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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鬼使神差的交通事故,与一个起诉寺庙律师的必然碰撞


   日期:2016/3/28 12:31:00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2010年4月8日,阴历二月二十四,地藏斋,清明过后第三天。中午11:40分左右,下班驱车横过单位楼下十字路口。

  多数时间我开车都很小心,速度较慢。也许是走惯了这个路口,也许是莫名其妙地走神,车刚过路中心,只听“砰”一声巨响,同时感觉剧烈震动,头部一阵眩晕,瞬间失去意识!整个过程只有短短几秒,清醒过来时,车已停在路中央,本来由南向北行驶,车头当时却已朝向正西!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轿车一头撞向我车右前部,将我的车撞了个90度大转弯!

  那是一辆本田“思域”,已斜冲到10米外的人行道上,前挡风粉碎,车头严重变形,两个安全气囊都已爆出,车下全是撞掉的零件和水渍,地上留下两条明显的刹车痕迹。定了定神,下车查看受损情况,倒无大碍,被撞位置正好在右前轮,只是轮胎被撞歪,车右前部凹进一大块。对方驾驶员也已下车查看车况,幸运的是,除了我头部有些眩晕外,我俩身体都无损伤,更万幸的是,那个十字路口东南侧正好有所中学,而当时正是放学时间,行人密集,对方车辆高速斜冲向人行道过程中竟没撞到一个行人和自行车!否则麻烦大了!

  接下来开始谈判处理事宜,对方车主三十来岁,从穿着打扮看是个白领,和我一样,也已经被突如其来的事故吓得面无人色。好在我们两个都比较明智,很快达成协议,为避免交警和保险公司方面的繁琐程序,他主动承担全部责任,两车分别送各自4S店修理,由他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申请理赔必须要出具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理证明,所以他已拨打122报警。

  一个交警到现场后,经确认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协议,决定私了,于是便准备开证明,不巧的是,他车上证明用完了,于是给肇事科打电话,让他们来处理。事情就此开始向极度繁琐和烦恼的方向发展……肇事科两名交警到达后,其中一个领导模样的简单勘察一下现场,说事故太严重,不能私了,必须通过交警处理,之后叫来拖车将两辆车拖往停车场!

  出过交通事故的人都知道,一旦交警介入,事情就变得极为繁琐。本来此事可以很快解决,但交警说虽然是对方撞得我,但他行驶的是主干道,我是辅路,所以我要负主要责任!对方本来要承担全部责任的,一听之下不但马上变卦,而且开始提车辆损失的问题,他的车刚买不到一年,所以要我额外赔偿部分车辆贬值费!更不妙的是,之前我的车年审,一次处理了好几起违章,我驾驶证扣得只剩2分,这次事故肯定还要扣分,驾驶证就面临被吊销的危险!而一旦进入处理程序,没有十天八天车根本开不出来,还得天天到交警队报到,会耽误很多事!

  整个下午直到晚上睡前,心情非常恶劣!2010年放生非常精进,宣传推广工作效果更为显著,救命无数,结果竟让我遭遇横祸?!更郁闷的是,本来可以大事化小,后来却越闹越大,狼狈不堪!此时和很多遇到事故、不顺的师兄一样,开始怨天尤人,怀疑放生法门,甚至对整个佛法产生动摇……尽管找了熟人,还是在三天以后才去交警队肇事科处理事故(中间隔了周末两天),时间已是4月12日。现在多数衙门的办事效率人所共知,手续繁琐,等待时间漫长,或者干脆找不到具体负责处理的人……期间无事,便坐在大厅和事故对方当事人闲聊。

  此时得知他姓G,律师,从业8年,平时很忙。关于这次事故,我固然是大叹倒霉,他也是大发牢骚,连倒苦水。据老G说,这阵他特别“霉”,先是上周一他母亲查出咽喉部有一乳状肿瘤,家人吓得不轻,立即联系医院做手术,刚安排她住进医院,周四就和我撞了车!天天开车的人一下没了车就像人没了腿,工作生活一团糟,因此他的郁闷程度一点不在我之下!

  谈起那场事故,用他的话说,简直是“鬼使神差”!他本身是律师,也给人代理过数起交通事故案子,血腥场面见过不少,所以开车一向谨慎,从未出过事故。那天他驾车转过一个大路口由东向西驶来,在当时几十秒时间内,整个神智和身体好像突然失去控制,头脑一片空白,几乎没有任何减速就以70码左右的车速一头撞向我的车!

  直到车急停在路边,他才从意识丧失状态中清醒过来!他家就住在附近,发生事故的那个路口每天要走好几遍,一向很小心,那天却阴沟里翻船!接着他随口嘟囔了一句:“最近这么倒霉?是不是因为前几天代理了一个起诉寺庙的案子?”闻听此言,不由一震,赶紧问他详情?他说,他一个亲戚是建筑商,一直在修建本地“XX寺”,工程完工后寺院共欠下工程款40余万元。后来施工方主动免了一部分,寺院还了部分现金,又顶了一辆车,作价10万元,最后还剩下欠款8万多,多次讨要未果。

  寺院方认为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比如寮房漏水等等,要求免除余下欠款,双方争执不下,多次协商不成,于是施工方一纸诉状将“XX”寺起诉到当地法院,要求偿还欠款!起诉方代理律师就是跟我撞车的这位“冤亲债主”,而开庭时间就在当天上午(4月12日)!因为忙于处理事故,G律师未能出庭,只能老老实实在交警队跟我耗着。听他说完,心中一片雪亮,顿时明白了这次事故的前因后果!

  这是我跟老G第二次见面,之前素不相识,他也不知道我信佛。根据他所说情况,最近其遭遇一系列麻烦的原因固然与一些前世因缘有关,但从现世来讲,毫无疑问,作为代理律师起诉寺庙正是他目前霉运不断的直接起因!有看官说了,从世间法来讲,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起诉方手中有寺院打的欠条,证据确凿!而作为律师代理民事纠纷更属分内之事,无可厚非!

