颠倒,他自己并没有辨别清楚。如果你去注意,太多地方就是这样,这是习惯性的,自己察觉不到,若察觉到,应该不会这样做。

察觉不到的这个,好像内心当中没什么动机,他并不是喜欢把这东西倒过来拿,也不是由于讨厌这东西而把它倒过来,可是他就会倒过来拿。请问这是什么等起?前面我们刚讲过,《本生论》云:「由修善不善诸业,诸人即成惯习性,如是虽不特策励,他世现行犹如梦。」不管善业也好,不善业也好,慢慢地久了以后,习惯就是如此,那时候不要策励,一对境自然而然就现行,就像作梦一般不由自主,习惯性的就是如此,在不知不觉当中就会去做。

这个等起就是以前你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所以我们现在有很多都是习惯性的动作。了解了这个特点以后,应该知道对我们不好的要努力改。可是我们有一点非常糟糕--会保护自己的习惯,因为自己也没感觉到,一遇缘它就来了。譬如打瞌睡,你注意观察,有的人说闲话的时候眼睛瞪得很大,叫他睡觉也睡不着,而该做事情的时候,他就打瞌睡了。他不会感觉到的,可是就会这样。在我们所有的生活中,这种状态都很明显,但不去注意根本不知道,因此在这里,我愿意在「等起」这两个字上面提醒大家。

今天早上就有两个例子,我在办公室里面也看见一包传真纸,有人习惯性地把它拆开来,字很明显,却放颠倒了。其实平常太多这一类的事情,我不是责备他,只是透过这个事相感觉到我们人就是这样。做为佛弟子应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注意到了,就应该努力改。人最明利的是眼睛,意根虽然非常利,但是它很难缘到现量,缘出来的往往都是非量,这点先不谈。现在眼睛瞪得大大的,这么简单的东西放在前面竟会放颠倒,请问我们要想学深细的东西做得到吗?也许有人说:「哎呀,这是小事情!」我们现在就必须在小事上练习,正因为小事,做错没太大关系,譬如一包盐虽然你拆颠倒了,它并不会因此而味道改变,咸的变成甜的;但是经论上面讲的道理,如果你弄颠倒了,会产生什么后果啊?你希望离苦得乐,能够生天乃至成佛,结果变成离乐得苦,乃至上刀山、下地狱。所以必须要从小事上注意,使我们六根非常地明利。就像练字一样,一开始当然不允许在正式的招牌上去练,随便先拿一张草稿纸,练坏了丢掉没关系。有些人脑筋好像蛮好,可是就是粗心大意,我们要记得兔子跟乌龟赛跑的公案,千万不要凭借自己的脑筋灵,最后输也输在这个上头,这一点我在此顺便一提。

【习近十种善业道者,即是成办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种义利所有根本,不容缺少,故佛由其众多门中数数称赞。】

要从起心动念防护起,努力去练习我们应做的十种善业道。古人说:修行的人,熟处转生,生处转熟。熟处就是我们以前一向习惯的十恶业道,要慢慢远离,生处就是十善道。我们都不熟悉、不善巧的,要慢慢把它转熟,所以这里用一个词--习近。如果能够把它转过来,善巧了知什么是黑业以及感得什么果,从内心当中努力去防护,使身口意不要犯,这个时候就变成十种善业。十善业道是能够成就从下中上所有一切应该走的道,及我们希望得到的两种利益的根本。两种利益就是增上生和决定胜。增上生是成就佛的报身因,决定胜是成就佛的法身因,诸佛是「二足尊」,这两样东西究竟圆满了,才真的是世间最珍贵的,我们所希望、祈求的就是这个。这个义利的根本就是从十善业开始的,决不可以缺少,所以佛在很多地方数数称赞。下面是引经证明。

【《海龙王请问经》云:「诸善法者,是诸人天众生圆满根本依处,声闻独觉菩提根本依处,无上正等菩提根本依处,何等名为根本依处?谓十善业。」】

《海龙王请问经》有好几种版本,我们现在流通的《十善业道经》,就是《海龙王请问经》当中的一品。这部经说,诸善法是人天众生的圆满根本依处,它是根本而且圆满。这十样都做到了,在人天当中,你要得到的都能圆满。根本就是生到人天,但人当中也有很多长得残缺或贫穷等诸多不理想,这就是不圆满,这里是不但得到人天身,而且样样圆满。再向上,声闻、独觉的根本依处也从十善业开始,而且不但是声闻、独觉的根本依处,也是佛菩萨无上菩提的根本依处。对境的时候止住十恶业,你能够挡住它,这就是十善业。不只说出道理来,下面还用种种比喻,是表示强调,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咛教诫。

【又云:「龙王,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国土、王宫,一切草、木、药物、树林,一切事业边际,一切种子集聚,生一切榖,若耕若耘,及诸大种,皆依地住,地是彼等所依处所。龙王,如是此诸十善业道,是生人天,得学无学诸沙门果,独觉菩提,及诸菩萨一切妙行,一切佛法所依止处。」】

经上面龙王问了一个问题,佛回答说:就像一切的聚落(就是普通的乡村)、都市或城邑,乃至大一点的国土、王宫,这些主要是人聚集的地方,以及所有的草木、树林,所有我们能做的一切事情(边际就是所有的一切,没有一个例外),所有种子的集聚,出生一切谷物,不管耕或耘;总之,或者是正报,就是有情,譬如人,或者是依报--无情,譬如树木、谷物,以及我们在这个过程当中做的种种事业,比如种植、收成,人无非在这样的方式当中相续下去,这些东西千变万化,各式各样,但它有共同的特点:皆依地住,统统靠着地而安住、存在,地是它们共同的依处。十善业道也是生人天、得学无学沙门果、独觉菩提及一切菩萨所有妙行等,一切佛法所依止处。就像大地是一切有情、无情以及种种事业的根本依止处是一样的。也就是特别强调,我们要想得到好处,小到人天、大的到无上菩提,根本所依就是十善业道。

【是故《十地经》中,称赞远离十不善戒所有义理。《入中论》中亦总摄云:「若诸异生诸语生,若诸自力证菩提,及诸胜子决定胜,增上生因戒非余。」】

所以《十地经》当中,特别称赞十善的戒(就是我们归依了以后,誓愿照着世尊告诉我们的戒法,要断十恶,行十善,称为十善戒),说它有非常殊胜的义利。经上这样说,《入中论》也这样讲。这部《入中论》有非常特别的意义,简单介绍一下。佛出世所说最重要的法,就是性空缘起。可是这个道理非常深奥,所以一直到龙树菩萨,才清楚地决择外道、内道,把佛法深刻的意义写成《中论》。《中论》的内涵很深,所以后来月称菩萨就写了《入中论》来解释,透过祖师的注解,我们才可以趣入真正的中道,了解性空缘起,这是非常重要的一部论。论当中说:「若诸异生」,异生就是凡夫,凡夫当中最好的是人天。「语生」就是声闻,因为声闻是听了佛讲的种种如法之语,如法去做而出生的圣者。「自力证菩提」是指独觉,独觉有一个特点,他并不是透过听闻佛讲的法而证果,他是自己开悟的,所以叫独觉。实际上是因为他宿生已经种了善根,虽然佛不出世,可是他一对境自然触发他的善根而能够证果,所以说是「自力证菩提」。「胜子」就是菩萨,由菩萨而证得佛。真正要修行是一步步的增上,决定胜及增上生的因是「戒非余」,没别的,就是前面讲的这十善戒,这是一切戒的根本。

这里把所有的业当中最重要的纲要先列出来,所以先总说十业道是上首。正面的讲完以后,另外有一种就是防错误,乃至于反显的,本论每一个地方讲完以后,大师总是把没有说完的统摄、补充,或者是破除邪执(错误的执着),下面一段就是破除邪执。

【◎ 如是不能于一尸罗,数修防护而善守护,反自说云:「我是大乘者。」极应呵责。】

上面一再说明,所有的善法都是从防止十恶的十善戒当中开始的,这是根本,所以一般来说,这部分都列入共下士。有很多增上慢的人不了解法的次第,自己连最低的共下士都没有,甚至连一个尸罗(十善戒当中的一个戒)都不能好好地努力去做,却自己觉得:我是大乘,那些都是小乘的内涵,不需要去做。事实上,不论大小乘都应该对最细微的戒要数修防护而善守护。前面特别讲,为了防止三门造恶业,所以要从等起(内心当中)努力防护。有时候对境当下自己完全感觉不到,因为无始以来这个习气太厉害,不精进努力的话它就是挡不住,所以下士就应该好好努力断十恶、修十善。虽然是下士,但是要求中士、上士也必须通过这个,所以叫共下士。而那些增上慢人连这个都做不到,他也不去防护,反而说:「我是大乘,这是为小乘讲的。」这是错误的邪见,所以大师特别说「极应呵斥」,这应该被极力呵斥。下面马上引经证明。

【《地藏经》云:「由如是等十善业道而能成佛,若有乃至命存以来,下至不护一善业道,然作是言:我是大乘,我求无上正等菩提。此数取趣至极诡诈,说大妄语,是于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间,说断灭语。此由愚蒙,而至命终,颠倒堕落。」颠倒堕落者,于一切中,应知即是恶趣异名。】

这个《地藏经》是《地藏十轮经》,单讲《地藏经》的时候,往往误解以为是《地藏本愿经》,现在这段文是出在《地藏十轮经》,地藏三经当中另外一本是《占察善恶业报经》,通常会把这三本经常放在一起说。《地藏十轮经》上说:透过修持十善业道最后能够成佛,假定有人乃至命存以来(就是在生前),连最起码的一个善业道都不曾好好地努力防护过,却说:「我是大乘,我是求无上菩提的,这个都是小乘、下士的,不要去管它。」如果这样说的话,这个人是「至极诡诈」,他是骗人,说大妄语,因为世尊很明白地交代我们必须这样努力。

如果你是外道还情有可原,人家知道你不相信佛,所以并不会因为你这样说而以为佛法就是这样。现在你自命为大乘,大乘行者是佛真正最重要的弟子,结果佛的弟子说不必护善业道,人家听了会说:「你看!这是佛的弟子说的。」如果大家都相信他,岂不是把佛法都毁掉了!所以这是最可怕的。这在戒当中叫大妄语,随便说一个普通的妄语,不一定会堕落到地狱,可是说这种话一定会堕落,非常可怕,因为所有的佛都这样说,他却把它否定掉。佛告诉我们的中道是最恰当最正确的道理,错误的见解有两种,一种叫常见,一种叫断见,现在这一类属于断见,这是见解当中最可怕、最糟糕的,所以大师特别说这个犯的是断灭语。这种人命终以后,由于他的愚痴,看不见事实真相,颠倒了,所以会堕落。大师特别解释经上说的「颠倒堕落」就是堕落三恶道,至于到哪一道去,后面的决择业果会告诉我们。

※﹝决择业果分三:① 显示黑业果,② 白业果,③ 业余差别。初中分三:① 正显示黑业道,② 轻重差别,③ 此等之果。今初﹞

上面是「分别思惟」业果当中的「显十业道而为上首」。下面第二部分「决择业果」,就是各别各别来说明它。这里分成三部分:第一、显示黑业果,第二、白业果,第三、业余差别。业当中有黑的、有白的,还有不能单单以黑白二者含摄的,统统放在「业余差别」中去说明它不同的特征。现在先看显示黑业果,当中又分三部分:第一个,先说明黑业道。然后同样造一个业也有轻有重,所以也说明一下业的轻重,最后才讲这个业感得的果。实际上这十个黑业道反过来就是十善业。

【◎ 云何杀生?〈摄分〉于此说为事、想、欲乐、烦恼、究竟五相。然将中三摄入意乐,更加加行摄为四相,谓事、意乐、加行、究竟,易于解释,意趣无违。】

第一个杀生,《瑜伽师地论‧摄决择分》说,任何一个业都有五个部分:事、想、欲乐、烦恼、究竟。五项当中的二、三、四项,也就是想、欲乐、烦恼,这些都是内心上的,所以将这三项含摄为「意乐」,所以五项就变成三项了,再加上「加行」,这样一来,总共就变成四项。好像项目减少了,其实内容反而增广,不但增广而且解释的时候更清楚、更明白,所以说「易于解释」,而要表达的内涵也并没有违背。下面就根据这四项来说明(实际上内容应该是六项,也就是前面的五项,再加一个加行)。

【其中杀生事者,谓具命有情。此复若是杀者自杀,有加行罪,无究竟罪。《瑜伽师地论》于此意趣,说他有情。】

这个「事」,就是我们造业所对的对象,譬如杀生,被杀的这个生命叫做事--造这个业的对境。杀生事者,就是具有生命的有情。具有生命的都是有情,如果我杀我自己--自杀,这个算不算杀业呢?算。但是下面说「此复若是杀者自杀,有加行罪,无究竟罪。」造杀罪的话,第一个要有被杀的对象,第二个是以什么心情去杀他,然后用什么方式去杀,把他杀死了。我想杀的对象叫事,而我有杀他的动机,因为有时候我并没有杀的动机,但也有可能杀,比如蚂蚁在地上,我不晓得,一脚把牠踩死了,虽然杀了,但是并没有犯杀的戒,一定要具备内心当中想去杀这个条件才算犯戒。这样虽然没有犯杀戒,那只蚂蚁不会白死,因为业决定一切,这到后面会讲。

