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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永革博士:现代知识处境下的佛法信仰


   日期:2023/4/3 23:11: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现代知识处境下的佛法信仰

陈永革

现代人谈论信仰的方式多种多样,但较为典型的则是谓之为主要与宗教现象相伴随的意识形态(包括观念体系和思想方式),而且是虚假的、非真实的意识形态。这种基于宗教与社会的关系而对信仰所作出的价值性评判,所导致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把信仰的实践推向个人性的决定。信仰实践的个体性,往往实则意味着信仰的可置换性。即随着时境的变迁,人们的信仰行为往往产生这样那样的改变。如日本虽说只有一亿多人口,却统计出超过两亿的宗教信徒,说明有些人至少在表面上归信二种甚至数种宗教信仰。在所有现代人的精神处境中,最令人担忧的事情,也许还不在于信仰的匮乏,而是信仰的混乱。当然,我们也可以说,现代人的信仰混乱,正说明精神生活中真正信仰的匮乏。

真正的信仰抉择,必将导致人生行为的改观,所以具有实践性的内涵。从人生实践不断调整以适应社会的意义上说,个人的信仰行为与社会人心秩序相关。因此,现代人的信仰处境所面对的是力量强劲的社会实践活动。现代人精神处境下的一大现象,就是使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生活的还原论者。所谓彻底的唯物主义者或唯心主义者,在现实的个人生活中,其实都有着一种典型的还原论心态。所谓精神生活的还原论心态,就是通过把充满不确定性的现实生活归约化,以寻找精神生活上的一致性与连续性。这是由现代人社会实践的复杂系统所决定的。如果说传统社会中(如历史上的政教合一社会)的信仰生活源于普遍的宗教实践,那么现代人的信仰活动则受制于变动不居的社会实践。现代人的社会实践,需要的是源于经验(经济、政治等)的规则意识。现代人日常生活世界的真实,交由常识客体和大众化的实践行为所解释,而不是象传统社会那样托付给具有神圣权威的教义知识体系、宗教修学规范。正惟产生了如此之大的实践转向,为了保持或维护教义知识在现代社会中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各宗教信仰群体往往作出许多基于各自教义体系的新阐述。时下较为普遍的事情是,各宗教群体纷纷调整传统教义知识以适应现代人的道德实践,在不同文明间的对话中构建普世化的全球伦理体系。对于这种共同合作的努力结果及其对当代世界的影响,我们正拭目以待。

就现代人而言,随着现代教育的普及、社会经验的多元化、现代资迅对日常生活世界的深刻影响以及全球化色彩的日益弥漫,不仅使人们获得知识的途径大为扩展,而且还使日常生活世界更加疏离心性祈向的生活方式,被动地满足于破碎的、浮面化的大众经验。在最完整的意义上说,信仰的本性意味着生活方式的改造,即通过仪式象征、教义知识等规范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从中表现出信仰者心性生活中稳定的一致性,至少是保持着精神生活取向上稳定的一致性。尽管大众导向的生活经验同样会表现出某种一致性,但这种一致性,由于缺乏心性上的稳固支撑而摇摆不定。这正是现代人生活中会渴望事业成功而深感精神空虚的“成功精神症”。信仰的选择,虽说不必定与个人的现世成就构成比例关系,但以他人或社会经验为内容的大众导向下的生活方式,无疑会极大地增加原先的信仰被可能置换的变量。尽管信仰指向对现实失序生活的超越与克服,但在现代人的信仰抉择之前,已经堆积着许多他人经验(表现为大众化的强势话语)的影响,甚至可能认定某种信仰具有普世性的真理知识。这种误区,可以说明为何信仰群体中会产生或出现如此之多的不同分岐。

现代人谈论真正的信仰之所以如此困难,与现代人强调社会实践与关注大众经验的精神处境形影相随。如我们时下所普遍谈论的“诚信”话题,更多地是着眼于诚实守信的社会化行为规范,更多的是关注参与市场共同体的规则意识,而不是着眼于更富有挑战性的信仰建设或信仰教育问题。社会信用当然不可等同于信仰规范。诚信对于现代人来说,与其说是源于个体性信仰的行为规范,倒不如说处理社会化事务的大众经验。每当社会化的大众经验日益渗透个人化的心性生活时,必将导致信仰的片断化、碎片化而使人无所适从。信仰活动中充满不确定性的个人化的心性诉求,必将日渐消归于以确定性(稳定性)为指标的社会系统。因此,严峻的事情是,现代人的心性信仰的深层基础,正面临着来自社会大众文化的全面冲击而变得面目全非。