  但切莫忘记,这起案件的被诉方是具有正规合法手续的道场“XX寺”!该寺属于古寺重建,修寺的善款来自四方供养,稍有佛法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场诉讼的对境有多严厉!另外这起诉讼,期间还有很多波折,刚提起诉讼时,法院并没受理。原因有二:

  一、寺庙作为民族宗教管理部门依法审批的“宗教活动场所”,其性质能否作为民事诉讼案件中被起诉的主体?关于这一点,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界定,所以从程序来讲,诉讼本身就存在问题。

  二、工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比如地基不合格,部分建筑漏水等(对此,开庭当天,寺庙方曾有多人到庭作证)。

  基于以上原因,这起案件法院本来不准备受理。但一来可能施工方做了些“中国特色”的工作,二来G律师从业多年,水平较高,另辟蹊径,没将XX寺作为诉讼主体,而是将道场负责人,主持“XX法师”作为诉讼对象,要求将其私人财产执行变卖,偿还欠款。最终法院还是受理了这起案件。当时刚好有居士供养主持法师一辆新车,作为证据保全,法院已将那辆车封存!只待开庭审理……

  明白了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我立即郑重规劝老G立即退出,不要再卷入这场官司,并警告他目前一切都可能与此有关,如果不听劝阻,很难预料会再出现什么事故!同时向他表明我“资深信佛居士”的身份,给他讲了些佛法道理和我平时放生的经历。老G听完,明显看出内心很受震动,但表面上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而且不愧是律师,立即从几方面对我的话进行了反驳。

  首先他从律师和世间法的角度陈述了很多理由,无非是我上面写的那些内容,其实目的不过是为自己进行辩护,以表明他是在做正常工作,是无辜的,既然无辜,“佛菩萨”慈悲一切众生,就不应该因为此事降罪与他,让他倒霉!之后立即反戈一击,说如果他撞车是因为起诉寺庙,遭受果报,那么我信佛念佛,又放生印经做了那么多善事,按理说应该诸佛保佑,一切顺利,却为何也与他遭遇同样事故呢?!

  明白事情因果后,我之前的愤懑、抱怨、烦恼、怀疑早已一扫而空,头脑变得异常清醒,立即为他解释如下,当时情形简直可以说是“辩才无碍”:

  一、他遭受果报,实施者是“因果定律”,而不是佛菩萨!诸佛菩萨永远慈悲一切众生,这点毫无疑问,但“种如是因,得如是果”,因果报应,丝毫不爽!造作恶业,必受恶报,无法更改,无人能替!即使诸佛菩萨现前,怜悯其情,欲为其救拔苦难,也同样无能为力,因为“神通难敌业力”!所以诸佛菩萨度化众生,令脱苦海,只能是不厌其烦,为其讲经说法,令众生自己转变心念,断恶向善,进而发菩提心,历劫修行,解脱证道!若不转变自心,定业亦不能转,则无量苦报,长劫轮回,谁也无能为力!所以说“菩萨畏因,众生畏果”,又云“佛不度无缘之人”!

  二、因果不只是通三世,而且贯穿整个轮回!我们造作的善业恶业有的会现世就报,有的会等到来世,有的可能要到无数劫后,因果成熟才会受报。所以,“一饮一啄,皆是前定”,这世间任何一件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偶然的!比如我和他,虽然素昧平生,但以前生中肯定结过某种因缘,有过某种瓜葛,现在机缘成熟,必定在某个时间和空间发生碰撞,了却宿债!

  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二者不能互相代替,也不能互相抵消。但“业随心转”,随着当事人心念转变,业报可能提前,也可能拖后,可能加重,也可能减轻,因果之事,十分玄妙复杂,唯佛了知,证道的阿罗汉也只能观察到八万大劫以内的因缘,凡夫之人更不可能了解!所以我近年来虽然精进放生、吃素念佛,也许做了些功德,但之前也曾造下大量杀生、邪淫、不孝、谤僧等等恶业,这些恶业成熟,必然受报,绝不会被后来行持的善业抵消!

  但是,正因为做了大量善行,这次本应十分严重的事故,并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只是给我们两人制造了很多麻烦而已!典型的“重报转轻报,后报转现报”,宿世纠葛,就此了结!其实很多时候,灾祸、病痛并非坏事,如果这些业力在我们年老体弱时显现,那时很可能已经无力抵挡,难以承受。更严重的是,如果拖到临终时才爆发,则必定被业力牵引,堕入三涂,求出无期,那才是最危险的!

  面对恶报,凡夫俗眼往往难以看清其中真相,因而烦恼四起,怨天尤人,就像我刚撞车后的表现……其实只要精进修行,以后的命运佛菩萨自有安排,他们慈爱众生之心远远胜过我们的亲生父母,还会害我们吗?!

  四、虽然定业难转,但并非不能转!比如《了凡四训》中袁了凡改过自新、扭转定命的故事。转变命运,离苦得乐,就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无数人都期盼消灾免难,摆脱困境,福报增长,事事如意,但“发心不正,果遭迂曲”,方法不对,难有效果!若欲转命,唯一途径就是:修学佛法,转变自心,断恶向善,利益众生!

  与老G一席话谈完,这哥们虽然还是嘴硬,还在辩驳,但明显已受到影响,若有所思……最后表示不管这次事故与此事有没有关连,他本人以后都将不再参与这件案子的诉讼……而关于此次事故,我自己的原因我也已非常明白,只是怕他理解不了,所以并未说破……

  XX寺主持法师,和我有过数面之缘,并且曾经一起放过两次生。当时他一门心思都放在寺庙建设上,发愿要把该寺建成“三星级”寺庙,并劝我组织周围居士积极参与建庙……其实放生、印经、盖庙、造像等等一切善行,都是荷担如来家业,都是功德无量!正如行人有修禅宗、有修净土、有修密法一样,而佛子做功德、种福田的方式也因个人前世因缘、根基不同而各有偏重,都应该大力赞叹,广为弘扬!