实际上不要说蚂蚁,譬如我们伤人而犯了罪,世间判罪有两种,一种叫刑法,一种叫民法。刑法就是你有动机要去害人,被害的人就是事,你想去害人的动机就是你的意乐。单单有害人的动机而没有害的行为没有罪,人家也不知道。我有动机要去害人,也的确采取行为(加行)去伤害他了,但是他并没有受伤,或者是骗钱,结果你没有骗到,这个罪就不大。或者没杀死只是碰伤了一点,这个有一点罪;如果杀死了,这个罪就大。世间这种情况叫做刑事,你犯罪了。还有一种,我也没有想杀他,但是可能不小心把他弄死,现在有太多这种例子,经论上也常常有这种譬喻,譬如大家在一起玩,拿了石子随便丢,结果打死了一个路人,虽然杀了,但不犯罪,这个叫民事,但你得赔偿。

佛经里也是这样,从业去看是更深细,世间只是很有限的那部分,而佛法告诉我们:你所以误杀他,是因为当年他曾经误杀过你,别人有意害我跟无意害我,对我来说一样是死了,一样痛苦。所以不要认为误杀没有犯杀戒就没有关系!真正学了佛的人不可以这样想,应该知道你这样害了他,将来这果报会一点不差地回到你身上。

这是为什么我们佛弟子,从归依开始就要断除伤害别人的任何一点加行和意乐,乃至于开玩笑都不要。我们常会开别人玩笑,觉得很好玩,但是你想想看,别人开你玩笑,你痛快不痛快?假定别人开你玩笑说:「你这个家伙像猪一样。」你会高兴吗?事实上你并不高兴。既然你自己不愿意,那为什么要开别人玩笑呢?学了佛的人这种事情就不要做。开玩笑会伤人,对别人和我们自己都不好。平常就要慢慢养成这个习惯,不要觉得很轻松,小的地方觉得无所谓,慢慢地对大的也会轻忽,那麻烦就来了。

前面谈到自杀,这个被杀的有情是自己,为什么这样是有加行、无究竟呢?这个戒是在下士所谈论的,特别是大师在藏地,他受持的是一切有部的戒,一切有部判罪都是从形象上面判。佛陀所传的戒到后来分成很多不同的部派,藏地是用一切有部的标准去判的。假定以世间来说,就是我杀了人,人家要告我,结果这个状还没有告,我就死了,那个罪也就不成立了。同样的道理,我拿刀自杀,加行是有的,但等到我死的时候,造罪的这个人(我)已经死了,既然死了这个罪就不能成立,所以自杀没有究竟罪,不过这个是一切有部的判法。对于戒如何从根本上深入去学,因为现在不是讲戒所以不细说,但是我们要了解这个特点,所以大师根据戒说自杀只有加行罪没有究竟罪。另外《瑜伽师地论》则说杀生是杀别的有情,不是杀自己。以上是事的部分。

【意乐分三:想有四种,谓如于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于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初及第三是不错想,二四错误。】

内心当中分三样:想、欲乐、烦恼。想有四种情况,譬如我准备去杀张三,但因为晚上天黑,对方是不是张三看不大清楚,所以有两种情况:是张三,你也觉得他是张三而把他杀了;还有一种,不是张三,但你觉得他是张三而把他杀了。另外还有两种想法,他不是张三,你也觉得他不是;第四种是他是张三,可是你觉得他不是张三。一共有四种想,其中第一、第三是不错想:他是张三,我也觉得他是张三;或者他不是张三,我也觉得他不是张三,这个没错。二、四这两个想是错误的。所以杀生的时候,由于「想」的对或错,审罪就不太一样。

【此中等起若有差别,譬如念云:唯杀天授,若起加行误杀祠授,无根本罪,故于此中须无错想。若其等起于总事转,念加行时,任有谁来悉当杀害,是则不须无错误想。如是道理,于余九中,如其所应,皆当了知。】

他内心当中生起一个念头--我要杀天授(印度人的习惯,生了儿子就说这是天给的,或我祈祷后得到的,所以叫天授、祠授这些名字),却误杀了别人,那没有根本罪。所以克定对象时须无错想才可能结根本罪。另外一种情况是「于总事转」,就是说随便哪一个人来我都杀,因为一开头内心当中就「于总事转」,所以只要杀了就犯了,不需要错想或不错想的简择。这个道理,在其它九种业道当中也一样。

【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杀害。】

造业的时候内心当中的烦恼有三种状态:一种因贪而作,一种因瞋而作,另一种因痴而作,我们举实际上的例子来说明。一般来说,世间人杀生(譬如吃肉)是为了营养,这是为贪而杀。认为害虫对我们有害,就把它杀死,这是因瞋而杀。很多外道认为有些生物天生是让我们人吃的,这个是错误的概念,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他并不了解事情的真相,这样去杀就是因痴而杀。「等起者谓乐杀害」,内心当中欢喜去做杀害的事。想、烦恼、等起这三种属于意乐。

【加行中能加行者,谓若自作或教他作,二中谁作,等无差别。加行体者,谓用器杖,或用诸毒,或用明咒,随以一种起加行等。】

什么叫加行?就是这个杀的行为。能加行者包括我们自己做或教别人做。平常我们有太多的事情都会自作或教他作,杀生也是如此,自己去做固然是有杀生罪,教别人做,当别人杀的行为完成了,自己也同样的有杀生罪。加行体是指作这个行为所直接凭借的工具,比如用刀等器具或木杖、或用毒,或用咒。咒也是相当厉害的,一直到现在,民间还有用咒杀人的。随便用哪一种方式去伤害对方,这杀人的工具、方式就是加行体。

【究竟者,谓即由其加行因缘,彼尔时死,或余时死。此复如《俱舍》云:「前等死无本,已生余身故。」此中亦尔。】

什么叫究竟呢?就是我要去杀的这件事情彻底完成了。由于采取了杀这个行为,使他当场死掉了,或者当时虽然没死,后来他死掉了,只要他死了,那么杀这个行为就达到究竟圆满,杀生罪也产生了,所造的这个业也究竟圆满了。戒上面有一种说法,就像《俱舍》上所说「前等死无本」,假定我去杀人,结果被杀的人还没死,我就先死掉了,这个时候杀生的行为不究竟,所以没有根本罪,因为我这个生命已经消失掉了,我又换一个身体了。罪是以我来讲的,我还活着的时候他没死,所以就罪相来说,这个罪不究竟。这是《俱舍论》的说法,一切有部的判法也是这样。如果我们用另一种观点去衡准就不一定,戒律里有不同的派别,大乘戒的判法就不太一样,譬如宗大师所持的戒是一切有部律,但以他的见解来说是中观应成的看法,这两个是不一样的,到后面会讲。以上是说杀生,身三恶业当中第一个。

【◎ 不与取事者,谓随一种他所摄物。意乐分三:想与烦恼俱如前说。等起者,谓虽未许令欲。】

第二不与取,不与取我们称为盗,就是人家没有给你,你去拿了。不与取也是一样分事、意乐、加行、究竟。就事来讲,随便哪一样东西只要不是你的,是别人所拥有的--「他所摄物」。为什么要特别讲别人呢?因为有些东西是没有主人的,这个状况就另当别论。意乐就是内心当中的想法。「想」这跟前面一样,必须无错想,譬如我要偷某人的钱,我认为是他的钱,我去拿,但也有拿对了或拿错两种,所以实际上想也有四种。烦恼也是贪瞋痴三毒随一。

等起是他并没有允许你去拿,但是你有这样的想法。也就是说,明明晓得这是他的东西,他不会给我,我拿了是不好的,我就偷偷地去拿。这里面有一种状态,在戒里面叫亲厚想,譬如儿子内心晓得这东西是父母本来就要给他的,没有得到父母的允许而去拿,那不犯。像在家里面父母给我们的,虽然我们去拿的时候父母不知道,但我们不会心跳,父母看见了也没有关系;然而当我们拿别人的东西的时候,你就害怕他看见。不过这亲厚想是不能骗人的,自己内心要清楚,以后在戒里面再去细说。

所以等起是内心知道他并不允许,却要把这东西从他那里拿走。为什么叫离彼欲呢?本来是他的,他放在那里,我现在把它拿过来变成我的,我藏起来他也不知道,这东西离开原来的地方了,当你把那东西拿离开原来的地方,盗的业就成就了。

p. 123

【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加行体者,谓若力劫、若闇窃盗,任何悉同。此复若于债及寄存,以诸矫诈欺惑方便,不与而取。或为自义,或为他义,或为令他耗损等故,所作悉同成不与取。】

能加行如同前面所说的自作、教他二者都是。加行体就是所用的方式。盗有两种,一种是偷偷的,一种是硬来的,硬来称为抢,偷偷的叫偷,不管用哪一种方式,都是他不允许,而你把他的东西拿走。如果欠人家债,赖掉了不还,或者是别人的东西寄放在我这里,明明是他的东西我却把它吞没了,这个也是不与取。凡是用种种欺诈的方法,不管是为自己或为别人,总是由于这样,使别人损失了,这样的行为都是盗,都是不与取。

【究竟者,《摄分》中说:「移离本处。」于此义中,虽多异说,然从物处,移于余处,唯是一例,犹如田等无处可移,然亦皆须安立究竟。是故应以发起得心。此复若是教劫教盗,彼生即可。譬如遣使往杀他人,自虽不知,然他何时死,其教杀者,即生本罪。】

什么是究竟呢?〈摄决择分〉说:本来这东西放在这里,你把它从这里拿到别的地方,离开了它本来的地方,此时即盗业究竟。关于这个道理有各种不同的说法,大师的判断是--从这个地方拿到别的地方只是盗当中的一个例子,不能含括所有的盗,因为有些东西是不能搬动的。我侵占别人的钱,他的钱被我拿过来了,固然是移离本处,但若侵占别人的土地,土地是不能搬动的,「然亦皆须安立究竟」,但他还是要安立究竟。「是故应以发起得心」,就是当你觉得:「我已得到了!」的时候,就是盗业造作究竟。譬如侵占田地,你用涂改契约等种种方式,当最后你觉得:「我得到了!」那块地虽然没动,但你已犯了盗罪了。

如果不是自己做而是教别人做,当别人这件事做完成的时候,你的罪也就完成了。举个例子,譬如我派人去杀一个人或是盗一样东西,不是自己去做而是教别人做,当别人把我教他做的这件事完成的时候,这个业就完成了、究竟了。尽管我不知道对方何时死,当对方被杀死的时候,我的杀罪就完成了。盗也是如此,我派别人去拿,他生起得心的时候,我跟他一样盗罪已经究竟了。

下面欲邪行就是男女的行淫。关于这部分,我不在这里细说,重要的段落大概说一说就好。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四终

p. 124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五

【◎ 欲邪行事者,略有四种,谓所不应行、非支、非处、及以非时。】

欲邪行的事有四种:所不应行、非支、非处、非时。支是指女性的产门,处是处所--适当的地方,时是时间。

【此中初者,谓行不应行所有妇女及一切男、非男非女。此之初者,〈摄分〉中云:「若于母等、母等所护,如经广说名不应行。」如马鸣阿阇黎说此义云:「言非应行者,他摄具法幢,种护至王护,他已娶娼妓,诸亲及系属,此是不应行。」他所摄者,谓他妻妾。具法幢者,谓出家女。种姓护者,谓未适嫁,父母等亲,或大公姑,或守门者,或虽无此,自己守护。若王若敕而守护者,谓于其人制治罚律。于他已给价金娼妓,说为邪行,显自给价,非欲邪行,大依怙尊,亦作是说。男者俱通自他。】

首先说明不应该行淫的对象,这个只有结了婚的男女才可以,除此以外都不可以。母等所护是指她还没结婚,还在母亲所保护之下,这种情况就不可以。马鸣阿阇黎对此有比较慎重的说明。「他摄」是指他人的妻妾。「具法幢」者是指出家女众。另一种情况是她没出家,但她今天受了八关斋戒,那也不行。反正在她身上有戒,与这样的对象行淫是最严重的过失。「种护」指还没出嫁,由父母所保护的女性,或是由具有特别身份的人所保护的人。譬如以前的有钱人家,除了他的妻妾以外,还有一些女性是他家属,你也不能对她乱来。或虽无他护,自已保护也可以。王护是指王家所保护,包括宫廷里边的宫女等。乃至于娼妓,她本来卖淫,可是人家已经付钱将她订下了,这些都是不应该行淫的对象。这也显示出如果是自己给价的娼妓,不算欲邪行,大依怙尊阿底峡尊者,也同意这种说法。

【非支分者,谓除产门所有余分。马鸣阿阇黎云:「云何名非支?口、便道、婴童,腿逼、及手动。」大依怙云:「言非支者,谓口、秽道,及童男女前后孔户,并其自手。」此说亦同。非处所者,谓诸尊重所集会处,若塔庙处,若大众前,若于其境有妨害处,谓地高下及坚硬等。马鸣阿阇黎云:「此中处境者,在法塔像等,菩萨居处等,亲教及轨范,并在父母前,非境不应行。」大依怙师亦如是说。】

