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法师开示

佛教故事

幸福人生

在线共修

经咒学习

大宝法王

仁焕法师

净土法门

最近更新

居士文章

佛教仪轨

佛友商讯

电 子 书

净土讲经

大安法师

妙祥法师

印光大师

 

素食护生

佛教问答

世间百态

热点专题

戒杀放生

梦参法师

净界法师

圣严法师

全部资料

佛教知识

法师介绍

佛教寺庙

佛教新闻

戒除邪YIN

慈诚罗珠

寂静法师

昌臻法师

热门文章

积德改命

精进念佛

深信因果

消除业障

学佛感应

益西彭措

达真堪布

济群法师


首页 -->居士文章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一编《佛学通论》心学大意


   日期:2024/8/3 8:34: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心学大意
 
   诠解名义分
 
   心学者何?禅学也,定学也。然禅名局于静虑(静虑只色界义,无色界及欲界定非静虑故。禅只局于有心定,二无心定非禅故),定名不能赅慧(有定无慧乃同木石,故定慧不相离)。《解深密经》一心为止,多心为观,止观皆从心诠。奘师译《大论》、《摄论》等,三学名皆为戒、心、慧。兹从其例名为心学,不循通例名为定学。
  敷演因缘分
  曷为而说心学耶?机已动故,示行轨故,防邪修故。且述其说。道无定则,贵在当机。迩来承学之士,多有以如何修持乃能入其所悟之理为问者,是宜可及时而开示心学矣!吾为兹喜。
  多闻熏习,如理作意,吾所揭以自启启人者也。人亦有言:知者知所行,行者行所知。舍教而冥行,其为唐劳,固无论矣!倘徒博观经论,而不图切实证会,则空持名相,以兴诤论,烦恼仍存,执障不破,为益于实际者几何?吾为是忧。
  院中同人,或以课余修观,或以养疴习定,是则是矣;然心学学也,不先讲究而遽从事,宁不虞其为邪道之归乎?吾为此惧。
  综上三故,特讲斯门。本意原在总合《般若》、《华严》、《瑜伽》、《舍利弗毗昙》、《显扬》、《杂集》、《法蕴足论》、《解脱道论》、《俱舍论》、《成实论》等外,更合《等目菩萨所问三昧经》(《华严·十定品》)、《如幻三昧经》(《宝积·善住意天子会》)、《菩萨念佛三昧经》(《大集经·念佛三昧分》)、《般若三昧经》、《月灯三昧经》、《首楞严三昧经》、《慧印三昧经》(三乘)、《力庄严三昧经》、《无极宝三昧经》(似《维摩诘经》演说众多三昧)、《金刚三昧不坏不灭经》、《寂照神变三摩 地经》、《超日明三昧经》、《成具光明定意经》、《如来独证自誓三昧经》、《佛印三昧经》、《法华三昧经》、《金刚三昧经》、《四童子三昧经》、《集一切0福德三昧经》(以上大乘经)、《杂阿含经》(阿练若杂事)、《正法念处经》、《大安般守意经》、《禅秘要法经》、《治禅病秘要法》、《有部毗奈耶杂事》、《阴持入经》、《身毛喜竖经》(九次第定、十力、四无畏)、《治意经》(说安般守意)、《身观经》(身不净无可爱)、《禅行三十七品经》(少时修三十七品)、《禅行法想经》、《法律三昧经》、《五门禅经 要用 法 》、《坐禅三昧经》、《禅法要解》、《思维略要法》、《菩萨呵色欲法经》、《禅要经》、《小道地经》、《修行道地经》(僧伽罗刹集)、《道地经》、《达磨多罗禅经》、《内身观章句经》、《法观经》(数息)、《修禅要诀》(以上小乘经律等),四十五种至教,类别部居,观同较异,详加检择,勒为一书,俾言定者有所法守。以成就需时,先举体要焉。
 