  个人认为正法时期,解脱坚固,见佛闻法即可得度。像法时期,塔寺坚固,建寺造像功德巨大。而末法时期,杀业弥漫,斗诤坚固,大量物命惨遭杀戮,无数冤魂空中聚集,众生冤冤相报不止,世间必定天灾人祸不断,目前更有2012年人类大劫难等说法广为流传!所以若欲发大悲心,利益众生,拔苦予乐,令成佛道,则戒杀放生、吃素念佛最为对机!

  第二佛陀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中云:“诸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我取网名“龙树初发心”,不辞辛苦,撰写文章,大力宣传推广戒杀放生,吃素念佛,也正是此意!放生和编印流通善书二事,在有为善法中最能直接利益众生,功德最大,所以早已发愿终生致力于以下善行:

  一、力行并宣传推广戒杀放生、吃素念佛,度化无量众生往生极乐世界!

  二、编印无量“拔众生苦系列善书”(《戒杀放生》、《大悲神咒》、《虚空放生》等),流通世间,教化众生!

  三、通过放生会网站“拔众生苦放生网”及“龙树初发心”的博客,大力推动网络宣传。

  四、念佛送往生或中阴救度有缘众生!

  因此,对于XX法师的提议虽然没有当场反驳,但心中并未考虑……那次放生结束后,还有部分余款,有居士建议交给法师,做建庙之用,被我坚决否决。因为任何稍具正知正见的修行人都知道,来自十方的善款只能专款专用,放生就是放生,印经就是印经,盖庙就是盖庙,造像就是造像,绝对不能自作主张,挪作他用,否则必定承担因果,后果严重!

  对此索达吉堪布曾开示说:“以著文立说等方式劝人放生,随喜赞叹他人的放生功德,捐资或出力助成他人放生善举,建立放生功德会或动物保护委员会等慈善机构,为放生集积顺缘,其功德与自己亲自放生等同。相反,善众捐献用于放生的钱财……因为已变成了众生的生命,挪作它用与杀生过失等同。此外,阻止他人放生,或为其制造违缘,也等同于杀生……”(拔众生苦放生会对外公布的放生随喜、助印善书、道场建设三个账号,各地师兄的随喜善款绝对都是清清楚楚,专款专用,没有丝毫混用!目前海内外随喜师兄日众,有师兄为图省事,往往将不同用途善款打入同一账号,我们还得再调整,非常麻烦,看到此文师兄如再随喜,务必将善款按不同用途汇入对应账号)

  其实这些我做得都很正确,无可挑剔,但后来的事开始向错误的方向发展……也许因为法缘不同,也许因为个人行事风格差异,总之出于种种原因,后期“XX寺”和本地一些居士开始出现隔阂,弄得很不愉快,关于“XX寺”开始流传各种说法(涉嫌谤僧,不再详述)……

  我常年接触各色居士,当然也听到不少,听得多了,自然会形成某种印象,有别的居士谈论时,也会随声附和几句……有不了解的居士打听“XX寺”的情况,我也往往语焉不详,含糊其辞,言语之间很不正面,造了不少谤僧恶业……所以,我已非常明了:这次交通事故就是之前“谤僧”恶业的现报!在此向XX寺僧众及所有出家师父表示深刻忏悔!

  我还只是谤僧,而老G则是直接起诉寺庙,其结果更可想而之!我和他之间也必定有某种前世宿缘,所以才借着这次事故,各自受报,顺便酬偿以前业债!事后与某师兄谈起此事,据他说,我与老G之间虽然是交通事故双方责任人,貌似敌对,但前世却未必是恶缘,因为正因此事,才阻止了他那天作为代理律师出庭诉讼!并且就此听闻佛法,最终决定退出这场官司……否则其后果堪忧……所以说,其实是我以自己的破财和麻烦为代价,挽救了他的身命和慧命……

  更蹊跷的是,当天开庭,审判厅竟突然停电,导致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法官宣布因为意外暂停审理,择日再审!法庭开庭期间突遇停电,这种情况从未有过,所以受理该案件的法官也感到匪夷所思!从另一方面讲,正是有了这次事故才有了这篇文章,佛菩萨借此事对我提出严重警告,令我本人深刻反省的同时,也为所有出家在家佛子敲响了警钟!

  时值末法,众生业重,当今社会诽谤攻击出家人的现象愈演愈烈……比如少林寺,网上和坊间关于少林寺和主持师父“释永信”的新闻永远是热点,因为行事高调同时参与了太多商业行为,这些传闻往往负面居多,有的甚至非常难听……对一般寺庙和出家人某些言行的指责和批评更是时有发生、沸沸扬扬……普通大众如此,佛教内部的情况也不容乐观!很多在家居士对出家师父的心理预期非常之高,往往会根据自己的想象订立种种标准……

  比如:出家人就应该生活俭朴,行事低调,甚至必须修苦行……所以一见有师父行、住、坐、卧条件较好,寺庙建得富丽堂皇,就会心生轻视,不以为然,进而出言诽谤……

  比如:出家人就应该慈悲仁爱,言语柔软,任何时候,不管对谁都要态度谦和,有求必应,决不能态度严厉……所以一旦碰上脾气不好的师父或一时不能满足其要求就口出怨言……

  又比如:既然出家,就应该终日念佛参禅,精进修行,或起早贪黑、兢兢业业、不知疲倦做种种利益众生之事,而不能有丝毫懈怠……所以看到有师父轻轻松松,过得比较悠闲,就会提出质疑……

  还有的居士对自己依止的师父非常尊重,供养丰厚,对其他出家人却不太感冒,甚至普遍轻视!其实“佛、法、僧三宝”中的僧宝是泛指一切断欲出家、续佛慧命的出家人,而不是指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小团体!从更深意义上讲,“皈依三宝”是指皈依自性三宝,世间万物,皆归自性,更不应该有你我、厚薄之分!