无论是面对现代人精神生活处境中的信仰匮乏,还是无所不在的信仰混乱,我们都有必要追问:人类信仰结构的内在本性究竟是什么?具体地说,“信仰”在佛教的语境下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于这个问题的应答,则有必要回溯到对人是什么的生存论追问。用佛法的语言说,人是什么的生存论追问,属于人的根性或根机问题;而人的信仰,则属于人的择法智慧。

佛教中有“无信非器”说,意指如果有情众生缺乏对佛法的真正信受,不仅殊难成就佛法,而且还丧失人生在世的生存目标。这其实是说明了人类生存根器与择法信仰的统一性问题。从现象或客观描述的意义上讲,信仰并不完全是由于人生有限的生存经验,也不完全是因其可信而信仰,而是因信仰本具的真理性内容。而佛法信仰本具的真理性内容,就是心性圆满觉悟的生存智慧。从理论或价值规范的意义上讲,信仰决不是人们对秩序世界的幻想,而是对秩序世界的向往。对于经验上可信性的事物,人们让给对科学解释客观世界的图景的相信;对于道德事物的相信,则可以出于对道德行为的普遍规范的认受;对宗教教义的认信,则必然意味着对社会人心秩序的接受与确信。在此意义上说,信仰意味着最真实的或最高的现实,是改善或完满日常生活的现实,这正是信仰的超越性意指。

上已表明,信仰的超越性必将体现于现实社会的人心秩序建构中。因此而言,任何宗教性信仰都是社会化价值取向的一种表达。然而,宗教参与社会人心秩序建设的实现程度,却取决于信仰自身的合理性证明。如果宗教不能证明自身存在的合理性,那么所谓参与现实社会人心秩序建设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宗教自身存在的合理性证明,乃是关注社会人心秩序建设的必要前提。

具体到佛法信仰来说。佛法信仰的合理性证明,必须既是认识性的或者是规范性的,同时更应该是意义性的或者说是价值性的。所谓认识性或规范性的合理性证明,也就是对“佛法是什么”的整体信解;而所谓意义性或价值性的合理性证明,则必须从行证上切实体认“皈信佛法对于皈信者的生活意味着什么”的根本旨趣。探究佛法入世机宜,究其实都离不开对“佛法是什么”这一本源问题的深切反思。进言之,惟有真正审视佛教修证解脱的终极价值的内在理据,才能有效地说明皈信佛法对个体生命所具有的意义与价值。在此基础上,佛教弘化才能确立其于现实社会结构的合法化或正当性地位,并在参与社会人心秩序的重建过程中,为全体佛教徒众构筑安身立道的意义世界和价值空间,从而让皈信佛教者的个体生命获得了生活的终极性意义和价值。然而,在现代处境下,传统佛法以“出世”成佛为修行旨趣和不二法门,但现代国家却把佛教纳入社会化、制度化的行政掌管序列,因此,如何让以“出世”所标明的超越性佛法,落归于面向大众社会实践的即世佛行,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佛教弘化的一大时代课题。

从佛法信仰的合理性证明中(意在回应现代大众经验对佛法教义的知识结构,太虚为理论导师的“人间佛教”思想,正是面向社会大众弘化而展开佛法合理性证明的典型实例),我们不仅引出了传统佛法中信解行证或闻思修证的修学程式,而且还关涉到大乘佛法中化度大众的社会实践旨趣。由此,我们还将进一步引出佛法信仰的开放性。

人生在世,充满着诸多不可确定的复杂性事件。信仰的一个经验性事实,在于寻找从充满无量变数的个体人生经历中的最为确定的、甚至是终极性的真实。所以,人们常说信仰是有限人生实存中的“终极关怀”。但另一个同样经验的信仰事实是,人生常常会由于境遇的变迁而出现阶段性的改信行为。改信的出现,往往出于对信仰知识体系解释人生经验能力的怀疑、信众忍耐意志的缺乏、内心道德的有限,当然还有修证范式的可公度性,如此等等。一句话,信仰时常面临着被置换的可能性。因此,经论知识或教义知识的可解释性(一种多义性)总是受制于时代根器的择法智慧。正信与邪信的较量,就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同时也是佛教正法生命力的一种体现。释迦时代尚且如此,末法时代更是如此。另一方面,经论知识或教义知识配合于时代根器的可解释性,正是佛法信仰的开放性特征的表现。但必须指出的是,佛法信仰的开放性,根植于佛法信仰的终极性与不可置换性。如果佛法信仰本身不具有终极性,那么佛法信仰就可能被种种外道乃至魔道的邪信所置换;如果佛法信仰是可以被置换的,那么就意味着佛法信仰不具有终极性。二者是共生互联而不可分离的。