除了女性的产门以外,其它的统统不行,譬如同XING恋等乱七八糟的行为,这都是严重的错误。秽道即大便道,自手就是一般说的手淫,这个不可以。「非处所者」,做这件事时,一定要有适当的地方,凡是这里所列出的这些地方,绝对不可以。人一定有人的行为,畜牲才随便在那里都可以乱来。这是说不可以在不适当的地方行淫。

【非其时者,谓秽下降,胎满孕妇,若饮儿乳,若受斋戒,若有疾病,匪宜习故,若过量行。量谓极至经于五返。马鸣阿阇黎云:「此中非时者,秽下及孕妇,有儿非欲解,及其苦忧等,住八支非时。」大依怙尊亦复同此,稍差别者,谓昼日时,亦名非时。非支等三,虽于自妻,尚成邪行,况于他所。】

非时,这时间也有所限定,「秽下降」是女性月经来的时候,这个时候不适合行淫。孕妇怀了小孩快满胎的时候,或小孩吃奶的期间,或受斋戒,或有疾病,这些时候都不应该行淫。「若道量行量谓极至经于五返」,这也都包含在内。大依怙尊讲的也是一样,不同的是白天也是非时,一定是晚上的时候才可以。非处、非时、非支这三点,虽是自己的太太,如果犯这三点的话,也是邪淫,何况是别人,所以是很严峻的。这是欲邪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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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乐分三,想者,《摄分》中说,于彼彼想,是须无误。毘奈耶中,于不净行他胜处时,说想若错不错皆同。《俱舍释》说:作自妻想而趣他妻,不成业道,若于他妻作余妻想而趣行者,有二家计,谓成不成。】

根据《摄分》当中说,想一定要对。没有把对方错想成是其它人才算犯。但是戒律中不这么说,戒律中说,不管想错不错只要有不净行都犯。《俱舍释》说,把他人的太太错想成自己的太太而行淫,这个不成业道。把他人的妻子错想成另一个人的妻子而行淫,成不成业道有两种说法,或者说成,或者说不成,以上是宗大师列出各宗各派的说法。实际上我们现在应该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呢?原则上如果对初机,不妨放宽一点,可是我们现在要从严,因为生死的根本就是男女的淫欲--真正的根本是「我」,但策发生死的业当中最可怕的就是淫。

【烦恼者,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欲行诸不净行。】

贪瞋痴都有可能,一般来说是贪,有时候对敌人我们蓄意去伤害,怀着这种心情去做的,这种就是属于瞋。至于因痴而做的,我们现在不去细说它。我讲一个笑话给你们听,据说小偷到人家家里去偷东西,万一偷不到,对他来说是很不吉利的,所以万一偷不到东西,随便一样东西他都要拿一个。其实他并没有想拿这东西,可是他自己有这种禁忌,好像出去偷窃,不拿到东西是不对的,所以哪怕无关紧要的东西,他也要拿一个,这就是由于痴而引生的。的确很多地方都有这种情形,像刚才说畜生是天造来让我们杀的,这根本没什么理由。诸如此类的,十恶业当中都有这种状态。等起是内心当中想作这种事情。

【加行者,《摄分》中说,教他邪行,教者亦生欲邪行罪;《俱舍释》说,如此则无根本业道。前或意说非根本罪,然须观察。究竟者,谓两两交会。】

加行有两种说法。《摄分》说教别人去做这件事情,教者也犯罪,但《俱舍》则说没有根本业道。这个必须要仔细观察,所以说「然须观察」。因为淫主要是贪欲很重,你叫别人去做,自己并没有这样的贪欲,所以就要看你以什么心情教别人。假定你以瞋心教别人去做,譬如你要杀害对方,自己虽没去做,教别人去做了,那么你本来就犯了瞋,对方去做这件事情,你觉得满足了,它是跟你的想法、烦恼相应那就犯。但是以贪的话,贪是自己去做的,若是教别人,那就要观察。以我们自己来说,这就要比较深细地在这地方去观察。不过不管我们受哪一部戒,祖师都有非常严密地判定,碰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用我们自己的想法去想,这是要特别注意的,否则我前面说了,你们自作聪明这样去想,那不一定对,祖师通常都有他特别的用意、立意在这里。究竟就是「两两交会」。以上是邪淫。前述杀、盗、淫是身所犯的三种恶业,下面讲语四种恶业。

【◎ 妄语事者,谓见闻觉知四,及此相违四。能解之境,谓他领义。】

妄语业的「事」是我看见的说没看见,没看见的说看见;听见了说没听见,没听见的说听见;觉、知也是一样。所以妄语的事是见、闻、觉、知以及与此相违的四种,共有两大类。「他领义」就是你告诉他的话,他听懂了,也相信了,所以妄语的对象是能够领会你所要表达内涵的有情。

【意乐分三:想者,谓于所见变想不见,及于未见变想见等。烦恼者,谓三毒。等起者,谓覆藏想乐说之欲。】

「想」是明明看见的你说没看见,反过来,没看见的你说看见;「闻、觉、知」也是如此。至于烦恼,贪嗔痴三毒都可能引起妄语。贪瞋我们容易了解,痴最容易犯,我们常常说妄语,往往无心,就随口而出。另外,在西方有一句话叫「善意的谎言」,好像你非妄语不可,本来是黑的事情却说成白的,这都是痴相所摄,非常不好。

所以由痴而引起的妄语有两种,一种是我们误解了,以为善意的谎言应该要说,一种是莫名其妙的自己的习惯性。这个习惯对我们是非常严重的伤害,正因为如此,所以对治自己的习气一定要有精进的力量。平常我们最容易犯绮语,一天到晚欢喜说笑话、聊天,还说是在研究佛法。假定你有这个习性,宁愿不要研究佛法,要把这个习性挡住,因为佛法真正的目标就是要对治习气,现在你用佛法增长习气,这是我们应该很严密地检查到的。等起是欢喜说掩盖事实、改变事实的话的这种心态。

【加行者,谓或言说或默忍受或现身相。此复所求或为自利或为利他,随为何故说悉同犯。】

加行有几种,人家来问你,你不一定要开口。假定有人说你这个人很了不起,你证了什么果了,你不一定说:「是,我是!」只要你不否认,心里默然接受,人家就会认为是这样,所以没有开口,也可能犯妄语。世间上就常常有这种状态。只要内心当中有骗人的欲乐,出声是犯,不出声还是犯,这一点我们要注意。而且不论你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别人的利益,只要是有意骗人,你就犯了。

【此中说于妄语、离间及粗恶语,虽教他说其三亦成。《俱舍本释》于语四业,皆说教他亦成业道。毘奈耶中,说起此等究竟犯时,要须自说。】

妄语当中还有一种情况是教别人说妄语。实际上你教别人说妄语、粗恶语、离间语,别人去做的时候,别人犯了,你也犯了。这有两家说法,有一类说,只有你自己说才犯,教别人不算;有一类说你教别人说也算。加行中有自做,有教他做这两种。

《俱舍》中说教他作语四业的话,自己也算犯。可是毘奈耶(就是戒经)说,妄语一定要自己说,教别人的不算,有这两种不同的说法。粗恶语也一样,我没有讲,我教别人去骂人,他果真去骂人了,根据戒律来说,我没有犯,因为我没有骂人;可是根据《俱舍》跟大师所判,我教他骂人,我虽然没有骂人,我也犯。妄语、粗恶语、离间语、绮语都一样这个是加行。

【究竟者,谓他领解。《俱舍释》说若他未解,仅成绮语。离间粗语,亦皆同此。】

什么是究竟呢?你骗他,他听懂了,也相信你的话,那个妄语就变成究竟。如果你骗他,把事实扭曲了,可是他不了解,就没有骗成。《俱舍》说他如果不了解的话,你是犯了绮语,因为你说的话跟事实不相应。至于离间,你要挑拨他们使他们分开,但他不懂,因此他们没有分开;还有骂人,你在骂他,可是他不懂,这都不成究竟罪。所以这个罪相、业相是非常细微的,将来学戒的时候会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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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间语事者,谓诸有情,或和不和。意乐分三,想及烦恼如前。等起者,和顺有情乐乖离欲,不和有情乐不合欲。加行者,随以实语若非实语,随说所说,若美不美,随其所求,为自为他而有陈说。究竟者,〈摄分〉中云:「究竟者,谓所破领解。」谓他了解所说离言。】

离间语就是说各式各样的坏话来挑拨离间。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他们本来很和合,你从中挑拨;还有一种,他们本来就不和合了,你再加以中伤。所以不在他们和合不和合,而是你有意做,而且去做了,那就是犯了。等起就是你内心的动机,他们本来蛮和合的,你希望他们不和合,分开来;还有他们本来就不和合,但也有可能变成和合,可是你不希望他们和合,所以你用语言使他们不能改善。至于加行,假使你挑拨离间人家,不管你讲的话是实在的也好,不实在的也好,若是实在的,你讲了,是犯离间;假定不实在的,除了离间以外,再加一个「妄语」罪。「若美不美」也是一样,不美则除了离间还犯粗恶语。你要做的事情,不管是为自或为他,只要说了就犯,这是加行。根据〈摄分〉当中所说,什么是究竟呢?你要去离间他们两个人,双方都理解了你所讲的话的时候就究竟了。

【◎ 粗恶语事者,谓诸有情能引恚恼。意乐中想、烦恼如前。等起者,谓乐粗言欲。加行者,谓以若实若非实语,或依种过,或依身过,或依业过,或依戒过,或依现行所有过失,说非爱语。究竟者,〈摄分〉中说:「究竟者,谓诃骂彼。」《俱舍释》说,须所说境,解所说义。】

说出让人听了以后心里会起烦恼的话,这样就是犯粗恶语。粗恶语也叫恶口,恶口是很伤人的。就像有人常常习惯性说「三字经」,那就是恶口,是非常糟糕的痴相状态。粗恶语的事是所忿恨的有情,等起是内心当中就是喜欢说骂人的话,乃至习惯性地骂人。加行就是你骂人家,无论是实在或者不实在,就算是真的事情,也是不对;不实在的,那更是糟糕。「或依种过」,「种」是指他的种姓,譬如说:「你这人真下贱、下贱胚。」在印度种姓等级分得很明显,最上面的属于王族,叫剎帝利种,然后祭司界、宗教界叫婆罗门种,第三是吠舍,就是农人阶级,最后一个叫首陀罗,那是贱民。如果他是属于贱民阶级的话,不能进入其它种姓的屋里,其它种姓住的地方他不能住,否则的话,人家会说:「你这个下贱种,你来干什么?」这就是依他的种姓来骂他、伤害他,他听了心里面也被伤害了。或者是他身上有什么缺陷,或者是造了什么恶业,或者破了戒,或是现行所有的过失,总之凡是不可爱的,人家听了会不欢喜的话,我们都不要去伤害人家。至于究竟,〈摄分〉中说,你只要骂了他,就是究竟了。《俱舍释》说,必须对方了解,伤人的粗恶语才算究竟。

【◎ 绮语事者,谓能引发无利之义。】

绮语就是你讲这句话是没有真实意义的。论业的轻重,绮语是最轻的,但是对我们的损害却是最大的。我们平常不会无缘无故去杀人,淫我们也不大容易犯;重大的盗也不容易犯。比较起来,盗是比较难防,不是有意偷盗,而是无意之间可能会犯。语业也比较难防,尤其绮语最难,特别是修行人。经论上告诉我们一个特点:修行人只要内心当中不是依止于道、趋向于灭,所讲的话就是绮语。我先把这个比较严格的标准告诉各位,但愿我们以此做为目标,好好努力。

前面已经说过我们的习惯非常厉害,如果再不自我策励就没希望了,可是我们习惯于保护自己,总有一百万种理由说明自己是对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到现在还流落在生死当中的原因。特别是脑筋好的同学,这一点我愿意跟大家共勉,并不是我比你们强,我也是一样,我最惭愧的也就是这一点。在僧团当中本来就是互相策励,如果反而互相宽宥,僧团就会败坏了。所以虽然绮语是比较轻的罪,但愿我们也很认真去注意。

同学当中有很多人,人也蛮好,又能说善道,但就是犯这种毛病。说实在的,我内心当中最不欢喜的就是这种人,因为我自己也很容易犯这种毛病。我们既然离开了世俗到这里来,总希望同学们互相策励,一个人虽然做不到,因为互相策励,大家见了面就会劝谏:「我们要好好努力增上!」靠着这样去增上。这一点,我愿意再三申诫在座的每一位同学。

【意乐中三,想者,虽仅说为于彼彼想,然于此中,是即于其所欲说义,彼想而说,此中不须能解境故。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宣说无属乱语。加行者,谓发勤勇宣说绮语。究竟者,谓纔说绮语。】

意乐里边分三,想是指自己起了说那些无意义之事的想法,因为绮语不须能了解之对境,不必论对境错误与否。实际上说绮语本来就是由于内心当中欢喜说这种话。我想起当年看过一部电影,电影中出现很有趣的一幕,有几位很有成就的人,在一个很大的宴会上面,每个人都各说各的,说得很起劲,却都不听别人在讲什么,这就是「绮语」。四种口业之中,除了绮语之外都必须对方领解才算犯,只有绮语不需要对方领解,只要你内心当中有这种想法,你说了,就犯。