  关于出家功德,《释氏要览》说:“僧宝者,谓禁戒守真,威仪出俗,图方外以发心,弃世间而立法,官荣无以动其意,亲属莫能累其想,弘道以报四恩,育德以资三有,高越人天,重逾金玉,称为僧宝。”

  《贤愚经》也说:“尔时世尊赞叹出家功德因缘,其福甚多……布施之报,福有限极;出家之福,无量无边。假使有人起七宝塔高至三十三天,所得功德不如出家。何以故?七宝塔者,贪恶愚人能坏破故;出家之法无有毁坏。是故佛说出家功德高于须弥,深于大海,广于虚空。以是义故,放人出家,若自出家,若老若少,其福最胜。”

  所以,单就披上僧袍,断欲出家这一点来算,那些出家师父的功德已经无量无边,绝非凡夫俗智所能想象,更遑论其他!如果不服气,您也出个家试试,保证不是孩子哭,就是父母闹,总之会有千万种违缘阻碍你!不是往昔做过无量功德,今世具有巨大福报,是绝难出家修行的!自己做不到,又有什么资格议论别人?!赶紧闭嘴,以免造业,否则害人害己,后果严重!

  而关于“说僧过恶”,各种经论中也都说得非常明白,云影法师编著的《劝大众勿造口业》一文中,更是引经据典做了详细论述:

  “《地藏经》中所言‘五无间罪’(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中,尤以‘破和合僧’之罪(说出家人的是非、毁谤僧众、破坏僧团)为最重!破僧罪是由三业中的‘口业’造成的,《大毗婆沙论》卷百十五说:三恶行(身、口、意)中,何者最大罪?谓‘破僧’虚诳语!此业能取无间地狱一劫(中劫——三万三千五百九十六万年)寿量异熟苦果!”

  “毁灭佛塔、破坏佛像,其罪虽极为深重,但尚不及说比丘(僧众)过恶的无间重罪。所以《戒经》卷六说:“为大护佛法故,若向白衣(在家信众)说比丘罪恶,则前人(信众)于佛法中无信敬心;宁破塔坏像(此极重罪),不说比丘过恶;若说过罪,则破法身。”

  造口业毁谤僧众为什么会破坏僧团呢?又为何会成为“无间地狱”大罪人呢?因为每一位发心出家的修行人,都是为了自利利他,弘扬佛法,而一旦遭人毁谤破坏,就会发生种种不如意事,不但无法精进修行,更从此不能发扬佛法。而造口业人,既犯破坏佛法之大罪,又会把此“破僧”恶业,传播给世间更多的人,使一切众生对佛法丧失信敬心,其最先毁谤僧尼者,就是传播恶业的罪魁!由于这些人的一句口业,而遗害无量众生,所以说出家人是非的人,会由此口业而惹成“破坏僧众”的大罪!

  关于此点,《本事经》中也有说明:佛陀对诸比丘说:“僧若破坏,一切大众互兴诤论,递相呵责,递相凌蔑,递相骂辱……递相怨嫌,递相恼触……递相弃舍。当于尔时,一切世间,未敬信者,转不敬信;已敬信者,还不敬信。”

  释迦牟尼佛晚年,提婆达多比丘广造“破僧”恶业,不仅威胁释尊的安全,而且几乎动摇了佛教的法幢,可以说是最严重的事件!提婆达多后因“破和合僧”等罪,堕无间地狱;其党羽俱迦利比丘,也因毁谤僧众,而堕八寒大地狱中,舌被犁耕数万段!

  关于“说僧过恶”,一直存在很多不同看法和辩论,很多人认为:如果见到出家人的过恶而不说,岂非会令更多的三宝弟子上当受骗?这难道是佛弟子应该做的吗?所以应该毫不留情地去揭露!其实这次事故发生之前,我也是持相同的看法,经常狂妄地认为自己就是正义的一方,对自己认为表现不如法的师父可以随意批评,对指引居士辨别出家人的真伪好坏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现在才知道这些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又多么危险!而比起经典中说僧过恶的“地狱惨报”,这次事故仅仅破点财又是多么明显的“重罪转轻”(事故发生不久,突然莫名其妙发了一笔外财,正好将事故损失补上,看来佛菩萨真的只是在警告我而已)!多数人“说僧过恶”,无非出于以下原因:

  一、不信佛法。

  二、贡高我慢。

  三、嗔心使然。

  密宗大德米拉日巴尊者说:“最大的魔是傲慢,最大的敌人是诽谤。”又说“孤陋寡闻却贡高傲慢的人……用分别心赞美自己而责骂他人,这种人就像是毁灭佛法的铁锤。”大德蒋扬洛珠他耶也说:“若自心不清净,连对佛陀也会看见过失;连对父母也要生气,所见所闻都会变成仇敌一样。执着贪嗔就会不断生气、怨恨,那一辈子只能看到这也不好,那也不顺。接触任何人都不合,居住于任何地方都不会安宁。”

  所以《一切功德庄严王经》中已将此种人划到“魔”的范畴,经云:“有四种魔,云何为四?一者、贪著财物。二者、亲近恶友。三者、障碍法师。四者、于法师说陈其罪过(宣说出家人是非,此人便是恶魔)。是等众生由此业故当受贫穷,不见善友,远离尊师,作邪见想,说无因果,堕于地狱,受诸剧苦。”

  “说僧过恶”除败坏佛法外,对个人修行也会造成极大的违缘!海城大悲寺主持妙祥法师曾对此做过深入开示:“说僧过恶……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有的人还认为这是很正常的,他是从世间法来看的,并不理解佛的真义。所以这个问题很容易导致犯过失……说僧过恶是很容易堕落的。我们大家的修行,很容易犯口业……有时候心里稍稍不平,或者就算出自善意,也造业的。