   料简余宗分
 
   定之为事,内外之所共有也,而宗旨途径殊焉。古之外道不必谭,今之外道不屑谭,姑先举中土所有诸宗,关于心学部分与印土交歧者略论之。
 
   (一)天台宗。此宗精华在于止观,其要籍为《六妙门》、《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摩诃止观》三书。顾《六妙门》说安般守意(数息),诚便于初学矣,而未详十六事(身、受、心、法四法各具四事,异生至无学皆修,是为十六事)。似此乃为有头无脑,准之而行,不见果利之所在也。《释禅波罗蜜次第法门》说世间禅、非世非出世禅,诠九次第定(色界四、无色界四、加灭尽定一,为九)。只具大意,而不说出世禅,师子奋迅三昧亦未道及,盖伤缺矣。至《摩诃止观》,于此宗最为要典,其中心在于本般若宗龙树《中观论》“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名中道义”偈之缘生胜义,而立三止三观(见甲图)。初则止观双运,更进则融三为一而即空即假即中,于一刹那打成一片,圆通之义于焉叶矣。特以瑜伽宗圆成实义格之。圆则圆矣,而未实也。彼三止三观者,仅具总相通相,分柝以求其实在则彼为无,是尚有待于商量者欤?
 
   (表一)
       空─────┐
  三观  假─────┼┐
       中─────┼┼┐
       体真────┘││
  三止  方便随缘───┘│
       息二边分别───┘
 
   (二)贤首宗。此宗宗《华严》,即无殊宗《瑜伽》。应讲各各无量三昧,而彼用法界观,亦仅言总相通相。其谓一摄一切、一即一切,而发挥四无碍、四摄、四即之理,固为精到,然于各各无量三昧亦未有明;故从之者多以宕然无藉之玄谭自困,而于禅学卒亦无由而入也。
  (三)罗什派。什公言定之书,如《集禅秘要法》等,皆从小乘。小乘以涅槃为总相,以对治贪等为别相,而以不净为胜定。盖以YIN为生死之本,所宗在了生死,故首之也。按:什公本宗般若,其言小乘定不足以尽所学。盖中国禅学,源于安世高等,所译有《安般守意经》等。睿法师不了所学,适什公在关中,时从质疑焉。什公乃顺机集此以应其求,非修禅扼要之典则也。
 
   标示正旨分
 
   印土正宗有二:一、般若宗;二、瑜伽宗。就心学言,般若主空、无相、无愿三三昧,推而广之则为百八三昧。此百八三昧摄入三三昧中,皆用无所得,于《大品·(第二分)问乘品》具明之,可核按也。
  瑜伽宗主大乘光(智)、集福王(悲)、贤守(一切善法守而不失)、健行(强健之行菩萨不及)四三昧见乙图),推而广之,则为百三三昧。此百三三昧,入一切佛自在坚固,善现决定无相,于晋译《华严》四十五卷具明之,可详览也。此三三昧、四三昧高矣远矣,吾之宗旨于是乎在。
 
   (表二)
   ┌大乘光──初地、二地、三地、四地修此。一部分说,如《宝积》等,谓之小总。
  │ 一法王所说,相续、尽未来际作功德之法,谓之大总。无量佛所说谓之
 四 │ 无量总。鸠一部分或数部分总;鸠一部分或数部分总法,光弘于世界,
 三—┤ 名大乘光。
 昧 │集福王──五地、六地、七地修此。菩萨修十王大业, 成佛时称两足尊,未成佛时得大其用。
   │贤 守──八地、九地、十地修此。大总无量总任持不失,称贤善守法。九地能以陀罗尼说法。
   └健 行──佛地修此。号决定行,说法亦称狮吼。
 
   (此四名义,见《摄论·增上心学分》,《唯识述记》五十六,及《佛地经论》卷五。)
 
   三三昧空后事,四三昧地上事,众生何由而及之乎?曰,事有其序,安可骤企。登高自卑,则当由小乘世间出世间禅,而入于出世间无上之禅也。众生烦恼所缚,顿超直入,谈何容易?譬于定乱,对治为先。贪观不净,嗔观慈愍,痴观缘起,慢观根界,疑则数息。此五停心实为初步(见丙图)。此观稍得相应,即可改修世间一切不可乐观,欣上厌下而入初禅。渐入九次第定,引生五通。此小乘世间有漏禅一路也。其出世间无漏禅不必由五停心入,直捷由四谛入。
 