我们应该发勤勇的是修行,绮语是对我们最大的伤害。所以戒上告诉我们,最小无关紧要的戒,却是我们最容易犯的,别以为这是小小的戒,如果自己不去注意,到最后就因为这样而破戒。什么是绮语的究竟呢?一说完就是,这个非常容易犯。下面说七点,并非只有这七点才是绮语,而是这七点是平常我们最常见的。

【此复七事相应:谓若宣说斗讼竞诤。若于外论或梵志咒,以爱乐心受持讽颂。若苦逼语如伤叹等。若戏笑游乐受欲等语。若乐处众宣说王论臣论国论盗贼论等。若说醉语及颠狂语。若邪命语。语无系属,无法相应,非义相应者,谓前后语无所连续;若说杂染,若歌笑等,若观舞时而发言词。】

人家吵架了,我们去宣扬。其次,我们应该学的是内明,如果对外论(世间各式各样的论著),或者其它的咒语,内心当中很欢喜而去读诵。「若乐处众宣说王论、臣论、国论、盗贼论」,眼前这点最容易犯,所以在现在这个世间持戒是非常困难的,反过来说,现在若能持戒更是功德无量。再说,出家人谈这种事情的话,人家都会笑我们。现在世间的环境中有很多这种宣传数据,所以出家的确有它的特点。家对世间人来说视为当然,但我们就看它是个牢笼,这是为什么出家能够真正离欲跳出轮回、为什么僧众对信徒来说是值得尊敬的、为什么我们称他为清净幢相的原因。我们可以信佛,但是不一定要出家,这个要分得很清楚。在这个地方应该特别是指出家人,我们尤其需要断除绮语,但是在家人愿意认真去做,那也是件好事情。

我非常赞叹在寺里的每一位同学,我们始终没报纸、没电视。现在有了电视,也只是看一些我们应该了解的内涵。通常只有在遇到法会时,才偶而看一点介绍跟我们相应的内涵的影片,譬如「生命的吶喊」,我们看了以后,对现在世间的染污会产生警策作用的。所以我们这里的同学,电视放在这里从来不会去碰,乃至于有人连电视怎么开都不会,我非常赞叹,这个宁愿不要学。即使有时候报纸来了,重要的消息看一下,其它不必多看。这样的特点,但愿我们每位同学好好放在心上,好好地警策。

【前三语过,是否绮语,虽有二家,然此所说,顺于前家。】

前面已经讲过有两家之说,一个教他说也算犯,另一个必须自说才算犯,这两家的判法不一样,照一切有部的解释,要自己说才算犯,但是其它的各宗不一定。至于宗大师应成的说法,教他说也算犯,这是我们要了解的。上面四种是语业,下面是意业--贪瞋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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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欲。事者,谓属他财产。意乐分三,想者,谓于彼事作彼事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欲令属我。加行者,谓于所思义,正发进趣。究竟者,说:「于彼事,定期属己。」谓念其财等愿成我有。】

贪的对象就是别人的东西。烦恼就是贪瞋痴任何一个。等起是心里想:这个别人的东西我希望得到它。前面的加行是我们看得见的行为,现在贪瞋痴的加行就是内心当中起念头,想着怎么得到它。至于究竟就是觉得我一定要得到它,如果有这样的心,那个贪即究竟。

【此中贪心圆满,须具五相,一、有耽着心,谓于自财所。二、有贪婪心,谓乐积财物。三、有饕餮心,谓于属他资财等事,计为华好深生爱味。四、有谋略心,谓作是念,凡彼所有何当属我。五、有覆蔽心,谓由贪欲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若此五心,随缺一种,贪欲心相即非圆满。】

具足下面五样,贪心就圆满了。一是对于自己的财物有耽着心,就是内心当中非常喜欢、非常爱护,对它很执着。第二是除了耽着原有的以外,还希望拥有更多。前面两样是对自己的东西,第三种是对别人的东西,觉得这个东西好,内心当中就对它放不下。接着就是第四个,心里想这个东西怎么使它成为我的,只要生起这样的念头那就是谋略心。

第五覆蔽心是对于自己这种心,不晓得它对我们是有伤害、有很大的过患的。对于世间来说,应该感觉惭愧、羞耻,对出家人来说更应该远离。所以由于不了解事实的真象、不明理,居然让前面这种心继续下去,这叫做「有覆蔽心」。这五样具足,贪心就圆满。如果缺了任何一种,那就不圆满。贪真正的根本我们现在虽然拿不掉,至少应该常常感到惭愧,学了佛法,乃至都出家了,为什么心里老是会这样!假定我们常常这样去想,自然犯罪的心情会比较少。其实惭愧的心对任何恶业都有这种功效。所以平常的时候,总要想办法用种种思惟让自己生起惭愧心。

我的一位老师有个很有趣的特点,我现在一直愿意效学他,这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但是对我们有一种鼓励的作用。他从两方面去做,一个是他还没做到,但是他会说一定要做到。他说:「我不是说给你听,而是说给我自己听--我一定要做到,一定要做到。既然我已经讲了这个大话,做不到,很惭愧呀!所以我没有骗人的意思。有时候人家误会我,我内心当中更觉得很惭愧。」这是第一个,从内心当中策励自己。还有一个特点,他的房门一直开着,他也不准别人关,除了晚上睡觉以外,门从来不关,一起来门就打开了。平常我们总是想尽办法把不好的掩饰起来,所以为什么戒律上说,出去或在什么情况之下要两个人一起,因为我们总是想躲在后头,做那种犯罪的事情,让人家看不见,这个是覆蔽心。我们宁愿让人家看见,引发我们的惭愧,正因为我们的习气很重,所以更要在这上面特别注意。因此我愿意举一个实际上的例子来策励大家,很多大德们都有这种精神。

【《瑜伽师地论》中,于十不善,俱说加行。又非圆满贪欲之理者,谓作是念:云何当能令其家主,成我仆使,如我所欲。又于其妻子等及饮食等,诸资身具,亦如是思。又作是念:云何当能令他知我,少欲远离,勇猛精进,具足多闻,成施性等。又作是念:云何当能令诸国王及诸商主,四众弟子,供事于我,得衣食等。又作是念,起如是欲:云何令我当生天上,天妙五欲以为游戏,当生猛利,遍入世界,乃至愿生他化自在。又于父母妻子仆,等同梵行者,所有资具,发欲得者,亦是贪欲。】

《瑜伽师地论》上面对十不善都有说加行。下面说明不圆满的贪欲,论上举出的这些例子很容易懂,就不详细解释。我们内心当中一天到晚不晓得厌离生死轮回,而且还要不断地增长。乃至于修行了,还是想让人家知道我修行、我是少欲、我是精进……。修行本来是自己的事情,却想让人家知道,这都是贪欲的心。

【◎ 瞋恚心中。事想烦恼,如粗恶语。等起者,乐打等欲,云何令其遭杀缚,若由他缘,或自任运耗失财产。加行者,即于所思而起加行。究竟者,谓于打等,期心决定或已断决。】

瞋的等起就是内心当中想要伤害别人,或者打、杀,或者别人遇见一些不幸的事情,他已经很不好了,你还幸灾乐祸,希望他损失财产等。加行是脑筋当中不断地想这件事。究竟跟前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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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亦有五,全则圆满,缺则非圆,谓具五心:一有憎恶心,谓于能损害相,随法分别故。二有不堪耐心,谓于不饶益不堪忍故。三有怨恨心,谓于不饶益数数非理思惟随念故。四有谋略心,谓作是念何当捶挞,何当杀害。五有覆蔽心,谓于瞋恚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

瞋恚也有五相圆满。第一是对所瞋的对象,心里面老是钉在那上头。其次是心里老是放不下。同样地我们对于所贪的东西也是会放不下,一心想获取;瞋的东西放不下是希望他受害,两个方向正相反。第三是对于所瞋的对象心里面有怨恨,还想继续去伤害他。谋略心就是动脑筋想去伤害对方。覆蔽心也是一样,对自己的瞋心,不会感觉这是不应该做的而生起羞耻心,不晓得它的害处,这两个都是共世间的,至于出离,这是出世间的。

【仅成损害心者,谓作是念彼于我所,已作正作,诸无义事,故我于彼当作无义。尽其所有几许思惟,尔许一切皆损害心。如是愿他现法丧失亲属资财及善法等,及愿后法往恶趣中,亦是损心。】

有一些不是圆满的瞋心,仅仅是损害心,就是说他对我做很多毫无意义的事情,伤害我,所以我也要同样地去报复他、伤害他,只要这种念头在,都是损害心,虽然不圆满,但是已经犯了。总之想要损害别人,希望对方现在或将来不好,这些都是损害心(就是不圆满的瞋恚心)。

【◎ 邪见。事者,谓实有义。意乐分三,想者,谓于所谤义,作谛实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诽谤欲。】

事就是所诽谤的事。十恶业当中的邪见,与根本烦恼当中的痴和不正见有一点不太一样,十恶业里的邪见所包含的范围比较狭,烦恼当中的痴跟不正见范围很广,三界中都有。这里的邪见就是诽谤实有义,世间有很多因果缘起的法则,这是世间真实的情况,但他把它否定掉,所以是断灭见。印度有一种外道叫断见外道,他们认为四谛、三宝、业果等,这些真实存在的事情都是没有的,这就是他所诽谤的对象。意乐跟前面一样分三部分--想、烦恼、等起。想是认为以有为无的诽谤是正确的。烦恼就是贪瞋痴三毒中随便一种;等起就是内心当中有这种好乐,欢喜诽谤。

【加行者,即于所思策发加行,此复有四,谓谤因、果、作用、有事。诽谤因者,谓云无有妙恶行等。诽谤果者,谓云无有彼二异熟。】

这个邪见的加行就是把内心所思想的变成一种诽谤的行为,因为诽谤的对象不同而分成四种。总说起来,世间所有事实的真相就是因果,也就是造了业一定会感果,这当中又分成几个特点,一个是从因去看,一个是从果去看,一个从因果的作用内涵去看。所谓谤因,就是他不承认善行、恶行是快乐、痛苦的因,或认为根本没有因。我们晓得要去除痛苦就要避免造恶业,希望快乐就应该造善业,快乐、痛苦一定是之前造了善恶因才感得的,现在他说没有这样的事情,所以说这是谤因。反过来,诽谤果就是认为造了这个因没有这样的果报,异熟就是果报。

【诽谤作用分三:诽谤殖种、持种作用者,谓云无有若父若母;诽谤往来作用者,谓云无有前世后世;诽谤受生作用者,谓云无有化生有情。谤实有事者,谓云无有阿罗汉等。究竟者,谓诽谤决定。】

诽谤作用就是诽谤从因到果当中必然的作用。我们人是由于自己的识加上父精母血而形成的,所以父是殖种,母是持种,这个是事实,他也否定这个。或者是否定从前世到后世这个因果作用。当我们死亡以后会化生为「中有」有情,他也认为是没有的。印度的断灭见者有这种说法,他们认为这些都是没有因的,只是碰巧形成的。谤有四种,总之都是谤缘起法则当中的从因到果,因为根本上否定这一点,所以这里边的几样东西他也都否定,甚至对于对缘起法则已认识清楚,能够解决问题的真实圣者都否定掉。邪见是恶业当中最重的一种。以上是加行。当他确定以为如此的时候,就是邪见。
  科学的精神很可贵,可是也偏向于这方面。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科学都是这样,我只是特别指出学科学基本上应该有的原则--对于无法了解的事情,只能说「存而不论」;可是现在很多学科学的人犯了一个错误,简单地说,除非能证明它不存在,才能够否定它,但现在没办法证明不存在,只是没办法看见它存在而已,这并不构成足以否定的条件。就好像房子外面的东西我们看不见,只能说我没有看见,我不知道,但是我们很容易犯一个错误--认为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就是不存在的。如果想法偏于这一类的话,那就是这里所说的邪见,是恶业当中最糟糕、最可怕的。

【此亦由于五相圆满,谓具五心:一有愚昧心,谓不如实了所知故。二有暴酷心,谓乐作恶故。三有越流行心,谓于诸法不如正理善观察故。四有失坏心,谓谤无布施爱养祠祀妙行等故。五有覆蔽心,谓由邪见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故。此五若缺,则不圆满。】

邪见也有五相圆满,第一个愚昧心,对于所知道的事情,并不正确地了解。不但如此,还喜欢作恶。已经很笨了,又不晓得自己笨,还要去作恶,也不去善巧观察。如果我们能够好好地认真观察,是可以体会得到的。第四就是内心当中对布施、祠祀这些事情,作意地去诽谤。