  这所谓的善意是什么意思呢?是我们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嗔恨心,事实上你说出来本身就带有嗔恨心了,只不过是微细的,你不知道,所以你觉得没有起心动念,或者你没有说什么,但是这句话你只要想说出口,在你微细的种子里已经起变化了……就已经是在造业了,何况再从口里出来。你想能不造业么?这个已经是我们起心动念了,我们以为是正常的,实际上堕落已经开始了。这个微细的变化只有菩萨、罗汉才能看到,我们很难看到这些东西……我们看不到不等于没有,所以起了一念的错觉,一念的恶心,我们都会马上天地灰暗……

  恶语最伤人,一个伤他人,一个伤自己,特别是对方的事情。比如说有人犯了一个过失,我们去说,至于对方有没有受损失暂时放在一边,仅仅你想说的这一念就像人把斧子往空中扔,这斧子能砸到虚空吗?能把虚空破掉吗?破不掉。而且最终这个斧子还得落下来,从哪里扔的还得落到哪里去,还得砸你。又像人仰天吐口水,你吐出去的口水它不会被粘在天上,还得落下来,这是自作自受的。你想想,多厉害的事情啊!

  不光是佛法不允许这样做,就是世间法也不许这样做,世间教人隐恶扬善,少说别人的过失。说别人的隐私,等到说完他,我们的心已变坏了。比如说有的人行为不轨,道德不好,有时候看到了,就得装着看不着似的。你要有起心动念也不行,它也污染你的那个心,不由自主地你就堕落到他的情趣里去了,你要是起心动念在那里分别好坏,弄不好你就堕落那里去了……何况我们看完了以后起分别,再说好说坏,我们的心就已经开始变化了。不是外境变化了,是我们的心变化了,是我们修行当中最大的一个忌讳。

  不是大家愿意说,而是由于大家没有勤学正法,不知道这一关。过去古人绝对不让揭发人家的隐私,或是揭发别人的过失,都要隐恶扬善。扶正不一定要破邪,你只要称赞好的方面,那个邪气就站不住了。你有时候又想扶正又想说出不足的地方,反而造成另一种麻烦。因为我们还是凡夫,弄不好就被说话时的嗔恨心所左右,所以说僧众的过恶是非常大的……”

  菩萨戒中有一条戒律,叫做“不说四众过”。四众是指: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所谓“不说四众过”是指“不可以跟别人说四众之过”。智能吉祥法师对为何“不说四众过”也有过详尽解释:

  “一、因为四众都是修行人,随时都在修正自己。如果我们跟别人说某某人如何没有修行,那是自己造口业,因为可能您未说完人家已修正而增进了,所以不要跟别人说四众之过。

  二、因为四众都是修行人,就算有些人不懂得修正自己,是凡夫,是败类,但是他为了得到人家的供养,也还会教导众生不要做坏事以及给众生佛经、善书等等,也算是人天的福田。如果我们跟别人说了他们的过失,就断了人家种福田的因缘,所以不要跟别人说四众之过。

  三、又因为四众之中,有时是佛菩萨示现过失,以教众生不宜如此做,否则会有如此如此的恶报的。所以我们不要对别人说他们的过失,以免造成以凡夫眼不识菩萨的方便善巧,而造成谤佛菩萨了。

  四、又因为四众之中都是修行人,纵然真的有人犯戒,也只是没有修好,而不是坏人。比起外面那些为非做歹的人说,已是大善人了。所以我们不可以用高标准来苛求,所以不要在别人前说四众过。

  五、又纵然四众之中有人修行使不上力,不能修得很好,或时有犯戒,我们反而要护他们的法,想有效的办法来帮助他们突破困境,又如何能跟别人说他们的过失?如果他们听到了,则会令他们失去信心,会想:‘大家都知道我没有修行,我还修行做什么呢?’故不说众过。

  六、请想想自己,当我们做错时,希望人家到处说我们的过失吗?要有同理心。”

  《普门品》中说:“善男子,若有国土众生,应以佛身得度者,观世音菩萨即现佛身而为说法……应以居士身得度者,即现居士身而为说法……应以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得度者,即现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身而为说法……应以童男、童女身得度者,即现童男、童女身而为说法;应以天、龙、夜叉、乾闼婆、阿修罗、迦楼罗、紧那罗、摩睺罗伽、人、非人等身得度者,即皆现之而为说法……以种种形游诸国土,度脱众生。”

  比如前文所说的少林寺,曾有人从各个方面拿少林寺和海城大悲寺作比较,指摘其种种不如法之处……其实佛法是活泼泼的,表法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大悲寺无疑绝对是末法时期为数甚少、相当纯净的佛门圣地,其超世苦行和高峻门风为亿万正信佛子所敬仰!但不可否认的是,少林寺同样也凭借其传奇色彩和高调作风将中国佛教文化传扬到了世界各地!

  诸佛菩萨化身百千万亿,甚至会示现为屠夫、妓女或旁生、恶鬼等等形象,降迹世间度化众生,其言行事迹绝非凡夫所能了知……是故《四十二章经》有云:“慎勿信汝意,汝意不可信;慎勿与色会,色会即祸生;得阿罗汉已,乃可信汝意。”

  对此,宣化上人在《佛说四十二章经浅释》中是这样解释的:“‘慎勿信汝意’:不要听你自己意念的话,不要信你自己所想的东西……‘汝意不可信’:你那个心意是靠不住的,不可以相信的。‘慎勿与色会’:你切记谨慎一点,不要著到一切色相上。‘色会即祸生’:你若是和色相合而为一,就会有祸患生出来了。‘得阿罗汉已’,你若得到阿罗汉了,证果了,断见思烦恼了,‘乃可信汝意’:那时候,才可以稍微信你自己的意念一点,还不可以多信!”