   (表三)
    ┌   ┌     ┌贪  观不净┐
    │   │     │      │小乘详
    │   │     │嗔  观慈愍┘
 小乘—┤   │五停心─—┤痴  观缘起 ──大乘瑜伽详
    │有漏—┤    │慢  观根界   ┐
    │   │     │         │小乘详
    │   │     └疑  数息以求心住┘
   │  └九次第定
    └无漏──四谛
 
   复次,当知佛法住于二缘,一教,二证。教则十二部三藏,证则三十七菩提分法。就小乘言,非由《六足》、《婆沙》、《俱舍》、《成实》、《舍利弗毗昙》、《解脱道论》以入于《瑜伽·声闻地》,则教不得通。非由四念住(三十七菩提分以四念住为主。《大智度论》慧多名念处,精进多名正勤,定多名如意足,十二法钝根人名根,利根人名力,力则疾趋办事,事未办名道,正思办名觉,故三十七菩提以四念住为主。《瑜伽·声闻地》析心为三十六,受为二十一,身为二十,法为二十)以通五停心(如数息十六事),则证无从冀。明夫四念住十六事,则由五停心历四禅、而加行、而见道,入四三昧、得百三三昧可也,由四谛观入空三昧,得百八三昧可也。或根利障轻,不从五停四谛,而直从大乘光下手亦可也。惟是行依于法,法依于教,修心学人不务明教,师心自用而无失者,匪我攸闻。
 
   条申体义分
 
   止故能定,观故能慧,定慧交长,止观不离,此为大小乘通义。故《解深密·分别瑜伽品》十八门分别中,其同异门主张止与观非有异(以观所缘境为所缘故),非无异(一心为止,多心为观),其双单门主张一向修和合修,此为大乘止观不离之证。若小乘之言止观不离者,莫详于《成实·止观品》三能十五喻。三能者,止能遮结,观能断惑;止能舍乐,观能离苦;止能断贪,观能离痴;皆是共作一事,止以始之,观以成之也。十五喻者,止如捉草,观如镰刈等十五也。(表四)
 
   (表四)
  ┌捉草
    │扫地
    │揩垢
    │水浸
    │附痈
    │起脉
    │调心
  止如————┤洒金
    │牵绳
    │镊镊刺
    │器钾
    │平立
    │服腻
    │调泥
    └调金
 
     ┌镰刈
    │除粪
    │水洗
    │火熟
    │刀决
    │刺血
    │没心
  观如————┤火炙
    │用铲
    │剪刀剪发
    │兵杖
    │发箭
    │投药
    │印印
    └造器
 
   上来既总标纲要已,兹更条申体义以穷幽致。佛法所诠,尽于因果,定为佛事,自莫能外,述因果第一。一行之立,有名有数,有体有相,是名物相,述法相第二。一行之立,不能无待,内外处所,缘具理彰,述观行第三。药至病腾,道高魔奋,攻守有道,乃克奏功,述护持第四。
 
   因果第一
 
   果之发起为因,因之圆满为果,因果相即,二者循环。先且明因。言因则有二。有以所求为因者,智其首也。有以资粮为因者,戒其首也。(如表五、表六)。
 
   (表五)     (表六)
 
      ┌得通(内外)    ┌戒
  所求为因┤除障(世、出世)   资粮为因┤闻思
      │涅槃(大小)    └善知识──教理
      └菩提(大)
 
   若为求得通而修定,则与外道同,外道有五通有定。若为求除障而修定,则与世间同,界系由下障除,乃能升上而得上定。若为求涅槃而修定,则与小乘同,小乘极果入无余涅槃,由四谛出世定而得。是故大乘所为独求而修定者,乃在无上菩提也。
  菩萨地云智是悲之等流,吾谓因智求定,定亦是智之等流。观苦自起悲,闻法乃知苦,有慧乃闻法,得定乃有慧。故定可谓之道,亦可谓之修。《杂集》说定皆摄属修道,职是故也。定非恰到好处不能得,得定则一切洞然,无挂无碍。习之既久,行往坐卧乃至梦中无不定时,如是乃可称定。世途以兀坐如槁为定。此死定,非智定也。
 