贪、瞋、邪见都有五相圆满,现在我们从文字上面了解它比较容易,而实际上我们平常非常容易犯。假定我们了解了覆蔽心的行相,自己能够察觉到那最好。「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的内心行相我们要了解。学了佛以后最容易犯的一个毛病就是学「我」,以「我」去解释,自己还觉得很对!自己一觉得对,就察觉不到其实自己对佛法这么深奥的道理是不懂的,羞耻心也就消失掉了。对佛弟子来说,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我自己一生就常常陷在这个地方,刚开始根本不知道,后来我看看很多同学,大家都是这样。我们现在学佛了,能够遇到这样好的教法,却陷在文字理论上面,怎么一步一步突破这个,这是我们眼前应该注意的一个特点。文字了解了以后,怎么样去了解文字所指的内涵;了解了文字所指的内涵,还要努力地精进对治,这是对我们眼前来说非常重要的。

【虽其邪见复有所余,然唯说此名邪见者,由断一切善根,随顺诸恶,随意所行,是为一切邪见之中极重者故。】

刚才说到六根本烦恼当中的不正见,真正说来,邪见还有其它的,它所包含的范围很广,乃至于根本烦恼当中的贪瞋痴也很广。现在这个十恶业之中的邪见为什么特别指出来呢?因为这个能够断一切善根,这是最可怕的,善根一断,恶业一定跟着来,所以这个是邪见当中最严重的,因此在下士道最粗浅的十恶业当中就提出来。下面总摄三毒跟十恶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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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杀生粗语瞋心,由三毒起,由瞋究竟。不与而取邪行贪欲,由三毒起,唯贪究竟。妄言离间及诸绮语发起、究竟,俱由三毒。邪见由其三毒发起,唯痴究竟。】

杀生、恶语、瞋心可能由贪瞋痴这三种烦恼所引起,而由瞋究竟,如果以瞋心去犯的话,这个恶业最严重。偷盗、邪淫、贪心,由三毒起,由贪究竟,这三种都是贪。妄语、离间、绮语由三毒发起,也由三毒究竟。邪见由痴究竟,就是对真实的事情不了解、迷糊。

【此等之中,思唯是业而非业道,身语所有七支是业亦是业道,思行处故。贪欲等三,业道非业。】

业本身是一种造作,动脑筋就是一种思想,是心里的一种造作,这个是业不是业道。身语可以造作,所以是业,也是业道。我们内心当中想要做一件事情,真正去做的时候,是不是要动身口?就像我有一部车子,但我要开的话还要有道路,这部车子本身是能动的,可是没道路它动不来,所以能动的、造作的、这个叫做业,然后它一定开在那个道路上。所以身口是业也是业道,它自己能造作,也可以由思(身口一定是由于思)透过身口去造作。贪等三是业道,真正内心启发的是思心所,思心所在贪上面走,所以它是业道,不是业。前面是「分别思惟」当中的「正显示黑业道」,下面第二个是说明它的轻重。

※﹝第二、显示轻重分二:① 十业道轻重,② 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 初中有五,例如杀生,由意乐故重者,谓猛利三毒所作。】

除了十业道个别的轻重以外,还特别显示一些具有强盛力量的业,这些业本身就具有一种强大的力量。


十业道的轻重从五点(意乐、加行、无治、邪执、事)来看,这五点用例子来说明。譬如杀生,由意乐故重就是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他的心非常强盛、猛利。这我们可以体会得到,譬如杀一只蚂蚁跟杀一头牛,这个心就不一样;牛跟人又不一样。我们同样杀蚂蚁,心情也会不太一样,有的时候根本是不小心,这个没有犯罪,当然还是有误杀的业。有时候我们不经心地随手把牠弄死了,你心里面还是对牠有厌恶之感,那又是一种;还有一种,你对蚂蚁实在是非常厌恶,想办法要赶尽杀绝,这种情况的心就比较强了。所以我们自己可以很清楚地看得出来,这是瞋。贪也是一样,我们有时会由猛利的贪心而造业。

【由加行故重者,谓或已杀生,或正或当,具欢喜心具踊跃心,或有自作或复劝他,于彼所作称扬赞叹,见同行者意便欣庆。由其长时思量积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无间所作,殷重所作,或于一时顿杀多生。或令发起猛利痛苦而行杀害。或令怖畏,作不应作而后杀害。若于孤苦贫穷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杀害。】

这就是由加行故重。这文字容易懂并不难,你们自己细细地看一下就行。这里所以不讲是因为它很广泛,我鼓励大家在自己阅读研究时,这个加行倒是要细细地去揣摩观察,平常对境的时候,一比较,就晓得自己是以什么行为去做的。

【由无治故重者,谓不能日日,乃至极少时持一学处,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斋戒。于时时间,惠施修福,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业等。又亦不能,于时时间,获得增上惭愧恶作。又不能证世间离欲,或法现观。】

什么叫无治呢?造恶业是可以对治的,针对它把它改善,但我们并没有去对治,所以罪就重。造恶业应该用造善业去对治、改善它,但我们没有这么做,「不能日日乃至极少时持一学处」,哪怕很少的时间都不能持一学处。学佛以后,本来要照佛告诉我们的道理,或者皈依已应学的学处,或者持五戒、八戒;出家人则是持沙弥戒等,很认真地反省自己:「我是学佛的弟子,我是持戒的人。」但是我们没有这样。八关斋戒、优婆塞戒每个月有固定的日期,应该在半月或八日,或者十四、十五受持斋戒,认真持守,但我们也没有这样。也不能常常去布施、修福、拜佛……等等。「又亦不能,于时时间,获得增上惭愧恶作」,这是讲内心上面的,恶作就是对自己所做的事情感到厌恶,所以恶作本身可善可恶,你做了善事却觉得后悔,那是坏的;做了恶事,你觉得「我怎么做这么差的事情!」那个是好的。惭愧则一定是好的,我们对「惭愧」两个字要特别注意,一切白法都从惭愧而来,我们往往对惭愧不善巧,也不容易引发,常常自己觉得我做得很好、做得很对,那个慢心一起来,「慢如高山,法水不入」。最后是特别以出世的情况来说的,证得世间的离欲或者法现观,就是以法在出离方面真实地去现观那种境界,那是专门指修行中士以上的。

【由邪执故重者,谓由依于作邪祠祀,所有邪见,执为正法,而行杀戮。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杀害。】

照理说祭祀是好事情,可是错了就很糟糕,然后错的事情又以为对的,以这样的心情去杀害。有一些恶律仪,乃至于世间的很多概念都是这样,譬如:「这个人犯法,该死、该杀!」犯了罪我们应该同情怜悯,他们很可怜,不知道法才去犯了法。所以若是因错误的见解而做的,那更是糟糕,这一点我们要了解。还有一类的邪见,就是认为畜生都是天上所化来养我们的,本来就该杀的,这种邪见很糟糕,同样的杀,这个罪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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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事故重者,谓若杀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长委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及知如来不能杀害,而以恶心出其身血。违此五因,为轻杀生。】

这段说明由于所杀对象的缘故而成重业。有情众生当中,譬如傍生有小有大,杀大身傍生的业就比较重,所以杀牛、羊的罪就是重的,杀人或具人的样子的就更重。人当中如果是亲人,像兄弟、父母,或尊长、委信(委信就是堪信之处,值得我们信任的、信佛的人,通常指自己的师长、出家人,还有菩萨等等),有学菩萨、罗汉、独觉,一个比一个重,最后如来最严重。如来是我们没有办法杀害的,但是恶心出他身上的血,这就非常严重。杀害这里所说这五种就是重杀生,跟这五种相反的就是轻的。

【余九除事,如其杀生,轻重应知。由其事故重不与取者,谓若劫盗众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盗孤贫,出家之众及此法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若劫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所有财物。】

上面显示轻重的时候以杀生来比喻,余九业道除了由事故重的内容与杀生不同以外,其它由意乐故重等几样,都跟杀生一样。先看由其事故重不与取。「委信者」就是我们堪信仰的人。或是他本来已经很苦、很贫乏,你还去抢他。为什么提到聚落呢?因为在人多的地方偷盗,那个盗心就比较强。此外,声闻乘分四个次第:初果的圣者叫预流、二果叫一来、三果叫不还、四果叫罗汉。罗汉也叫无学,他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学,已经究竟了,前面的三果叫有学,是没有完全证得罗汉果以前的圣人。

【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谓行不应行中,若母母亲,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学女,或勤策女;非支行中谓于面门;非时行中谓受斋戒,或胎圆满,或有重病;非处行中谓塔近边,若僧伽蓝。】

委信就是真正的可信之人,他妻指别人的妻子,正学女就是式叉摩那尼。

【由其事故重妄语者,谓为诳惑多取他财而说妄语,若于父母乃至于佛,若于善贤,若于知友而说妄语,若能起重杀生等三而说妄语,为破僧故而说妄语,于一切中,此为最重。】

为了骗他很多财物而说妄语,这是重罪。为了破和合僧而说妄语,是一切妄语当中最可怕的,因为僧是宝;这里的僧是指凡夫僧,圣者的僧一般人破不了。佛法的传承靠凡夫僧,如果破了和合僧团,等于三宝都破掉了。所以破和合僧是所有妄语当中最可怕的,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由其事故重离间语者,谓破坏他长时亲爱,及善知识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发身三重业,所有离间语。由其事故重粗恶语者,谓于父母等及余尊长,说粗恶语,若以非真非实妄语说粗恶语,现前毁骂,诃责于他。由其事故重绮语者,妄语等三,所有绮语,轻重如前。若诸依于斗讼诤竞所有绮语,若以染心,于外典籍,而读诵等。若于父母亲属尊重,调弄轻笑,现作语言,不近道理。】

这些都是业最重的。如果我们讲话所对的对象是尊长等,这个都要特别注意。

【由其事故重贪欲者,谓若贪欲僧伽、佛塔所有财宝,及于己德起增上慢,乃于王等及诸聪叡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贪求利敬。】

贪也是一样,自己有一点小小的功德,便觉得自己了不起,生起增上慢,这毛病我们平常非常容易现起,这一点要特别注意。「王等」包括有钱有势的人,看见了他们,由于自己内心当中的增上慢,很容易会引发重的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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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其事故重瞋恚者,谓于父母亲属尊长,无过贫苦诸可哀愍,诸诚心悔所作过者,起损害心。】

如果瞋父母、尊长等,或贫苦应该被怜愍的人,这个业很重。或者他曾经伤害过你,可是他内心真的悔过了,如果你对他起瞋心的话,一方面由于阻止了他的悔过向善,一方面由于他心里己经向善了,你对这样的对象还起瞋,所以罪是重的。

【由其事故重邪见者,谓能转趣谤一切事,较余邪见此为最重。又谓世间无阿罗汉,正至正行,此见亦尔。与上相违是轻应知。】

前面所说的断灭见,由于它紧跟着会否定掉一切真实事相,这是所有邪见中最可怕的。乃至于说世间根本没有圣者,「正至正行」,行是正在做,至是已经到达,一个因一个果。否定没有出世的因果,这种邪见是最增上的。现在很多否定佛法的人就是犯这种黑业。

【◎ 《本地分》中说有六相,成极尤重。加行故者,谓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无彼三毒,发起诸业。串习故者,谓于长夜亲近修习,若多修习善恶二业。自性故者,谓属身语七支,前前重于后后;属意三支,后后重于前前。事故者,谓于佛法僧诸尊重所,为损为益。所治一类故者,谓乃至寿存,一向受行诸不善业,未曾一次受行善法。所治损害故者,谓永断除诸不善品,令诸善业离欲清净。】

前面讲的五种重业专门指十黑业,《本地分》的六相则并非专指黑业,善业、恶业都包括在里面。第一个由加行故重,由猛利三毒引起的是重的恶业;由猛利无彼三毒,以三个善根(无贪、无瞋、无痴)很猛利所造的业是重的善业。第二、恒长相续串习的业是比较重的。自性就是就业本身来说,十业道有不同的轻重。譬如杀生、偷盗、邪淫三种身业中,杀最重、盗其次、淫第三。因为杀会损害他人的生命。你偷他的东西,他命还在,把命害掉了,这个最严重。所以就损恼别人来说,前面重。最后面这三种意乐是对自己断善根而说的,所以愈向后愈重,这个我们要分清楚。

第四、由于所对的境故成重业。对三宝及诸尊重等处,如果损害的话,那是非常可怕的恶业,如果为益的话,那就是很大的善业。第五、所治一类,这是专门做坏事的,我们以善法去对治恶法,所对治的就是恶法。你一生所做的都是不善业,没有受行一次善法,这都是重的恶业。最后一个所治损害是专指善的,因为对治烦恼,烦恼被损害掉了,所以这是善法,能够永远断除种种不善,乃至于离欲。平常在世间有种种的贪欲杂染,离欲的话就是清净的。

【《亲友书》中亦云:「无间、贪着、无对治,从德、尊重所起业,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应勤修善行。」其三宝等为具德事,其父母等为有恩事,开二成五。】

无间就是猛利恒常的,乃至贪着、没有对治等等,这个文字一一去对照前文就很清楚。具德是指三宝而言,父母是对我们有恩的,这里把它分开是开合的不同。以上是说明十业道的轻重。

【◎ 第二兼略开示具力业门分四。由福田门故力大者。谓于三宝、尊重、似尊、父母等所,于此虽无猛利意乐略作损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