  上人又说:“我们信佛的人,切记不要犯这种的罪过……说僧人不好。你不说可是不说,就是有其他人说四众过,也不要去插嘴,也不要去跟着讲,就像是没听见似的。为什么?你如果又去跟着说,也就犯了说四众过的罪,所以最好是把嘴闭上,缄口不言。

  再者,我们凡夫的见解,有的时候会错误的,圣人的境界,不是我们凡夫所能知道的。所谓初地的菩萨,就不知二地菩萨的境界;十地菩萨,就不知道等觉菩萨的境界;初果阿罗汉,也就不知道二果阿罗汉的境界。在还没有得到真正智慧的时候,不要说四众过。

  他明明就是有过,也不要讲他,为什么?你知道他有过,你自己往好的做,这就对了。不要好像照像机,尽给人家照像,自己是个什么样子,也没有照一照……警惕!你看到的未必是真的,所以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眼睛而犯下口业!”

  以上例举了几位高僧大德关于“说僧过恶”的开示,虽然略显重复,但此事对修行人来讲关系重大,绝对不可不慎!退一步讲,古谚也有云“说人是非者,必是是非人”。印光大师相传为大势至菩萨再来,他老人家对此也早已有过定论:“无论在家出家,必须上敬下和……静坐常思己过,闲谈不论人非。行住坐卧,穿衣吃饭,从朝至暮,从暮至朝,一句佛号,不令间断……只管自家,不管人家,只看好样子,不看坏样子,看一切人都是菩萨,唯我一人实是凡夫。果能依我所说修行,决定可生西方极乐世界。”

  所以,以自己亲身经历告诫所有佛子:善护口业,切勿谤僧!否则护法会很生气,后果会很严重!

  还是回过头来说那场事故,经过种种繁琐手续,漫长等待,两辆车交了勘验费、拆检费、鉴定费、拖车费、停车费等等各种费用共计五千多元(这笔钱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全部由我买单,以补偿对方新车的贬值费用)……一周之后才将车提出送到各自4S店修理。因为交通事故太多,我这边4S店待修的车竟达30辆之多,没办法,只能等……

  大约一个月后,车才完全修好,我车修理费一万多,对方四万多,个人先按责任比率垫付,之后再到保险公司理赔。我投保的是太平洋保险,刚出事故时,工作人员出现场很不及时,期间联系车辆定损等事宜态度也非常不好,但理赔却很及时,半个月后理赔金就打到我账户上,而且所有修理费全额赔付。老G投保的平安保险就差了点,一个月后赔偿款还没到位,后来又让我开车过去拍照等等补了很多手续,反正赔得没那么痛快!

  经历这次事故之后,我患上了典型的“车祸后遗症”,两个月内几乎不敢开车,即使开速度也很慢,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坐别人的车更是如此,速度稍快,右脚就忍不住习惯性作出踩刹车的动作,一趟下来,右腿都会感觉很累!同时开始留意马路上的各种车祸,以前没在意,现在吓一跳!因为我发现几乎每天开车出门都会碰上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是每天!有时甚至一天碰上两起……

  有天过一个十字路口,快到中心时,眼瞅着一辆黑色轿车无视红灯,从我右边疾冲过来,司机可能刚下高速,感觉还没调整过来……赶紧一加油门冲过去,刚过路口,就听到后面“砰”一声巨响,那哥们已经撞上紧随我后面的一辆车,估计撞得不轻……就差一个车位的距离,否则被撞的就是我!

  另一次,开车经过一段单向车道,因为是单向行驶,该路段的车速度都很快。正走着,一位骑电动车的妇女突然毫无预兆地从人行道切入机动车道,连头都没回一下!刚从我左面超车过去的一辆出租车向她直冲而去,那一瞬间,我心跳急剧加速,下意识地猛踩刹车,以为那个妇女很难幸免了!万幸的是,出租司机处理紧急情况很老道,一个急刹,就在离电动车几厘米的地方急停下来!我超过去时回头看了一眼,司机已经吓得脸色煞白,而那个女子只是侧头瞥了他一眼,停都没停就横穿马路而去,浑然不知自己刚才已在死亡边缘打了个来回……

  开始留意这些以后,再看到大街上各色“无知无畏”、漠视交通法规的司机和行人真是既担忧,又“痛恨”!尤其那些开飞车、玩漂移的机动车司机,真恨不得把他们拖下来扇几耳光,再告诉他我自己的经历!大声对他们说:“你自己不要命不要紧,但你知道这种疯狂行径会害死多少无辜路人,毁灭多少幸福家庭吗?!”

  公安部统计结果显示,2012年中国机动车保有量将突破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也将接近2亿人,呈快速增长趋势。车多路少,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又很淡薄,仅2009年,全国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238351起,造成67759人死亡、27512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1亿元!这还只是保守数字,实际情况要严重得多!

  据统计,中国汽车总量占世界汽车总量的百分之二,而车祸死亡人数却达到全世界车祸死亡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触目惊心!

  其实开车近十年,很多时候,我自己也有过开飞车、酒驾等等危险行为,直到发生这次事故……这是我经历过的最严重的一次交通事故!

  在保险公司办理赔手续时,工作人员问我开车几年了?我说快十年了,她说那你还算幸运!根据她们长期从事事故理赔的经验,一般司机在上路几年内,出的事故都是小磕小碰,没有大碍,但驾龄十年就是个坎!很多司机开车超过十年以后,往往会出现一次大的交通事故!如果能平安度过,以后再出车祸的几率又大为降低……不幸的是,很多人从此已经再也没有开车的机会……因此保险公司的那位主管对我说:“你算是幸运的了!”

