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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宴上该用荤食或用素食


   日期:2010/1/23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我学佛多年,儿女长大,陆续要结婚,喜宴上该用荤食或用素食,我难以下决定,该如何是好?

  结婚生儿育女是人类传统习俗,是传宗接代的必经过程,让香火延续不灭的仪规。汝学佛多年,已体解佛法大意,并有六道众生之同胞爱,所谓:无缘大慈,同体大悲之悲愿;但是又逢值儿女婚嫁之大事,汝可择其中道而行,以方便门而办此喜宴,方法有三式:

  一、全部以素食办理喜宴,这可能会带来很大的考验与压力冲击,因为社会上的人士,吃素食者并未普及,十人中仅有一、二,家属或许也有相当的意见,如果在家庭里,大家协商好了,你可以做主,全权掌控,你便可以考量以全素食喜宴请客,因为佛教目前在全国宝岛内很兴盛,以素食请客,虽有一些杂音(不悦者),乃至不满意者,但是可以让人接受。

  当今在佛教内的学佛弟子,他们的儿女结婚时,以全素食宴客,已经不是很稀奇或少数了,也非破天荒(非头一次)者,因此办素食宴,在种种克服的过程,亦难免与他人有多少的磨擦与反对,你该很坚强的来完成你之志愿与目标,始终不动不摇,宴客总是很快就会过去的,何况世间事乃如幻如化,空幻无常,乃至生命也只是暂时的过客而已!何必造业祸患给与子孙,是故,第一个选择以全素来办理结婚喜宴是为第一良策。

  二、半荤半素方式而宴客,这是指家人意见颇多,难以如愿全素之情况之下的对策,虽是不尽如愿理想,但是还是可以接受,反正你尽可能的争取,争取到多少算多少了,何况家人是大众的,既然是大众和合而成的家庭,让他们有参与意见的话,一桩结婚喜宴会更圆满,可减低到最少的压力与杂音,不然的话,大家没有商量共识,你独自单打独斗而决定一件事,那可能办喜宴的期间,大家相处时火药味会很重,心里彼此对立而不喜悦,这喜宴是好事,却因你的独自决定,让大家痛苦烦恼,岂不是得不偿失。

  三、全部以荤食宴客,这是儿女的共业,可说是没有福报的,家庭是复杂的,有时父亲学佛,母亲没有学佛;或是母亲学佛,父亲没有学佛,父或母其中一位,又是在家庭里是决定掌控主权时,他又是没有佛教观念,甚至无神论者,都是信自己的,信美钞台币的,这下就严重了,你在家庭里又没有份量,说话别人听不下去,又是晚辈,在这种种因素之下,几乎难关重重,无法突破之际,你就不得不顺从这股共业了,无奈又能如何呢?

  简而言之,结婚是好事,但为了圆满喜事,大家应该坐下来谈,如果是佛教徒,那就好说多了,如果家人有少数是无神论者,或是信仰外道(梵语tirthaka),这是很难平衡的,佛教徒仅能以尽心尽力,争取到自己心愿中的某一标准而已!毕竟!世事如棋日日新,往往你想如此,但事与愿相违,今日虽存,明亦难保,人生几何!是否考虑在苦短的人生里,少造点杀业,与自己与子孙当下为未来铺路,岂不是美事一桩!仁者试想,结婚是人生一大事没错,但是一大事之下所惨死的众生也是一大事,如果宴客时,一桌上有一只鸡,若请一百桌,岂不是要杀死一百只鸡;如果一桌上有一条鱼,若请一百桌,又要杀掉一百条鱼;如果一桌上有十只龙虾,若宴客一百桌,就要杀死一千只龙虾,以此类推,你这桩结婚喜庆是很神圣的一日,也因为你神圣的一日却杀死无量的可怜众生,它们活著好好的,自由自在的,是无辜的,它们之死是因为你的结婚所带来的庞大灾难,这浩劫是因,未来因缘(梵语hetu-pratyaya)成熟,果报岂可抹煞!

  愿云大师云:千百年来碗里羹,怨深似海恨难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听屠门夜半声。

  佛陀为何要弟子履行不得杀生呢?意义何在?动机如何?有五点立场不可杀生食众生肉:

  一、杀生(梵语pranatipata)害命,吃众生肉,罪业深重,不能入佛门解脱之道。

  大智度论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

  二、杀生食众生肉,违背大慈悲心,因为利他度他都来不及了,岂可又加害杀它、吃它!

  梵网经云: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

  三、一切众生(包含六道)皆为过去生中之父母、眷属,若杀而食者,即是杀自己的父母。

  四、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有佛性若修行,人人皆可成佛,是故,佛陀言:汝等是未来佛,我是已成之佛。

  五、因果循环故,有杀因,就有杀果,果由因而来,无因则无果。因果平等,因果不会错乱。正所谓:吃人半斤,还人八两,不增不减是也。

  梵网经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是杀我父母。

  法苑珠林卷九十三云:食肉有十过:一、一切众生,皆为六亲眷属,今所食之肉,无非亲者。二、众生闻食肉者之气,悉皆惊怖逃走,故菩萨度化众生不应食肉。三、食肉者,断众生信根,令生诽谤三宝心。四、修行之人,若食肉,则不能出离,故不应食肉。五、食肉之人,乃因过去之恶罗刹习气故。六、食肉者不能成咒术,况学无上之圣道。七、学道之人,应视一切众生与己无别,故不应食肉。八、食肉者诸天贤圣皆远离之。九、不净所出,一切畜牲以不净业而成不净身,食之亦不净。十、食肉者死后,还堕于恶道。(如本法师著《佛学问答》)

  问:吾弟喜事,仍然俗惯杀畜,吾观痛心,竟无奈何止乎!光眼见杀,此事未知何法超度?(潘振邦)

  答:念往生咒即可,但须诚心。(李炳南老居士《佛学问答类编》)

  问:某翁七十寿辰举行宴会,此种杀生宴客,于某翁言,系为亲友馈赠庆贺表示谢忱,在亲友言,系以某翁年高德劭表达崇敬,杀生之罪过,究应由某翁承当?抑归罪于诸亲友?或双方均负有罪过?(素食自当别论)(桂向元)

  答:犯罪行为,分主犯从犯共犯等,凡参与其事者,皆负责任。按佛法论,更为详细,除主助而外,随喜赞叹,皆分其咎,况某翁为主动,亲友为教唆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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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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