   (表七)
    ┌贪命──────────────────死想
     │定散──────────────────灭想
     │味定──────────────────离欲想
     │ ┌强沉思 ┐
     │ │驰见闻 │
     │ │好起诤 │
     │  │惊灭怖空│
    │ │掉  │  ┌十一种定患,一光明想即可治之。修此想者须
十障十治 │定患┤潜利养 ├光明想┤知唯识托质自变影像相分而缘之义,或外托日
     │ │身心疲 │  └月之光为质,或内托教典法义为质。
     │ │睡蔽心 │
     │ │身粗重 │
     │ │疑业果 │
     │ └大劣退 ┘
     │戏论──────────────────一切世间不可乐想
     │段食──────────────────厌食想
     │身见──────────────────苦无我想
     │懒惰──────────────────无常苦想
     │身行──────────────────无常想
    └母邑──────────────────不净想
 
   戒为马埒,定如马行。循循而行,固云是定,超速而行,亦可云定,如奋迅三昧、如超禅皆是。《深密》云:以尸罗为因,净慧为果。《瑜伽·声闻地》初持详戒,四持详慧。《解脱道论》、《婆沙》、《成实》等,莫不以戒为始,五通、四谛为究竟。定资于戒,无戒不定,大小共信,此其徵矣。
  复次,所求因以慧为首者,更徵诸《深密·分别瑜伽品》十八门而益明白。初依住门言,以法假安立(十二部经模仿法尔道理,假施设以资人),及不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为依为住。三能求门,谓由闻思起身心轻安(于所闻法了然明白,轻安自生),如是获得止观。九依法依人门,谓随法行、随信行,从他闻法忆念所从闻法。会而观之,义具见矣。于此而谈,定是修事,必从闻思得来。故学定,一要师,二要教。然教为胜,一以师难寻教具在故,二以随法根利随信根钝故。
  复次,更陈十障十治(如庚表),并略发之。(《大论·三摩呬多地》、《舍利弗毗昙》、《俱舍》、《成实》皆有修光明想法。)
 
   (法相第二)
  法相有四:名、数、体、相。凡学一法,凡作一事,先须了别其名,次须略了容积区别多少,次须了其性质,次须了其作业,四者备而法相得矣。《杂集》云:初地无量三昧,除佛菩萨,余尚不知其名,况复能入?《婆沙》六十二云:佛涅槃入不动明等至,舍利弗入师子奋迅三昧,目犍连入香象嚬呻三昧,阿难入旋风等至;舍利弗等所入定,除舍利弗等,余不能知;佛所入定,余声闻人舍利弗等不能知。据大小乘教欲习定学须讲名数,不可以其名数而遂忽之也。
  先审名。
  名有总别,第一总名。定名等引,亦名等持,又名等至,名静虑,名心一境性,名止,名现法乐住。(如表八)
 
   (表八)
 ┌──────┬───────┬────────────┬──────────┐
 │新译梵文 │ 旧译梵文 │  新译义  │  差别  │
 ├──────┼───────┼────────────┼──────────┤
 │三摩多 │   │等引(一平等能引、  │心通有无,位唯在定,│
 │(大论分品)│ 三摩提 │二能引平等三平等所引发)│就功德言就总概言。 │
 ├──────┼───────┼────────────┼──────────┤
 │三摩地 │ 三昧 │等持(《大论》前后  │心唯其有,位唯在定。│
 │   │  │同影,平等任持)  │   │
 ├──────┼───────┼────────────┼──────────┤
 │三摩钵底 │ 三摩跋提 │等至(平等至极)  │心通有无,位唯在定。│
 │  │  │    │就体性言,就胜盛言。│
 ├──────┼───────┼────────────┼──────────┤
 │驮衍那 │ 禅那 │静虑(《大论》系心  │义同等持,唯局色界。│
 │   │持阿那 │内缘,不外流散)  │   │
 ├──────┼───────┼────────────┼──────────┤
 │质多翳迦 │─── │心一境性(定不定地  │位通定散,心唯其有。│
 │阿羯罗多 │  │系心于定)   │   │
 ├──────┼───────┼────────────┼──────────┤
 │奢摩他 │─── │止(大论寂静安止)  │───  │
 ├──────┼───────┼────────────┼──────────┤
 │─── │─── │现法    │   │
 └──────┴───────┬────────────┴──────────┘
  从基师义,七名一法是为总名,名之为定。然有分别,等持等至四句料简,大小不同。(如表九)
 