  脑海中不由浮现出十年驾驶生涯中曾经历过的一幕幕险境……说来奇怪,每次遭遇交通事故几乎都是在放生之后……某次放完生,开一辆蓝鸟去外地办事,在一路口等红灯时,突然感觉车身震了一下,下来一看,一辆雅阁从后面追尾了,虽然撞得不重,但后保险杠已整个凹进去,肯定得换件整形了……开雅阁的是位大姐,四十多岁,明显是个新手,这种情况肯定是她的全部责任,但我并没责怪她,也没提任何额外赔偿,只要求去4S店将车修好就行了。

  那位大姐掏手机开始打电话,一会功夫,来了几个修理工模样的人,拿出工具将雅阁原来的车牌拆下,换上另外一副,原来那辆车挂的是假牌(可能因为驾驶员技术太烂,怕被拍照)!如果是别人肯定会抓住这一点不放,要求更多赔偿,但我并没多说什么。

  之后又陆陆续续来了几拨人,都是她的亲戚朋友,其中几个五大三粗,光头刺身,一看就不是善类。他们一到现场都气势汹汹,无理搅三分,想找茬闹事,反倒是那位大姐因为之前我态度很好,让她很觉过意不去,将他们全部劝阻。经过协商,最终按我的要求将车送到4S店,由她垫付修理费,一场风波就此消弭。后来得知,她是一私营企业老总的夫人,她老公在当地势力很大,而且与黑道有牵连,如果撞车之后我得理不饶人,责骂那位大姐,后来其大批亲戚朋友赶到现场时,情况如何演变就很难预料了……

  另一次也是路口等红灯,因为是上坡,前面一辆桑塔纳2000可能忘了拉手刹,车往后溜撞到我车上,前保险杠虽没变形,但车漆蹭去了一大片!这次我连赔偿都没提,挥挥手就让对方司机上车走了,那哥们可能从来没碰上这种事,忙不迭地说谢谢,一变绿灯就猛加油门一溜烟跑了,好像怕我会改变主意似的……后来我自己找地儿补上漆了事……

  再一次挂擦,对方是一辆机动三轮,开车的是一位中年妇女,车已很破旧,她身上穿的衣服也是又脏又破,一看便知是来城市讨生活的农村妇女,也许是卖水果的,也许做短工的……城市中有很多这样的机动三轮车呼啸而过,既可拉货又可载人,是很多小商小贩的亲密伙伴,甚至就是他们的全部家当……这些农民兄弟就是凭借这样简单的交通工具,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做点小生意,养活一家老小……

  行文至此,不禁泪往上涌,双眼模糊……忧国忧民之情充塞胸臆,不能自抑……当今社会,国人贫富差距之大已是人所共知,富豪权贵犬马声色,动辄一掷千金,毫不皱眉,他们聚敛财富的方式却往往不择手段、不可告人,甚至沾着眼泪和血腥……浑不知这片苍茫大地上还有多少人住不起房、看不起病、上不起学甚至吃不上饭……终日营营苟苟,过着贫穷卑微的生活……至诚祈愿诸佛慈悯,佑我中华,所有同胞生活富足、平安喜乐、永离诸苦,究竟解脱!

  那位妇女在一条狭窄街道中与我会车,我已经停车,但她可能驾车还不太熟练,一下子慌神,刹不住车,三轮车一头冲过来,擦着我的左侧车门硬生生划过去,划了很长一道,车门一片狼藉!她停下车后,过来一看,吓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不知道划得这么严重,我会要她赔多少钱?!然后拿出手机给她老公打电话,说跟人撞车了,要他赶紧过来,只听电话那边声音很高,似乎在大声训斥她,她说着说着,已经开始带着哭腔……

  生平最不忍见就是这种场景,立即对她说:“别让你老公来了,你不用给我一分钱,现在就可以走!”她开始不敢相信,以为自己听错了,我又重复了一遍,这才半信半疑,一边说谢谢,一边骑上三轮车,很快走了……怕她车速太快再出意外,冲着她背影大声喊了句“以后开慢点”,也不知她听到了没有……

  岁月匆匆,时光飞逝,每天都会遇见无数陌生的面孔,交错无数疾驶的车辆,却很难忘记那位与我擦车而过的农村女……忘不了她脸上被岁月压迫、生活催逼早早出现的皱纹……忘不了她眼中的惶恐无奈和隐隐泪光……她现在过得好吗?衣衫是否还是那样破旧?行色是否还是那样匆匆?……

  善有善报,因果不爽,与人方便就是与己方便,后来又遭遇的两次事故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2006年某天在小区门口倒车,那时我开的是一辆别克,上车时还特意看了一圈周围,空无一人,所以倒车时根本没看后视镜,而且速度很快。接着听见后面“砰”一下,之后就是人的尖叫声,心猛地一沉,知道撞人了。赶紧刹车,下来一看,一个年轻女子已被撞倒在地,旁边一位老太太可能是她妈,正一边大声叫她名字,一边给她揉腿,心想这下糟了,恐怕要惹大麻烦!

  赶紧上去慰问,查看伤情。当时那位姑娘已经站不起来,看上去很痛苦,不停呻吟着,老太太见我过来,气不打一处来,开始大声训斥我。咱自觉理亏,只有低头挨训,不敢吭声……没成想,过了几分钟,那姑娘竟然自己站起来了,稍微活动一下,对她妈说:“没事了,咱们走吧。”这下轮到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太太却死活不同意,坚持要到医院做全面检查,说就算没撞出毛病,也得在家歇几天,这误工费、营养费等等肯定得由我来承担。

  那位姑娘真是个好同志,反过头来劝他妈说:“看司机也不是坏人,他又不是故意的,我真的没事,算了吧。”黏糊了半天,老太太终于松口,又问了我手机号,说有问题再找我,这才放我一马。当时正好有事,也没怎么向那位姑娘道谢就匆匆离去,后来却再也没见过她……她心肠如此之好,想必以后定会多子多孙,多福多寿吧……

  2009年9月,本地城区多条公路整修,一片狼藉。那段时间比较空闲,连续放生9天,到第十天,有点累也有些厌倦了,就没再放。也许是冤亲债主早就在一旁环伺,因为我一直在放生,有护法护持,所以不得其便,但我一停下来,就开始实施报复。下午下班途中,因为修路,很多车辆都已不按规定路线行使。到一路口,一骑电动车的女子竟在机动车道中间从我车左首超了过去,本想按喇叭警示,又怕吓她一跳,就没鸣笛。

  之后我右转,当时确实走神了,车已转右,眼却还看着前方,刚一转弯,突然车顿了一下,感觉车轮下面压了东西,接着听到尖叫声。暗叫不妙,心想可能压着人了!下车之后,只见刚才超车的女子已坐在地上,电动车就压在我的车轮下!她瞪着我说了句:“你刚才差点把我撞死!”