前面是指因猛利的三毒、或者因串习的缘故,所以所造的业就很重。现在跟前面这些没关系,这四门本身就有很大的力量。第一是福田门,他本身具有强大的力量。第一个是三宝,尊重就是自己的尊长,包括世出世间的一切师长。似尊重,譬如我们在僧团当中,自己的师父叫尊重,其它与师父同辈的,他也很有学问,很有修持,虽与自己没有师徒关系,这就是似尊重。对这些人虽然没有强盛猛利的意乐,但只要你对他们稍微造作一点坏事,就有非常大的罪;反之对他们有一点利益、供养、恭敬,就有很大的福报。

【此复犹如《念住经》云:「从佛法僧,虽取少许亦成重大。若不与取佛法僧物,仍以彼等同类奉还。盗佛法者,即得清净,盗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净,福田重故。若盗食物,当堕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则当生于诸狱间隙,无间近边极黑暗处。」】

《念住经》告诉我们,三宝的东西,哪怕只是取一点点就非常严重。假定佛法僧的东西,取了以后觉得不对,应以同样的东西奉还。但是否奉还了就清净,这其中还有差别,佛、法之物你取了,以同样东西奉还,就清净了;僧伽之物不是!你取了以后,即使去还他,要他受用了才算,如果他未受用,你还是没有清净,因为那是非常重的福田。盗僧伽物,如果偷的是食物的话,那一定堕到有情大那落迦,就是最可怕的八大地狱;不是食物的话,就堕到诸地狱的间隙,或无间地狱、近边地狱等极黑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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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藏经》中特说犯戒,受用僧物少许,或叶或华或果,当生有情大那落迦,设经长夜而得脱离,复当生于旷野尸林,无手乏足诸旁生类,及无手足盲饿鬼中,经历多年恒受苦等极大过患。】

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日藏经》当中说如果我们出家而不好好守戒,犯戒以后受用僧物,哪怕一点点,都要堕到大有情地狱,而且时间很长、很长。等到从地狱罪毕出来以后,「复当生于旷野尸林」的旁生类,那非常可怜,或者生于饿鬼当中,这一点特别要注意。上次讲的僧护因缘当中,他看见的很多都是出家人,都是由于无知犯戒产生的罪报。

【又说已施僧众苾刍,虽诸华等,自不应用,不应转与诸居家者,诸居家者,不应受用,罪亦极重。即前经云:「宁以诸利剑,割断自支体,已施僧伽物,不与在家者。宁食热铁丸,火焰极炽猛,不应于僧中,受用僧伽业。宁取食猛火,量等须迷卢,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宁破一切体,贯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宁入诸舍宅,火炭遍充满,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凡是人家来布施僧众的东西,自己如果不用的话,也不可以转给在家居士,在家居士也不能受用,它的罪很重,这一点我们要小心。我们常常出了家以后,人是出家了,还好像在家人一样,有什么事情就去找父母,要东西也向父母要,自己有东西也给父母,这是非常严重的罪,父母尚且不可,何况其它人!所以说出家无家,我们应以三界为家。

还有一点,就上士来说,所有一切众生无非是我们过去的父母,哪怕是蚂蚁,我们也应该怀着报恩的心来看待。讲到报恩,好像要拿好东西给父母才算是报恩,其实是要如法修行才可以报父母恩,不是拿世间的情绪来报恩,世间的东西父母已经够多了。只有一种状态是可以允许的,就是父母欠缺、需要这些东西,而我能如法地获得,这个情况可以,也应该做。那什么叫如法呢?供僧分下来给我的那一部分,我自己可以左右,而不是拿大众的东西,大众的千万不可以,这是第一个条件。其次,假定父母很有钱,也不要给他。如果父母亲的确需要这些东西,那时候我们以这样的心给与,因为需要维持他的生活。但心里要清楚,我们真正能救他的就是如法修行,修行成就了,功德回向给父母,这才是我们真正应该做的,这点在后面有很明确的说明,这里不细谈。

《日藏经》说:宁愿拿剑割断自己的身体,施了僧伽的东西,千千万万不要给在家人;在家人宁愿吃热铁丸,乃至于火焰烧身,也不要在僧伽当中受用他们的东西。宁愿取食像须弥山这么大的猛火,也千万不要以在家身受用出家人的东西。

有一点要说明,了解了这个道理,当在家居士来寺时,我们绝对不敢动用寺里的东西给他。但有一种净人例外,就是他是在家人,今天是为做三宝的事情而来。因为的确有很多事情,出家人不应该做,也不能做,那个时候需要净信的在家居士来帮忙,出家众不能说请他们来帮忙,到了晚上还让人饿着肚子回去,从古至今都是这样,这是对净人的作法。有时候把它宽限一点,譬如大家非常好乐到寺院来,的确他内心上值得鼓舞,来了以后可能就扫个地,哪怕做一点很小的小事情,这就是开缘。他内心当中存着很善净的意乐,有心跑来帮忙,结果帮忙的人很多,以他的意乐本身并没有要侵犯僧物,那时候哪怕只是搬张凳子,多多少少随便做一点,用斋时间到了,是可以给他吃的。这个正确的认识对我们非常重要,必须要好好地学。

还有一个常有的错误概念,我曾经听见过,当时自己也糊里胡涂。有人说:「寺院的东西本来就是大家吃的,因为十方信施,十方来十方去,本来就是人家送来的,我也送了一份,为什么我不能吃?」这是非常严重的错误,非常可怕。对在家人而言,人家送来是为了供养三宝,你是不是三宝?反过来说,对出家人而言,我们不要觉得自己是僧宝就理当享用,应该反省我是不是如法地持戒,这对我们很重要。并不是我穿了这件衣服就算三宝,单单穿了这件衣服,却不知惭愧,那是最糟糕的。所以我们要从两方面了解这件事情。

【又僧伽中,若诸菩萨补特伽罗,是极大力善不善田。《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说:「设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闭十方一切有情于黑暗狱。若有忿恚背菩萨住,云不瞻视此暴恶者,较前生罪极无数量。又较劫夺南赡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财物,若有轻毁随一菩萨,亦如前说。又较焚毁殑伽沙数诸佛塔庙,若于胜解大乘菩萨,起损害心,发生瞋恚,说诸恶称,亦如前说。」】

出家人当中,如果他是个发心的菩萨,或者受了菩萨戒,那力量更大,最大的就是这个,对他造善就是善田,造不善就是恶田。所以经上说:假定有一个人由于发了瞋心,把十方世界所有的人都关在黑暗的牢狱里,这罪非常可怕。另外有一个人对菩萨发了瞋心,背着他、不看他,觉得这家伙真讨厌,这对我们来说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可是假如对方是菩萨的话,那就非常严重!这个罪比起前者要重太多、太多。

殑伽沙就是印度恒河的沙,细而白,数量无量无边。佛的塔是非常大的大福田,你去供养小小的东西,就生无量的福,如果造了一整个的塔,那福有多大!如果把它毁掉,这是何等可怕!现在不是烧掉一个,是像恒河沙数那么多,这是无法想象的大罪恶。可是如果有一位胜解大乘的菩萨,所谓胜解大乘,还不是登地菩萨,是指他已经发了世俗菩提心,或者发了世俗菩提心之后随分随力修定慧的菩萨,如果你内心当中瞋恚他,这非常严重,比焚毁殑伽沙数诸佛塔庙还严重无数倍。

现在问题来了,他是个菩萨我们并不知道,我们最可怕、最愚痴的就是这样,所以为什么要好好地学。有人说不知者无罪,请问:譬如有一张很值钱的钞票、一块黄金,或者非常值钱的金刚石,可以值上几百万、几千万,你不知道把它丢了、烧掉了,您能不能说不知道所以就不算烧掉、丢掉,有没有这样的事情?以世间犯罪来说,分民法跟刑法两部分,刑法你固然没有犯,但是依民法弄坏了就得赔,这么贵重我们怎么赔得起!想到这点,正因为我们无知,所以要赶快认真学习,在学习的过程当中,特别要防范增上慢还有宽宥自己。

【《能入定不定契印经》说:「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还生,及将前说一切有情,放出牢狱,悉皆安立转轮王乐或梵天乐。如次若于诸能胜解大乘菩萨,净信瞻视及由净信乐欲瞻视,称扬赞叹,较前生福极无数量。」】

前面是对胜解大乘的菩萨发瞋心,不愿意看他,背对着他。现在反过来是我相信他,因此就很欢喜地看他、称赞他、赞美他,这样会得到非常大的福德。平常我们很容易以自己凡夫的心去衡量他人,看他人不对,所以说最严重的就是「学我」。我们应该了解凡夫心的局限,要真正好好学佛,才有可能转得过来。平常很多脑筋好的人,往往就在这上面犯了非常严重、非常可怕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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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中亦说:「较诸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或尽劫夺一切财产,若于菩萨所修善行,下至抟食施诸旁生,而作障难,能生无量罪。」故于是处,极应防慎。】

下面又有个比较。就造业来说,杀蚂蚁的罪较轻,杀狗、杀牛的罪较重,如果杀人就更严重了。现在说把南赡部洲所有的人都杀光,或者把他们所有的财物全部抢来,这是何等严重的恶业;但比起另外一种情况:菩萨在好好地修行,譬如施食,哪怕他只拿很小的东西布施给一个旁生,我们如果去障碍他,不让他做,虽然我们并没有伤害那位菩萨,只是阻碍他修善行,这个时候所犯的罪是无法衡量的,比前面杀一切有情的罪更深重。

以上是具力业门当中的第一个,由福田门故力大,福田是专门指我们所对的境来说的,是造业当中事、意乐、加行、究竟中的「事」。这里告诉我们,这几个境有特别强大的力量,所以对这种对象所造业的力量也非常大。因此凡是这种地方,我们应该非常认真,好好谨慎防止,不要去犯。第二所依门力大,原则上是讲我们的意乐方面。

【◎ 由所依门故力大者。谓如铁丸小亦沈水,即彼成器虽大上浮,说智不智所作罪恶,而有轻重。】

造罪的时候,同样以身口意造业,可是罪的轻重却有差别。就像即使很小的一粒铁丸,掉到水里马上下沈,如果把它制成器皿,比如锅子,比起那小铁丸大很多,但是它却会浮在水上。同样地,我们以身口意造业,如果有智慧的话,虽然业很大,却可以不沈下去(指堕落),乃至于可以派上用场,所以智慧是非常重要的。佛法真正讲的就是智慧,不过注意哦!智慧不是脑筋好,脑筋好可以帮助我们生起智慧,这是事实,但是脑筋好并不是智慧。

【此因相者,《涅盘经》说,诸愚痴者,如蝇粘涕不能脱离,虽于小罪不能脱离。由无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过,虽先有善为恶染污。故应现受异熟之因,变为极重那落迦因。又如少水投盐一掬,则难饮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钱,不能还偿,渐被逼缚受诸苦恼。】

这个原因依《涅盘经》说,就像苍蝇被牠喜欢吃的涕粘住了就脱离不了,愚痴的人造了很多小罪而被小罪所牵。这是因为他虽然造罪却并不了解这样做是错误的,因此也就不会生悔,这是我们一般人最容易犯的第一个错误,由于没有悔心,所以不能行善。其次,造了罪还要覆藏,由于覆藏,虽先有善为恶染污。

关于覆藏,文字很容易懂,内涵却很不容易懂。岂但是佛法,其实儒家也是这样。《论语》上面有几句很有名的话,「小人之过也必文」,小人有过失一定要掩饰,君子则不是,「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君子有过失,人人都看见,因为他不会遮掩,遮了就看不见。这是说出理论,事实呢?我记得有这么一件事情:陈司败问孔老夫子:「昭公知礼乎?」孔子回答:「知礼。」他反问孔子:「昭公娶同姓的女子为妻(那时候的礼节是不允许的),如果昭公知礼的话,还有谁不知礼?」孔老夫子听见了,说:「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这件事情从表面上去看,是孔老夫子犯错了,仔细去看,我觉得孔老夫子没有犯错,因为昭公是他的国君,以一个国家来说国君最尊,以家庭来说父母最大,人家说你的国君或父母的过失,当然是应该为他掩饰,所以孔夫子是有道理的。要是普通人遇见这种情况一定讲很多道理,孔老夫子不讲道理,他却说:「丘也幸(我真有幸啊)!苟有过,人必知之。」

我为什么讲这个特点?因为凡是世间、出世间的圣人皆是如此。一般凡夫没有理由,还要想尽办法掩饰,有很多人很巧妙地转了个弯来掩饰。孔老夫子的确有理由,但当别人指出他的过失时,他不会责备别人不懂礼貌,不会狡辩:我这样做才是如理行。孔老夫子这样做是有很多原因的,因为即使对方说错了,你把他挡住,以后人家就不愿意跟你说了,这就是挡住别人来向你进谏,以及自己能够学习的机会。