   (表九)
 
   ┌(大乘如《大论》十三有四句   《大论》又四句
  │ 等持非等至 是三三昧,   --善知名句文差别,
  │    非胜处遍处灭尽。  --非入诸行状相。
  │ 等至非等持 是胜处遍处灭尽,   --随一能入诸行状相,
  │    非三三昧。   --而不知文句差别。
  │ 俱非俱句可知      --同
  │·小乘如《婆沙》一百六十三有四句
  │ 等持非等至不定心相应等持。   《婆沙》又二义差别,等持一物为
  │ 等至非等持二无心定。     体,等至五蕴为体;等持一刹
  └ 俱非俱句可知       那间,等至相续
 
   第二别名,如空、无相、无愿之类,繁多不举,但括其数,详在数中。
  次审数。
  小乘有定数,大乘初地即有无量三昧,即不能举数。凡诸经论所举者,犹是略举总数为言也。(如表十)
 
   (表十)
 
   大乘三昧数
   《摄论》、《唯识》│四三昧
   《佛地经论》  │
   《华严》  │百三三昧(散见者菩萨十,六地十,七地十一,十地十          一,菩萨正受十等。)
   《般若》  │百八三昧
   《大论》  │三摩四多地五十八三昧,声闻地二十三昧。
  小乘三昧数
   《身子毗昙》  │二百六十三三昧
   《法蕴足论》  │十六三昧
   《解脱道论》  │九十八三昧
   《俱舍论》  │十六三昧
   《成实论》  │十二三昧
   《婆沙》  │十九十六三昧
 
       ┌未中四本—各百六十四  共九百八十四 ┐
   《且明七法》  │空处———五十二 ┐  ├合一千又九十六
      │识处———三十六 ├共一百一十二 ┘
      └无所有处—二十四 ┘
  次审体。
  一切定以九次第为体。超出三界此其路故,欲界有定无定犹未决故,然言九次第定则无欲界定故,其胜处遍处等定则属四空故,体又有总别,总以别境心所念定慧为体,别则大立十,小立十一。(如表十一)
  (表十一)
    │(《大论》十(《婆沙》、《杂心》、《俱舍》十一
    │寻───────寻
   初禅 │伺───────伺
    │喜乐──────喜
    │ └──────乐
    │定───────定
   二禅 │内净──────内净
    │念───────念
    │舍───────舍
   三禅 │正智──────正智
    │乐───────乐
   四禅 │不苦不乐────不苦不乐
 
   前已明克实支数,兹更陈绮互配合支数。(如表十二)
 
    (表十二)
  《大论》六十八支
     ┌根本十八(初二等五,后二齐四)
   四禅三十六┤  
     └近分十六(同根本)
    ┌根本十六
 四空三十二┤
     └近分十六
  《身子对法》四十支
   四禅三十六 中四(观喜乐心) 四空不立支分
  上座部十一支
  正量部十一支
   初定五 二定三(除寻伺)三定二(乐定) 四定一(一心)
  《大集经》十七支
  《本业经》三十八支
   四禅十八(同《大论》)
   四空五支(想念止观一心)
 
   据《成实》言,则欲界亦有定,即所谓如电三昧,以一刹那五停心依心一境性为体者是也(《舍利弗毗昙》亦有此说)。欲界身亦可入色无色界定,盖身触虽系于欲界,而所缘影像相分则色无色界也。
  后审行相。
  行相入观行第三中讲,可考行相之书有四十五种,应善理之而汇其通。
 