太虚大师曾结合当时佛法信仰的现状,指出以信解双美“净信”对治种种“杂信”的弊端说:“现在我们中国人,往往信了佛教,同时也信别的宗教的神鬼,或别的学说的主张,这样信佛,便没有清净纯正的信心;原因就是对佛没有深刻清晰的认识,所以信心不能专一。对于佛,既如此。于法于僧,亦复如是。要知其他一切宗教学说之法,都是有漏杂染的不究竟法,唯佛法是无漏清净的究竟法;而僧乃是依佛法修学传承佛法的圣贤,亦非普通的宗教徒及一切学派的信徒所能相比的。故信解行证的程序,虽先由信而解,亦须由解而信;由解而信,方是净信。”(《清信士女之学佛以完成正信为要素》,《全书》,第35册,第252页)通过正信三宝与证解领悟的并进,把净信之成就落实于“理”性悟解之展开,以保证佛法的圆满究竟。太虚以为信既居于知解之先,亦彻于理解之后,实即主张信仰先于修行,信仰先于认知,修学与认知都应以佛法正信为先导,从而纠正知解等同于信仰、功德等同于信仰的佛法误区。

尽管“起三宝之信”的如法知见,其标准为人所熟知:依法不依人、依义不依语、依了义不依不了义、依智不依识,但如何面对立足于以“还原论”心态为依归的现代大众经验,充分保证正信佛法的步步推进、层层深入而融摄,却值得加以系统的、知性化的深究。在此,我们仅能提供极初步的粗见。

正信的佛教,无论是从知识描述的意义上,还是教义规范的意义上,其指涉性都极其明确,即皈信佛、法、僧,并落实到具体修学中的行为仪式。因此,佛法正信的开放性,还意味着佛法信仰在修学中的奠基性或根本性。人们经常引用的《华严经》“信为道源功德母,长养一切诸善根”之句,实即明此。世出世间一切善根功德之本,唯此信心。大乘佛教无不强调皈信三宝的奠基性作用。如禅宗三祖僧灿的《信心铭》(当然还有傅大士的《心王》及牛头法融的《心铭》),都指向信心不二,以明达磨西来明心见性之旨。永明延寿亦谓“但入信心,便登祖位”,足证皈依三宝之信心,实为佛教修证中超凡入圣的根本,是学佛者的第一层基础。基于如法信心而生解行证化,由信心方可成就佛法修学者的闻思修证度。

为了保证佛法正信避免被层出不穷的种种邪信所置换的危险,还必须极其重视修习佛法者的知性规范。对此,太虚尝称:“孔子云:‘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信心犹立志也,志立而学成矣。信心立则一切善根具,无上菩提之基立矣。求正知正见之道,当具如下三种修习:一,经论为正教量,当精澈研究,学习思维,以为思想之标准。二、善知识为先知先觉者,当时刻亲近,乞其开示。三、息心静虑,以参研所疑,以期断疑生信,入佛知见。”(太虚:《信心》,《全书》,第35册,第240页)佛法正信作为菩提心的充实与修证工夫完善的过程,这是由佛法信仰的终极解脱指向所决定的。依太虚之见,佛法信心至少由研习经论圣言正教知识、善知识的先觉导引及个体参证努力三者所具体构成。

太虚大师的识见,对于佛法信仰如何如法回应现代大众知识经验,提供了一种可资借鉴的方向。首先是确立正法胜解、如法净信与善知识引导三者相配合的整体修行观念,并必须落实于修学者个体的日常努力中。对此,太虚大师同样有明确的主张。他说,“虽由胜解而生净信,但能真正成就净信,亦非易易。须从信解上再起相当的修行,在自己平常的日用行事中去体验。……故虽由解而信,使信纯正清净,而更须由解而行,信心方能更加充实,不落于空虚。”“学佛者须先具有净,然后由解成立净信,由行充实净信;这充实就是净信的结果,便是做到实证了。所谓证,就是从原来信心中所信的得了实际的证明;从这实际上得到的证明,就是完成了净信。”然而,信佛不诳语之正行,信法无错谬之学修,证三乘所证之圣果,及佛果依正庄严之功德,所有这些佛教语境下的信仰规范,如何才能普摄异在于佛法之外的现代大众经验,还有待于更进一步的知性化探讨。

