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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幻法师:戒邪YIN与福报


   日期:2017/11/7 16:28: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现在人的福报越来越少了,有福报能享受福报的人,往往都是不邪淫的人。“万恶淫为首”,上天常降祸给贪淫的人,而且报应很快。世间一切男女,都是天地孕育恩泽,既然我们都是天地的子女,就应该把一切男女当做是自己的兄弟姐妹一般,去爱护他/她的身心健康长寿,去扶持他/她的品格贞良节操,能够这样做的人也必能够得到天地的爱护扶持,赐予后福长寿,事事如意吉祥。

  一切夫妻以外的任何异恋行为,就以属邪淫,更不要说同性欲。家庭中的夫妻,也不可纵情淫欲,疏忽家室德业照顾,至于在外面的各种邪淫行为,则更将自取灭亡沦落兽类。现在年轻人交往异性朋友,但不要起邪念,还没结婚前,决不可发生特殊关系。否则若是始乱终弃,便将伤害对方的名节,也损害了自己的阴德。

  从古至今,有许多才华很好的人们,到后来却志愿难成,寿命短薄。导致这种下场的原因,大多是收到淫欲所害。

  天下有极惨极烈,至大至深之祸,动辄丧身殒命,而人多乐于从事,以身殉之,虽死不悔者,其唯女色乎。

  彼狂徒纵情欲事,探花折柳,窃玉偷香,灭理乱伦,败家辱祖,恶名播于乡里,毒气遗于子孙,生不尽其天年,死永堕于恶道者,姑置勿论。即夫妇之伦,倘一沉湎,由兹而死者,何可胜数!

  本图快乐,卒致死亡,鳏寡苦况,实多自取,岂全属命应尔哉。

  彼昵情床笫者,已属自取其殃,亦有素不狎昵,但以不知忌讳,冒昧从事,致遭死亡者,亦复甚多。故礼记月令,有振铎布告,令戒容止之政,(容止,即动静,谓房事也)古圣王爱民之忱,可谓无微不至矣。(忌讳,寿康宝鉴详言之,俱宜购阅)

  天下有极惨极烈,吾常谓世间人民,十分之中,由色欲直接而死者,有其四分。间接而死者,亦有四分,以由色欲亏损,受别种感触而死。此诸死者,无不推之于命,岂知贪色者之死,皆非其命。本乎命者,乃居心清贞,不贪欲事之人,彼贪色者,皆自戕其生,何可谓之为命乎。至若依命而生,命尽而死者,不过一二分耳。

  由是知天下多半皆枉死之人,此祸之烈,世无有二,可不哀哉,可不畏哉。亦有不费一钱,不劳微力,而能成至高之德行,享至大之安乐,遗子孙以无穷之福荫,俾来生得贞良之眷属者,其唯戒淫乎。

  夫妇正淫,前已略说利害,今且不论。

  至于邪淫之事,无廉无耻,极秽极恶,乃以人身,行畜生事。

  是以艳女来奔,妖姬献媚,君子视为莫大之祸殃而拒之,必致福曜照临,皇天眷佑;小人视为莫大之幸福而纳之,必致灾星莅止,鬼神诛戮。

  君子则因祸而得福,小人则因祸而加祸,故曰祸福无门,唯人自召。世人苟于女色关头,不能彻底看破,则是以至高之德行,至大之安乐,以及子孙无穷之福荫,来生贞良之眷属,断送于俄顷之欢娱也,哀哉。

  安士先生《欲海回狂》一书,分门别类,缕析条陈,以雅俗同观之笔,述劝诫俱挚之文。于古今不淫获福,犯淫致祸之事,原原委委,详悉备书,大声疾呼,不遗余力,暮鼓晨钟,发人深省,直欲使举世同伦,咸享福乐,各尽天年而后已。

  须知,其书虽为戒淫而设,其义与道,则举凡经国治世,修身齐家,穷理尽性,了生脱死之法,悉皆圆具。若善为领会,神而明之,则左右逢源,触目是道。其忧世救民之心,可谓至深切矣。

  我从几年前就开始了解佛教,通过几年的接触,现在深信因果,也开始想要修行,之前造了很多恶业,堕过胎,因为之前不知道,我已经和男友同居几年了,我们有打算结婚,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

  现在特别想要皈依三宝,也了解到同居算是邪淫,害怕皈依后就算是犯戒了,所以想结完婚后再皈依。

  我现在每天吃素,念佛,诵地藏经,我们是在外面工作,租房子住,也只有一间卧房,现在了解到在卧房念佛、诵经不如法,所以现在也不敢再念佛和诵经了。

  还有佛经也放在卧房里,知道这样也不如法,因为没有地方可放,很迷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请问法师,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些佛书?是不是今后不能在卧房念佛、诵经了?