   观行第三
 
   先述三圆满。盖事必待缘,缘具而事始顺成也。
  (一)处所圆满。言夫地,则以息诸纷扰离诸愦闹为急,故应处阿练若林间空室严穴。而修不净观者,更宜栖处冢间,以便摄取尸骸坏胀朽恶之状。若不得其处,则绘画其相悬于坐卧之处,俾自识得托以为质变现影像相分以为所缘,使所作成办也。言夫事,则以取求悉给挂碍都无为要。故须无怖、无毒、无匮、无牵,而又有善知识调护扶掖于其间也。
  (二)威仪圆满。行则分散行、经行、大众行。住则分直立、翘足立等。坐则须坐具绵软,衣服轻松,肾囊须空,谷道勿遏(道家行气,肾囊谷道中间而过,《伦记》基师谓无道可通。《舍利弗毗昙》气入即散,出则一尺以外即散,故修定者须保护尺地,目视亦以尺地为限,不拘开闭),眼视一尺以内,手放脐轮之间,全跏(右上左下)、半跏(左上右下)各随其便(按密宗刚日或修金刚界则右压左,柔日或修胎藏界则左压右),而尤当注意者,口则闭七留三,鼻则正对于脐,坐之前后颈部腰部均数数揉之,揉七八反,刚合其度乘势勿移,良以禅病之生往往由此也。卧则右胁而卧,以学师子王反耽欲故。
  (三)远离圆满。内则屏绝一切恶见,外则杜绝一切恶友,由此正行无阻,正觉随生也。
  次述七作意。定即作意,盖必策心警心念念相续乃能得定故,作意实引发定之根本也。作意有七:(一)了相作意,于对治方便之能所二相,仗闻思力明了无疑故。(二)胜解作意,起粗细观,由观至禅,欣净妙离厌苦粗障,此为六行伏惑,修以是为初步故。(三)远离作意,远离上品惑故。(四)摄乐作意,得静妙断中惑故。(五)观察作意,审察烦恼断未,静妙得未,进修对治故。(六)加行作意,欲界一切烦恼不行故。(七)果作意,证初静虑根本故。能观七作意为瑜伽师,凡修瑜伽者,皆称瑜伽师。摄初修、已习、已度三位,于修习善法欲至决择分未起修前四作意者(自凡至资粮满已触未触心一境性),名初修业位。于前六作意(四加行),名已习行位。于证入正性离生之果作意(二见道),名已度行位。七作意配三位,则见瑜伽行人深浅差别。若配众多法相为四十作意,则彼彼法门,深浅差别,咸得其概。(如表十三)
  (表十三)
  一缘法───────初一┐
  二缘义───────后六┴─────────────以七配教义
  三身┐
  四受├───────摄七──────────────以七配四念住
  五心│
  六法┘    ┌─────观───────┐
  七胜解───────解胜真乃起───了、胜、果 │以七配假实
              ┌───────┘  │
  八真实───────惑断真乃现───远、摄、加───┘
  九有学───────────────七───────┐
  十无学───────────────净了果  │以上配三学
  十一非学非无学───────────────────┘
  十二遍知────────── 了、胜、观──────┐
  十三正断────────── 远、摄、加   │以上配知断
  十四已断────────── 果──────────┘
  十五有分别────影像相分— 观
  十六无分别────体相相分— 除观余六 ───────┐
  十七事边际────────────────七 │以上配所缘
  十八所作成办───────────────果────┘
  十九思择─────由止而观— 七┐
  二十寂静─────由观而止— 七┴──────────┐
  廿一一分─────单止单观— 前六           │
  廿二具分─────止观双运— 果(盖中得解)  │以上配修证离染
  ┌廿三无间────正住定┐             │
  └廿四殷重────远得通┴───七(结中得解) ───┘
  廿五随顺─────加行道—— 了、胜 ────────┐
  廿六对治─────无间道┐    │
      解脱道┴─────远、加、果、摄 │以七配四道
  廿七顺净──────────────摄  │
   ├──────胜进道    │
  廿八顺观──────────────观───────┘
  廿九力励────────七不摄───────────┐
  三十有间┐       │
  卅一有功┘   了、胜、远、摄   │以七配四位
  卅二自然────────加、果───────────┘
  卅三思择────慧────了────────────┐
  卅四内摄────定────胜   │
  卅五净障────害漏种──远、摄、加  │以七配慧定离障自在
  卅六依净行───离粗身──果────────────┘
  卅七他立────声闻从他悟 ┐ ──────────┐
  卅八内取────独觉菩萨自悟┘七    │
  卅九广大────菩萨无住涅槃──七不摄(非自利) │以七配三乘因果
  四十行────佛一切智菩萨诸善巧—佛果、菩萨七──┘
 