佛教经论中的信解一如的修行规范,具有三种明确指向,《成唯识论》将之界定为信实、信德、信能。对此,太虚解释说:“信实者:信有缘生因果的实事,更信诸法实相的真理。信德者:信有三宝一切的真净功德,知此功德,即从实事、实理中所成就。信能者:即信因能成果,信一切众生皆有证此实事实理之可能,如佛能了生脱死,众生亦能了生脱死;佛能具诸功德,众生亦能具诸功德。由此,此一信心,不但由信清净,亦由解成立,由行充实,而由证方知。”(《全书》,第35册,第253页)如理了达实相、如法虔修净德、生佛同证解脱圣果,作为可传达的实证心性解脱智慧,信解一如的佛法信仰,必须经由信解行证化、闻思修证度的修学、化导程式,方可圆满成就清净正确的信心。在此修学规范中综摄现代人的大众知识经验,才能对现代处境下的佛法信仰做出切实而如法的回应。

从由信发心、自信生解、因信起行、经行证果的修学规范,谈论佛法对现代大众的知识经验转化性融摄(转识成智),必然要求佛法的经论教义体系能够全面地回应于现代人的知识诉求,应答普世性或共同性的价值关注。现代人最为关注、最为核心的知识经验问题,是个体与秩序共同体(社会实践系统、心性价值观念)的关系问题。因此,现代处境下的佛法信仰建设或信仰教育,就应该关注如何从佛法正教的经论教义体系析解出能够描述并回应人类共同领域或公共价值的普世性知识。这不仅是当代“人间佛教”运动所直面的知识处境,也是末法时代佛法信仰能力的考验。这种处境与考验,当然不是佛法信仰的依据,但可说是磨练佛法修学者信行的广阔道场。应该指出,如果能够从佛法经论教义知识,构建起全面应对现代处境的阐释体系,提升佛法解答大众实践的创造性的沟通能力及融摄性的渗透能力,就完全能够融摄诸多类型的实践性知识。亦自可不必拘泥于佛法非宗教、非信仰之类的无谓论诤。现代人的知识经验,决没有完全为理性知识(无论是科学认知理性还是道德人文理性)所占领,反倒不时地展现出非理性、反理性乃至超理性同场共竞的情形。我们从邪说邪信乃至邪教的乱世之象中,甚至可以悲哀地看到理性化知识的无能。总之,如果认信佛法是不离世间而出世解脱的智慧,是不可置换而终极性的真理,就必须认信在佛法正信的指导下能够整摄人类经验的知识体系。如果不能很好地做到对现代人纷杂经验的全面融摄,佛法在现代处境下就难以得到合理性的证明。

对于作为非皈信三宝者的现代大众经验来说,佛法的信仰可能并不具有不证自明的真理性。放眼世界历史,自近代以降,先是科学、哲学与宗教相分离,然后是教育、政治与宗教相分立,都无不严重地限制了宗教的社会教化功能和文化功能的发挥。宗教信仰的合理性一直需要这样那样的证明。佛教亦不例外。许多佛教大德都力图从人类宗教的构成要素中,可以重新审察佛教适应现代社会的教化功能。如太虚曾指出,宗教家创宗立教的超常经验,应以特殊的修养工夫,才有根据,如佛教的持戒、禅定,以达圣灵境界。这是构成宗教信仰最为根本的要素。宗教的第二个要素是“大悲愿力”。即通常所说的仁爱心、奋勇心、博爱心,不求一己修证解脱,而更求救世觉人,使宇宙万物与世界人类的共享安宁快乐。宗教之为教化的第三个要素,是必须具有通达事理的知识体系。最后一个要素是具有适合时代需求的道德行为(德行)。于此可见,宗教教化功能在现代社会中的充分发挥,应该是一个包括情怀体验、信仰愿力、知识体系与道德行为的整合系统。我们今天谈论“人间佛教”,同样应该着眼于此。“人间佛教”作为普世佛教的现代展开形态,其基本涵义即在于能够全面融摄现代人实践经验的知识化、大众化、日常化。因此而言,皈依三宝正信,既是人间佛教普世性的具体表征,同时也是出于对现代处境下佛法教义进行合理化证明的弘法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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