  现在条件也不允许,租大点的房子,我该怎么办?

  了幻法师回复如下:

  1、年青人对婚姻不可儿戏,不可未婚就同居;办结婚证并不困难嘛,何必要超前呢?

  尽快去办结婚证,只要办了结婚证,即为合法夫妻关系,邪淫即刻终止。

  2、何谓邪淫:

  一切不受国家法律或社会道德所承认的男女关系,均称为邪淫。邪淫罪之轻重,视情节因缘而不同。如:男女双方为婚姻故而越雷池,尚不是最重之邪淫。

  3、结婚后,可尽快皈依;

  4、只有一间卧房,也可念佛、诵经;佛、菩萨乃圣者,怎会见怪?

  不过,为恭敬故,最好将房间一分为二,用衣柜、布帘间隔皆可。

  佛经等法宝须收拾置放收藏于干净之处,不用时可用黄色或红色的布遮盖、包好。

  5、要常修忏悔法,以忏除过去诸恶业、过失。

  夫妻生活中存在邪淫吗?

  答:存在。

  在一般人的概念中,与夫妻以外的第三者有性关系,属于邪淫;与合法的妻子(或丈夫)的性生活,则完全不存在邪淫的问题。但从佛法的观点看,夫妻之间仍然可能发生邪淫的问题。

  如《大智度论》卷十三云:“若自有妻、受戒、有娠、乳儿、非道,如是犯者,名为邪淫。……女心不乐,强以非理,故名邪淫。”因此,夫妻间有下列行为者,可视为邪淫:

  (1)、非处:既不按人道行房,而是于口道、小便道、大便道行淫;

  (2)、非器:如使用“性保健品”、催情药物等;

  (3)、非时:父母死亡忌日,不得行淫;月经期中,妊娠期中,产前产后,不得行淫;学佛受五戒居士还应在佛菩萨的纪念日,每月的六斋日,不得行淫;父母的生日亲属父母、兄弟、姐妹等的死亡之日,不得行淫。最好还能做到:子女成年之时,即行节欲,子女婚嫁之后,即行禁欲。

  (4)、非地:不得卧室之外处行淫;尤其不可在寺庙、教堂、野外、公共场所等处行淫。

  夫妻间的邪淫,在性质上较一般的邪淫有所不同,果报也较轻,应属邪淫的中、下品。但仍应引起警惕,避免触犯。

  未婚男女如果淫欲心炽盛,应以何方便令其离欲?

  答:淫欲是与生俱来就有的,非一朝一夕就能净化断除,必须非常的用功,才能达非常的成果。

  但凡夫在修行的历程,尚未证得果位,有时炽盛,是在所难免,因为众生所以为众生,就是以淫欲为生命的所依所归,情欲境界现前,的确难调难伏。疏导、对冶淫欲的法门甚多,今就以佛法常提的几项,供诸位实践:

  (一)、未婚男女,不要阅览色*情书刊、网站,不要观看色*情录影、三*级片,不要涉足色*情娱乐场所。《老子》曰:“不见可欲,令民心不乱”,凡夫的特点,是五根随五境转,但只要眼不见,则心不乱。

  (二)、进入结婚年龄的青年,可考虑寻找志同道合异性组成家庭;

  (三)、已婚者,应加强道德修养,不要甘做淫欲的奴隶。应正观诸法无自性,本性不可得,乃幻化缘起,缘起必缘灭无常故;淫欲之心亦缘起,心与境结合,产生相应,淫心便起,是名缘起。正心观淫心,淫心即起即灭,瞬眼生瞬眼灭,如幻如化如电如泡如影,丝毫不可得,诸法毕竟空故,若如此正观淫欲之心,即可根治淫心之道,亦名正观。

  以佛法常提的几项,如:不净观、骷髅观、父母兄弟姊妹观、淫欲无常观等,这些法门因人而异,根机不同,用法则不同,契机则宜。

  (四)、注意饮食卫生,尽量吃得清淡,以素食为佳;

  (五)、多进行健康的户外锻练,如散步、郊游、登山、游泳,或读书、练字画等,渐渐可减轻、排遣淫欲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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