   若以四十作意之例,更推而配于一切法,则直可贯通三藏。故心学行相,作意而已。止事在九心,而所用作意乃在所配四位。观事在四慧,而所用作意乃在所配四所缘。当次第说之。
  次述止九心。(一)内住,令心住内不使向外驰逸也。(二)等住,挫心令微细也。(上二为力励运转)(三)安住,安置内境也。(四)近住,近于念住不令驰外也。(五)调顺,挫心令不流散也。(六)寂静,无五盖也。(七)最极寂静,视前更进也。(以上为有间运转)(八)专注(以上为无间运转)。(九)等持(以上为无功用运转)。初学习止,但能使心不外驰,挫令微细,七作意行望尘莫及,唯是力励运转而已。牛若嚼青,纽转其鼻,除余无法。然此力励,又非都无方便一味逞强所能办得,当知有六种力,能成九心:一、听闻力;二、思惟力;三、忆念力;四、正知力;五、精神力;六、串习力。惟此六力,一、二为力励运转所摄;三、四为有间运转所摄,五为无间运转所摄,六为无功用运转所摄。是则欲习奢摩他者,始于力励,力励之始,仍不外乎多闻熏习,如理作意已也。
  次述观四慧,而及于三门六事。其就观位浅深而言,则有三门。三门者:一、随相行,于教授未思推也;二、随寻行,于教授推察也;三、随伺行,于教授审观也。若就能观正务而言,则有四慧。四慧者:一、正思择,于净行善巧净惑三所缘思择尽所有性也;二、最极思择,即于三所缘思择如所有性也;三、周遍寻思,取彼相状也;四、周遍伺察,审谛于求也。亦就所观而言,则有六事。六事者(五停心皆有六事):一、观义(语必有义);二、观事(内外二事);三、观相(自共二相);四、观品(黑白功过);五、观时(事在三世);六、观理(观待证成作用法尔四道理)。本其四慧,运行乎六事,修观业用于焉庶几。
  上来汇萃群言,于观行之义,略已周尽,然仅明大纲,未及详释,乐寻绎其义者,应循斯目,更求之也。
  (护持第四
  修定过患,曰魔与病。魔有四魔、八魔之称,病则为数无量,略言之有七十二治禅病法。四魔者:蕴魔,烦恼魔,死魔,天魔也。八魔者:一、出离善法退善耽欲也;二、密护根门乐趣相好也;三、于食知量乐趣美味也;四、悎寤瑜伽妙趣睡眠也;五、妙女妙事多作众处也;六、疑三宝四谛也;七、怖畏人至也;八、心乐利誉悭憍也。祛彼魔病,禅乃无妨,所事护持,为数非简,容俟他日委细条陈也。说大意竟。
  民国十三年(1924)五月内院第六次研究会讲演记录
  (韩孟钧记)
  (选自《内学》第一辑)
 
  
 

 



下载DOC文档     微信分享

请常念南无阿弥陀佛,一切重罪悉解脱!

相关资料12条(站内相关文章:欧阳竟无居士)(五明学佛网相关文章:欧阳竟无居士)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附:亲教师欧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八编《人物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八编《人物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七编《论儒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七编《论儒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七编《论儒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七编《论儒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六编《儒典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六编《儒典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六编《儒典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六编《儒典 

 欧阳竟无居士:悲愤而后有学--欧阳竟无文集 第六编《儒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