所以孔老夫子说他自己有几件事情是最担忧的:「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他担忧好的事情不能去做,晓得不善却不能改;而我们晓得不善,竟马上把它掩藏起来,这就是智与痴的根本原因。但愿我们好好地互相策励,只要我们能真正改过,「人皆仰之」。另一方面,就算想尽办法掩饰,人家还是看得很清楚,既然你掩饰了,人家又何必讲呢?反过来说,看见人家掩饰过错,你虽然没讲,可是你会不会因为他掩饰了,就觉得他对?还是你心里面更是觉得:「唉,这个家伙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这是我们要很认真思惟的。因为不能改过迁善,先前的善业又被恶所染污,所以本来很小的罪在此生受掉就算了,结果却因为自己非常重的愚痴,没有智慧,就变成眼前不受,可是将来堕落到最可怕的地狱里边。

【又说五相,虽是当感现轻异熟,能令熟于那落迦中,谓重愚痴、善根微薄、恶业尤重、不起追悔、先无善行。故说轻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护后过、不藏诸恶、勤修善法、诸恶对治,若不修此妄矜为智,由轻蔑门,知而故行,是为尤重。】

由于这五相,造了轻的恶业却会在地狱受苦果。这地方点出来所依门是智慧。下面五点指出真正有智慧的人的作法:首先,万一做错了,他能够追悔。实际上我们是无法避免过失的,必须要了解这个特点。不要说佛法这么深广,即使以世间法来说,《论语》告诉我们:「过而不改,是谓过矣。」犯错而不能改,这才是真正的过失。照理说我们犯了过,晓得了应该马上改,就怕自己不晓得,人家愿意告诉我,「啊,真高兴!」因为这样我们才有机会改。我们现在的致命伤,是犯了过还要想办法掩饰,人家告诉我了还不愿意听,这个是我们学不上去真正的根本原因。所以了解了以后,对以前造的恶要去追悔。前面说过业会增长广大,你追悔的话,那个业就不再增长,只要不增长,它就不一定受报。这才是我们真正学佛的佛弟子应该注意的。假定有好脑筋用在这里就对了,这时好脑筋就帮助我们增长智慧。往往是有好脑筋的人却不好好地从这地方去做,对法不重视,知道了还故犯,那是更严重。对于这点,但愿我们每一位同学好好地策励。

【《宝蕴经》亦说:「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轮王位,各以灯烛器等大海,炷如须弥,供养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萨,于小灯烛涂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乐,谓菩提心及其福田俱无差别,然所供物,殊异极大,是所依力极为明显。】

这是第二种所依,《宝蕴经》说,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的有情全部进入大乘,都具有转轮王这样高的地位,然后各以灯烛,量像大海水那么多,灯烛的炷像须弥山那么大,这么多的人以这么多的东西去供养佛塔,这个福大得不得了,但不及出家菩萨作小小的供养。前面是一切有情趣入大乘,他们都是菩萨哦;后面那也是位菩萨,不过是出家的菩萨,这个出家菩萨以小小的灯烛供养佛,福德比这么多的在家菩萨大。以意乐而言,出家、在家都是发了菩提心的人,福田都是佛塔,出家菩萨供很小的东西,在家菩萨这么多的人,供这么大的东西,但功德却是出家菩萨大。为什么?所依门力大-依戒。前面所讲的是依智能,第二个是依戒。

【◎ 由是道理,则无律仪与有律仪,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修行道时,显然后后,较于前前,进趣优胜。如诸在家修施等时,受持斋戒律仪而修,与无律仪所修善根,势力大小,亦极明显。】

所以很明显的,差别在所依的戒。这个戒有三种,我们可以用不同的角度去看:一个是别解脱戒,一个是菩萨戒,一个是密乘戒;另外一种说法:一个是摄律仪戒,一个是摄善法戒,一个是饶益有情戒。越后面的戒越深越广,所以修道的时候,得到的功德越大,那就是所依门力大的缘故。以在家人来说,受一日一夜的八关斋戒所修的善根比起未受戒时,前者的功德也远远超过后者。

p. 134 (2)

【《制罚犯戒经》说:「较诸世人,具十不善,经百岁中,恒无间缺所集众恶。若有比丘毁犯尸罗,仙幢覆身,经一日夜,受用信施,不善极多。」亦是由其所依门中,罪恶力大。《分辨阿笈摩》亦云:「宁吞热铁丸,猛焰极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国人食。」通说犯戒及缓学处。】

上面说具戒而行善的话功德极大,但反过来说,以受戒之身造恶业的话,罪过也是一样极大,因为它是具足大力量的,造善业可感得极大的乐报,造恶业则感得极大的苦报,这是我们要了解的。戒有这么大的功德,你受了以后,小小的持守就有绝大的功德,小小的违犯也有很大的损害,此处特别是说明这一点。所以戒律上面告诉我们:宁愿吞热铁丸,千万不能以犯戒身去受用人家的供养。万一我们犯了怎么办呢?要忏悔,对初学佛法的人来说,忏悔非常重要。

看了这个可能有很多人会说:「这么严重,好可怕哦!我不敢出家,不敢受戒。」条件不够的话,的确不要;可是一般人来说,如果具足条件的话,那不要怕。经论上面告诉我们,虽然你不受戒就不会因犯戒而堕地狱,可是不受戒的话,你没有这个善根种子,要走上去是非常困难的。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佛在世的时候,凡是要出家的人,佛陀的弟子们都要观察他有没有善根。没善根是不可能出家的,因为没善根,你出了家也是不可能修行,如果做了坏事更是要堕落的。

佛经上有很多这种典型的例子,其中一例是:有人喝醉酒了,跑到祗洹精舍要求出家,寺里的大比丘乃至阿罗汉,一看,知道他喝醉酒了,看看他有没有善根,上座一个个都说没有,他就吵、哭、闹!等到佛回来了,就问他:「你有什么事?」他说要出家,佛就把他带进来,让他出家,他高高兴兴地剃了头,出了家。酒醒后,他才发现自己怎么出家了!就逃回去了。后来弟子就问佛:「世尊,你不是说出家需要条件吗?为什么你这样轻易让他出家呢?」世尊说:「这个人从来没种过善根,他今天幸好喝醉酒跑来,给他种个善根,种了善根,他将来就有很好的果报!」所以不管怎样,真正地比较起来,就算出了家下地狱,也是值得的。我绝对不是鼓励大家出了家做坏事下地狱,对我们已经出家的人来说,知道犯戒的后果这么严重,应该策励自己不要犯戒,而不是因此而不敢受戒,因为只有佛法可以救我们,世间是没有路的。

【敦巴仁波卿云:「较依正法所起罪恶,十种不善,是极少恶。」现见实尔。】

比起普通世间人造十恶业,出家人造恶的话,由于所依门力大,所造的恶是非常非常可怕,特别是现在末法的时候。反过来说,末法的时候持戒很难,但是如果认真去做的话,哪怕持小小的戒,其功德是绝端地大,比正法的时候还要大,这一点对我们是极大的鼓励,但愿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很认真地策励自己。

【◎ 由事物门故力大者。施有情中正法布施,供养佛中正行供养,较诸财施财物供养,最为超胜,此是一例,余皆应知。】

事物是指我们布施、供养的东西。所有的布施当中,以正法布施为胜;诸供养中,以正行供养为胜。正行供养前面已经说过了,法布施到后面会讲。正法布施是最最超胜的,因为正法布施是兼财施的,而财施不能兼正法布施,而且财施是有限的,法布施是无限的。现在有很多人误解法布施,认为法布施是指口头上宣讲佛法,其实不只是这样,当然,讲道理确实是法布施,布施的是教量,但还要实际上的行持才能真正帮助人家,何况讲法若要真的讲得圆满,自己也应该要有实践的经验,这一点我们要知道。否则我们嘴巴上面讲一讲,虽然有功德,实际上这样还是很遗憾。有太多这种典型的例子,有很多人能说善道,但因为自己条件不够,结果变成三世怨,这非常可惜。听的人如果如理地听,当然是会受用的,所以他的功德还是在,不过对他自己来说变成三世怨,那是很划不来的。我曾听过这么一则故事,有一个人,前世是个修行人,他讲法讲得非常好,能说善道,很多人受用,很不幸,因为积了功德,下生再来的时候,就变成条件很好的世间人,造了很多恶,死后三恶道无处不去,这样的结果实在太严重、太可怕!

【◎ 由意乐门故力大者。《宝蕴经》说:「较三千界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须弥。于此诸塔,复经微尘沙数之劫,以一切种可供养事,承事供养。若诸菩萨不离一切智心,仅散一华,其福极多。」】

《宝蕴经》说,三千大千世界所有的有情统统各建佛塔,而且那些塔都大得像须弥山一样,而且还经微尘沙数劫这么长的时间,拿所有最好的东西去供养,这个福德是不得了的大。前面讲供养的时候说,乃至喝水,我们观想供养,都有这么大的功德,何况现在这么多有情供养这么多东西。假定菩萨以一切智心(这就是他的意乐),哪怕只散一朵花,这个福远远超过前面的。什么是不离一切智心?就是希求成佛之心。佛的功德无量无边,我们先看八地菩萨的功德。以我们的了解,修道要进入资粮位都很困难,然后加行位、见道位,到初地菩萨的功德就不得了,然后从初地到八地还要一大阿僧祗劫,到八地是彻底跟二空相应了,这时候哪怕供养一朵小花,这个福德之大,前面七地所有菩萨,乃至所有有情的一切功德全部加起来,都不如他供养一朵小花的功德。佛的功德更是无量无边,菩萨小小的供养就有这么大的福德,我们了解以后,如果能常常去思惟发菩提心的功德,就不会被眼前小小的利害所阻碍。

我们最严重的障碍是只看见自己眼前的一点利益,一般来说,讲共下士很容易,但是我们很难看见共下士应该看见的。下士是共通的,共下士是透过下士应该走上去的共道,可是我们只能看见下士,看不见共下士。换句话说,我们应该有深远的目标,才不会被眼前这种小小的利害所障碍。因此这里就是告诉我们,要想累积福德、净除罪障,理论了解了,就要多多去思惟、观察,扩大我们的心胸,没有第二条路,因为这都不是我们凭过去经验可以得到的东西。

【如是由其攀缘所得,若有胜劣,及缘自他利益事等意乐差别。此复由其强盛微弱,恒促等门,应当了知。又于恶行,若烦恼心,猛利恒长,其力则大,其中复以瞋力为大。《入行论》云:「千劫所集施,供养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坏。」】

以这个例子来说,我们内心当中,所缘的是好是坏,是为自己或是为他人,由于这个意乐的差别,结果就相差很多。通常只要是为自己,不管你做什么都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我们要把为自己扩大为为他人,而且是要把他救到成佛。我们平常很容易起心动念都是为自己,真的要为别人这就很难了,但为人着想是我们真正应该做的,而且要慢慢地扩大所缘。

除了这个以外,还有心力的强或弱、恒常跟短暂等,都会影响业力的大小。善的固然是如此,恶的也是这样,恶的当中又以瞋心为最严重。《入行论》说:我们以一千劫行布施、供养善逝等,做很多善行所积聚的功德,发一念瞋心就能够整个毁掉,瞋心就是这么可怕!

【此复若瞋同梵行者,及瞋菩萨较前尤重。《三摩地王经》云:「若互相瞋恚,非戒闻能救,非定非兰若,施供佛能救。」《入行论》中亦云:「如此胜子施主所,设若有发暴恶心,能仁说如恶心数,当住地狱经尔劫。」】

瞋普通人已经很可怕了,假定瞋同梵行就更可怕,同梵行就是我们的同行,其中如果有发了菩提心的,你瞋他就更糟糕。但我们怎么会晓得周围的人有没有发菩提心呢?至少我们所对的都是出家人,所以更应该好好地努力观功念恩,千万要注意防止观过心。眼前我们虽然不太了解,可是努力去做一定做得到;反过来说,除了努力去做没有第二条路。如果懂得了道理而不去改的话,即使经过久远劫,一对境这个习气仍然马上又现起。所以我常常以《前世今生》那些公案策励诸位,多少劫以前或者几千年以前的事情,一旦对境的时候,他那个老毛病全部现起,跟当初一样,一点都没改变。除非你对治以后它才会改变;否则只是境界不现起而已,那个习气还是在。今生既然有学习的因缘,真正要做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如法地去正行供养,这一点我们应该了解。

《三摩地王经》中这一偈特别是指我们出家人,或者至少是修行人,假定同行当中你讨厌我,我也讨厌你,那么无论持戒、多闻、学定、在安静处修行、供佛那都救不了我们。所以不要以为做了很多事情,就很有功德,我们常常因为做了功德,憍慢心就生起来,看不起别人,接着瞋心等等就来了,这点是我们要特别注意的。

「胜子」就是胜者之子,也就是菩萨,如果我们对他发暴恶心(就是瞋恚),世尊说你发多少恶心,就会感得那么多劫的时间在地狱受苦。平常我们瞋心发过以后,好像不现起了,可是心里还在嘀咕,老放不下这件事情,这虽然不像当时很大的瞋心,可是也一直在增长恶业,这是最可怕的事情。我们常常为了一件小事情,经年累月地记在心里面,那就是不断地在增长它。前面说随喜别人做一件好事情的功德非常大,如果做了恶事情你去随喜它,或者老是去惦念它,也是一样会增长扩大,这个我们要注意。

显示黑业果当中,第一个是正显示黑业道,然后决择轻重,下面就讲果报。

p. 135 (2)

