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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缘起论


   日期:2019/12/16 5:51: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缘起论是佛法的根本。缘起论认为世间上的事事物物(一切有为法),既非凭空而有,也不能单独存在,必须依靠种种因缘条件和合才能成立,一旦组成的因缘散失,事物本身也就归于无有,“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的因果定律,称之为缘起。

  缘起的定义

  要明白佛教的义理,就必须从缘起论开始。缘起是佛教的根本教理,是宇宙人生本来的、必然的、普遍的理则,所谓“若佛出世,若未出世,此法常住,法住法界。”当初佛陀在菩提树下刚座上,因为现观缘起而成佛。“缘起”并非佛陀所“创造”,佛陀只是“发现”了“缘起”这个自然的法则,再将此宇宙人生的真理对众生宣说、开示。

  《中阿含经》云“若此有则彼有,若此生则彼生,若此无则彼无,若此灭则彼灭”,这是对缘起的定义。

  缘起,就是说一切诸法都是由于因缘而生起的。简单地说,就是世界上一切事物、现象的生起都是相对的,都是互相存在的关系和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关系和条件,任何事物和现象都无法生起。

  缘起论的内容:因、缘、果

  缘起论包括因和缘两个部分。因即因素,缘即条件,其中因是主要的,缘是辅助的。因缘聚则生,因缘散则灭。

  一切法的生灭既由因缘,那么一切法存在或坏灭也就有因可循、有理可据。凡果必有因,怎样的因便产生怎样的果,因果必相应。

  世间一切有为法皆无独立性、恒常性,必须靠“因”、“缘”和合才有“果”。“缘起”法所阐述的,就是因、缘、果的关系,因、缘、果三者是相依相待而存在,没有绝对的独立性。

  缘起论的内容:因、缘、果

  缘起论包括因和缘两个部分。因即因素,缘即条件,其中因是主要的,缘是辅助的。因缘聚则生,因缘散则灭。

  一切法的生灭既由因缘,那么一切法存在或坏灭也就有因可循、有理可据。凡果必有因,怎样的因便产生怎样的果,因果必相应。

  世间一切有为法皆无独立性、恒常性,必须靠“因”、“缘”和合才有“果”。“缘起”法所阐述的,就是因、缘、果的关系,因、缘、果三者是相依相待而存在,没有绝对的独立性。

  缘起的意义

  缘起论显示世间上任何事情的结果,都是因缘所生起,因此要过快乐的人生,便须培植好因好缘。如果没有植下善因善缘,一旦遭逢不好的果报,也要懂得改善因缘,而不是一味在果报上计较。所以,了解因缘果报的关系,使我们懂得改善逆缘、培植好缘、广结善缘、随顺因缘。

  此外,缘起论启示世间万法是“无常”的,好的可能变坏,坏的也可能转好,因此,即使一时遭遇困难、挫折,只要能坚持百忍的朝向正确的人生目标努力,逆境终将成为过去,所以“无常”为人生带来无穷希望。

  诸法既是因缘所生,自然空无自性,无自性便无法自我主宰,所以说“无我”。若能正观缘起的诸行无常、诸法无我,就能远离贪欲、憎恨、愚痴三毒烦恼。烦恼是系缚众生,使众生不能解脱自在的最大障碍;烦恼既除,当然就能获得生命的解脱。

  因此,认识缘起,知道人生祸福、好坏皆是自己所造,非有他力可以主宰,唯有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如此必能帮助我们把握人生的方向,认识人生的意义,而能活得踏实,活得自在,进而建立感恩的美德,培养随缘的习惯,拥有希望的未来,了悟真实的人生。

  有神论者,以为一切现象,乃自神之创造而成,是为有神的宇宙论。佛教则不然,以缘起论说明宇宙万有。万有生起,完全属于自己之因果律。现在之果,起于过去之因;过去之因,必成以后之果。又从以前之果而来。果上又生因,因又成果,前无始后无终之因果连续循环,前后不断。

  缘起即是因缘,因缘所生法,专就有为法说。因:指能生起诸法之种子;缘:彼法对此法有力能生,则彼法对此法即曰缘。除因缘外,还有增上缘、所缘缘等无间缘。对于此法相助增上之力为增上缘、所缘缘:前一缘是攀缘义,即思惟观察知识的作用,是后一缘指境界。指心识为所思惟所观察所知识,境界为所思察认识的对象。心心所法仗境方生。等无间缘:同类之法无有间隔次第相续而起。心法四缘生,色法二缘生(因缘,增上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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