【◎ 第三其果分三。异熟果者。谓十业道,一一皆依事及三毒上中下品,有三三等。〈本地分〉说,此中上品杀生等十,一一能感生那落迦,中十一一感生饿鬼,下十一一能感旁生,《十地经》说,中下二果与此相违。】

异熟果就是前面造了业以后感得的果报。为什么称它为异熟呢?因为造的因跟所感的果之间有几个相异之处。第一是造因的时候有善有恶,但是感果报的时候,这个果报体无所谓善恶;第二个时间一定不同。所以因的类别是善恶,感得无记的果报;时间是因在前面、果在后面。所以是异时、异类、变异而成熟这个果报,这就是所感得的正报。

十恶业的异熟果报,要看你造业时所依的事及内心意乐。以杀为例,所杀的对象譬如小虫最小,大的旁生是中等的,人是最大的,所以事有上、中、下;然后造恶的时候心中的三毒也有强、中、弱,所以有三个三等。「上品杀生等十」,如果是最上等的,那就会感生到那落迦(地狱)当中,中品的感生到饿鬼,下品的感生到旁生,这是〈本地分〉当中所说的。《十地经》所说的不太一样:上品下地狱是一样的,中品感得旁生,下品感得饿鬼。其实这个本质上并没太大关系,每一部经有它的宗,从不同的特征上面去说。前面曾经讲过,就所受的苦来说,畜生比饿鬼好,就智慧来说的话,饿鬼比旁生好。以上说明异熟正报,下面讲等流,分为两种。

【◎ 等流果者。谓出恶趣,次生人中,如其次第,寿量短促,资财匮乏,妻不贞良,多遭诽谤,亲友乖离,闻违意声,言不威肃,贪瞋痴三,上品猛利。】

恶趣苦报尽了以后,从恶趣出来生到人道中,「如其次第」就是根据杀、盗、淫等的次第:杀生感得寿短;盗是贫穷,钱财缺乏;淫感得家室不贞;妄语则会常被毁谤;如果离间人家,此生自己的亲友就不和合;造了恶口业的话,感得会常听人家说这种不可意的话;宿生多绮语,现在讲话就不威严,人家不听;至于贪瞋痴三种,因地当中这样,今生感得的等流果是三毒又很猛利。等流果以前翻译为「习果」,「习」就是指习惯。这跟异熟不太一样,异熟是变化的,等流是跟他以前造的因相应的,同等的情况又相续而来。前面这十种都是〈本地分〉讲的。

【《谛者品》及《十地经》中,于其一一说二二果,谓「设生人中,寿量短促多诸疾病;资财匮乏与他共财;眷属不调或非可信妻有匹偶;多遭诽谤受他欺诳;眷属不和眷属鄙恶;闻违意声语成斗端;语不尊严,或非堪受无定辩才;贪欲重大不知喜足,寻求无利或不求利;损害于他或遭他害;见解恶鄙谄诳为性。」】

〈谛者品〉及《十地经》当中,每一样都说两种果,杀生者不但寿短而且多病。偷盗者感得不但穷,自己拥有的财还要与他人共享,换句话说自己的钱财别人可以拿得走的。古人说「五家所共」,在古代,国王来夺取的时候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水、火及自己的不肖子孙,诸如此类。你虽然有一点钱,却无法左右它,或者别人也可以支配你的钱。当初妄语骗人家,现在被人家骗。恶口的等流果就是讲的话会引起大家吵架等等。

【诸先尊长说纵生人中,爱乐杀生等事,是造作等流果。前所说者,是领受等流果。】

上面讲的叫领受等流,就算生到人当中,还会领受跟因地当中相应的果报。还有一种叫造作等流,就是前世造作的时候是这种心情,这一生再来内心当中又会一直欢喜做这种事情。我们自己从因地上面仔细检查,看得出来前世大概从哪一道来,以上是等流果。异熟果、等流果都是正报,严格说起来,异熟果是外表的,领受等流也是外在的,造作等流主要是指内心的。除了这个以外还有主上果(或增上果),这种果是依报,就是我们生活在世间所依凭的,比如我们所住的大地、房子,以及衣服等种种受用的东西。

【◎ 诸主上果或增上果者,谓由杀生,能感外器世间所有饮食及药果等皆少光泽,势力、异熟及与威德,并皆微劣,难于消变,生长疾病。由此因缘,无量有情,未尽寿量,而便中夭。】

如果多杀生的话,感得外面的器世间匮乏。有情叫正报,生活的凭借叫依报。造了杀生业,就感得世间的饮食、药、果等皆少光泽。势力是指吃这个东西所产生的效果,像在现代虽吃很多效果却不大。我们以为这些都是此生努力所得来的,实际上真正最重要的还是业所感的果,此生的努力当然会有影响,因为还是因果的呈现,但是影响比较少,因为实际上主要是由于以前杀生而感得的果报。

【不与取者,谓众果尠少,果不滋长,果多变坏,果不贞实,多无雨泽,雨多淋涝,果多干枯及全无果。欲邪行者,谓多便秽,泥粪不净,臭恶迫迮,不可爱乐。】

如果犯了偷盗的话,换句话说不是经过自己努力而获得的话,这一世的环境会感得果实很少,或者根本长不出来,或者虽然长出来便坏掉了,或本来里边的内容应该很饱满,结果长出来里边没有东西;天气则是要不是雨多得不得了,把所有东西都冲掉,再不然就是根本没有雨,农作物都干死了,现在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民心非常恶劣的时候,感得的增上果就是这样,所以佛说现在是减劫,很多情况都是每况愈下,在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该策励自己努力力争上游,虽然困难,但是没有退路。进一步来说,就是因为难,所以我们少少的努力就会感得更好的结果,但愿我们不要单单为了自己,还要为了众生、为了佛法。另外,如果贪欲心很强,那产生的结果处处都是污秽不净的不可意果,非常的糟糕。

p. 136

【虚妄语者,谓农作行船,事业边际,不甚滋息,不相谐偶,多相欺惑,饶诸怖畏恐惧因缘。离间语者,谓其地处丘坑间隔险阻难行,饶诸怖畏恐惧因缘。粗恶语者,谓其地所多诸株杌,刺石砾瓦,枯槁无润,无有池沼,河流泉涌,干地卤田,丘陵坑险,饶诸怖畏恐惧因缘。诸绮语者,谓诸果树不结果实,非时结实,时不结实,未熟似熟,根不坚牢,势不久停,园林池沼,可乐极少,饶诸怖畏,恐惧因缘。】

如果妄语的话,所做各式各样的事情都没有多少成就,也没多少好处,做什么事情都不和合,互相欺诳,都有怖畏、恐惧的因缘。恐怖、畏惧是语四恶业的果报当中共同的特点。因为离间是处处使人家不合,以致于感得所住的地方也是高高低低,处处不平,所走的路也困难险阻,而且有很多怖畏、恐惧的因缘。粗恶语也是这样,所住的地方树林都是枯槁的、光秃的;本来池河应该是水流泉涌,而今却感得河是干的;而且地是卤(盐分高)的,长不出东西来。这段的文字虽然容易懂,我们要仔细地好好去思惟观察。

【贪欲心者,谓一切盛事,经历一一年时月日,渐渐衰微唯减无增。瞋恚心者,谓多疫疠,灾横扰恼,怨敌惊怖,狮子虎等,蟒蛇蝮蝎,蚰蜒百足,毒暴药叉诸恶贼等。诸邪见者,谓器世间,所有第一胜妙生源悉皆隐没,诸不净物乍似清净,诸苦恼物乍似安乐,非安居所,非救护所,非归依所。】

贪欲强的话,所有的好事情渐渐地就衰退减少。瞋恚心会感得非常恐怖的疾病、横灾,还有敌人、野兽,比如狮子、老虎等,这些都是很可怕的,还有蟒蛇、毒蛇种种毒的东西,乃至于非常暴力的夜叉非人、恶贼等,这都是瞋恚所感得的果。
  邪见最糟糕,总的来说,就是世间所有最好的东西全部隐没了。个别去看:明明是不清净的,看起来好像是清净的;明明是苦恼的,却以为是安乐的;这些都不是安居之所,不是救护所,也不是归依所。目前的世间就说明了这一点,这都是我们因地当中邪见所感得的果,现在已经感果了,应该从这里策励自己觉醒过来,这是我们应该注意的。上面是黑业道,下面白业也是这样。

※﹝思惟白业果分二:①白业,②果。今初﹞

【◎ 《本地分》说:「于杀生不与取欲邪行,起过患欲解起胜善心,若于彼起静息方便,及于彼静息究竟中,所有身业。语四意三,亦皆如是,其差别者,谓云语业及云意业。」】

业的轻重已经在黑业当中讲过了,因此以下说明业的因跟果就可以了。什么是白业呢?对于杀、不与取,欲邪行,能够了解这是错误的、有过患的,以前以为这些都是好的,现在了解这些是不好的。「过患欲解」就是觉得不好而要排拒它,于是生起殊胜的善心,想要把这些恶行静息、挡住,有了这个认识以后也去实践。语四意三也是这样。总之,了解了黑业道的过患,然后进一步依善法把它净除,这就是白业道。

【事及意乐,加行究竟,如应配合。例如远离杀生业道事者,谓他有情。意乐者,谓见过患,起远离欲。加行者,谓起诸行静息杀害。究竟者,谓正静息圆满身业,以此道理,余亦应知。】

前面谈十恶业时,从事、意乐、加行、究竟来说明,现在造善的时候还是拿这个一一配合。举例来说,例如远离杀生业道,事就是其它的有情,意乐是内心当中了解杀生有很大的祸害,所以对于杀生起远离欲,前面提到「过患欲解」,就是我们很清楚它的过患,当内心对一件事情起贪瞋痴时,就提醒自己千万不可以造这个恶业!就是这种心理。加行就是静息杀害,我们现在整个的修行都是在静息十恶业。究竟就是把这个修善的事情做到圆满。其它我们只要这样一一配合就对了。以上是白业,下面说明白业的果。

p. 137

【◎ 果中有三,异熟者,谓由软中上品善业,感生人中、欲界天中、上二界天。诸等流果,及增上果,违于不善,如理应知。】

就异熟果来说,如同恶业是根据造业的强弱感得那落迦(就是地狱)、饿鬼、旁生,善业也是一样,依强弱来分,弱的感得在人道当中,中的感得生欲界天,最强的感得生上二界天--色界,无色界。等流果及增上果就是跟上面不善的反过来。

【《十地经》说:「以此十种,怖畏生死,离诸悲心,由随顺他言教修习,办声闻果。又诸无悲,不依止他,欲自觉悟,善修缘起,办独胜果。若心广大,具足悲心,善权方便,广发宏愿,终不弃舍一切有情,于极广大诸佛智慧,缘虑修习,成办菩萨一切诸地波罗蜜多。由善修习此一切种,则能成办一切佛法。」】

依这十善业能够从恶道感得人天的善趣,在这个基础上面,进一步了解:就算能够跳脱恶趣,但是到了善趣以后还是可能会堕落,生死本身就是件很恐怖的事,所以对生死产生恐怖。不过并没有悲心,只管自己而未考虑到别人,以这种心情,「由随顺他言教修习」,由于听闻了佛的圣教,认真去做而成就声闻果。声闻的特点就是听见了胜者佛告诉我们的言教,了解世间的真相就是苦性,而且即使生天也是一样,所以为求自利而修解脱道,这样成办的就是声闻果。

独觉行者与前面一样,感到生死的恐怖而求出离,也没有悲心,不过不同的是:声闻是听了佛陀讲的法之后去修行成就的,现在这一类不是听佛说法,而是靠他自己观修缘起而觉悟,这样成办的就是独觉果。

最后这一种是最了不起的。假定心缘得广大,具足悲心要救一切人,而且还有善权方便,晓得救人的方法;所以这里面要有几个条件,有了悲心没有方便不行,知道方便没悲心也不行。这样还不够,还要不断地广发正愿,因为我们无始以来的习气太重,只有不断地努力才能够做得到。发愿终究不舍弃任何一个有情,但发觉自己不行,知道要救众生只有成佛,于是努力修学佛道,对诸佛的智慧缘虑而修,这样的菩萨就能够照着菩萨道一地一地修上去。「波罗蜜多」就是菩萨所应修的菩萨行。由于非常善巧地修习这些,就能够成就最圆满的佛果。

【如是二聚十种业道,及彼诸果,凡余教典,未明说者,一切皆是如〈本地分〉、〈摄决择分〉意趣而说。】

「二聚」就是十种黑业道和白业道,以上对这些业道及其果的说明,凡是没有清楚说明是根据哪一本教典的,全部都是依《瑜伽师地论》中〈本地分〉跟〈摄决择分〉的意趣而说。

上面告诉我们业果的道理,这是思总业果当中的分别思惟,先是显明十业道为上首,其次是决择业果,这又分成显示黑业果、白业果、业余差别。黑业果、白业果已讲完了,这里面说明了十业道中每一个业道的特征、业的轻重,以及造了这个业以后,根据它的轻重感得什么果,这些是最重要的。业还有相关的其它部分,这就在下面「业余差别」里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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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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