  一看还能说话,先松口气,赶紧赔着笑脸说:“咱俩都没那么倒霉!撞死你,我也没什么好结果!”接着上前扶起她,万幸的是,虽然车从后方正面将其撞倒,但她人并无大碍,只是右手掌着地时手腕受伤,腿蹭破一块皮,一只高跟鞋裂了口,电动车的损伤也不太严重……给她扶起电动车,推到路边,见我态度诚恳,女子也没多说什么,只是打电话叫他老公赶来,一会一戴眼镜的伙计开面包车赶过来。

  通常这种情况最少也得去医院做个全面检查,花个三千五千很正常,遇到不讲理的,三万五万也是它(有次我一朋友骑摩托车走自行车道,车速较快,一位大爷在两米开外吓得自己摔倒了,车根本没碰上他,就这样,最后朋友愣是赔了他家人8000块。人家说,吓着也不行,照样得赔!)!

  那哥们先看老婆的伤势,见没大问题,然后问我单位、姓名?我没有隐瞒,如实说了,见我这样,他也收起敌意,并没狮子大开口,说咱们一起去电动车行,你把车修好,再赔双皮鞋钱就行了!几经磋商,最终500元“成交”,我还想再少给点,那哥们说“行了,看你很实在,这就是最少了!前几天一摩托车把我老婆挂倒了,比这次轻得多,那家伙不讲理,我对他也没客气,最后让他花了3000多才算完!”我一听,立马闭嘴,赶紧走人,只是心里倍儿想对他说一句:“大哥,以后能让您老婆出门小心点吗?”

  除了发生事故,被交警罚款竟也往往是在放生之后。第一次放狗,将狗送交收养人之后,连夜往回赶,正好碰上交警夜查。当时开单位车,行驶证没年审,结果车被扣走,只好打的回家。另一次放完青蛙,大概下午四点左右,过路口时因为走了公共汽车道,被交警拦住,当场罚款,那个郁闷!因为这种情况从没遇到过,本地交警对占用公共汽车道的情况很少处罚,尤其当时并非交通高峰期!旁边师兄都说,这是放生消业,重报转轻了,好事,应该高兴。想想也是,要不为什么都赶在放完生后才发生呢?最后一笑了之……

  很多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后,双方司机急怒之下,常常会互相埋怨争吵,甚至对骂厮打,将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演变成治安案件……其实完全没必要!这种事谁也不想碰上,再说还有保险公司,相互让一步,会省下很多麻烦!

  从佛法角度讲,车祸事故双方一般都有前世宿怨,互为冤家对头,今世才会发生碰撞,否则天下车辆千千万万,为什么单单你们发生亲密接触呢?其实这就是佛经中所言八苦之一的“怨憎会”苦,此时更应相互忍让,多为对方考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借此因缘了却前世宿债,如此反而坏事变好事,恶缘转善缘,否则定会仇上加仇,怨中增怨,冤冤相报,无有止期矣!

  最近一次遇险是在车修好之后一个月,某天进山放生,返回时已是夜里11点多。我老婆开车,一辆拉石块的“自卸王”发疯似的赶上来(很多这种大货车因为没有手续,往往深夜上路,高速行驶,逃避检查,非常危险),大货车超车时,车身甩了一下,车上一块大石头猛地滚了下来!我对象手疾眼快,往左一打把,与石块擦身而过!当时情况极其危险,如果不是她反应迅速,石块打到前挡风玻璃上,很可能造成重大事故,到时连喊冤的地方都没有!

  当时吓出一身冷汗,受惊之余,不禁又有几分狐疑,难道前一次的事故还不够消业吗?还得补吓哥们一次?其实因为精进放生,救命无数,开车近十年,诸如此类的情况碰到过多次,每次都化险为夷……包括这次事故,也只是破了点财,其他并无大碍。

  所以,以我多年开车经验,在此奉劝所有司机:如有条件,一定尽力戒杀,多多放生,在当前中国交通环境如此恶劣的情况下,这才是最有效的保障,比什么保险都管用!

  即使没条件放生,平时也要断除恶缘,随手多行善事……平时路上遇到急难情况,比如车祸了、别人有急事等等,尽量帮忙,载人一段……路上碰到石块等障碍物,停下车把它清理到路边,举手之劳,却很可能就此避免一场重大车祸,功德无量(《还珠格格》中香妃扮演者刘丹遭遇车祸,红颜早逝,就是因为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躲避路上障碍物而发生事故,所以路面障碍物从来都是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这些事碰不上,平时开车也尽量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使,少按喇叭等等等等,都是点滴善心……

  长行善事,多积阴德,自能感得龙天护法护佑,即使命中注定有难,也会“吉人自有天相”,一切吉祥!《戒杀放生》一书中曾引用易学大师邵伟华的一位求测者向他汇报的真事!

  前年这位山东商人,经过邵老师的精湛预测和开导,感悟深刻,许下了做一千件善事的心愿。后来大量印刷流通《三世因果经》,赠送他人。之后又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行善积德——这两年家庭美满、事业兴旺!有一次,他的一位司机路过某村庄,看到屠宰场正在宰牛,有十几头已经很老的牛被捆着,屠夫正在宰杀其中一头,所有的牛都在刷刷地流着眼泪,嗷嗷叫着!

  司机不忍,立即打电话给老板,讲着眼前发生的令人心凉之事。老板当即拍板,叫司机先稳住屠夫,询问牛的价格。很快,老板赶到现场,奇迹出现了,只见十几头牛全部抬起头,不断地提起前蹄,摇摆身体,似乎知道它们的救星来了!最终老板以每头三千元的价格从屠夫手里买下这些老牛,又以每头三千元的价格付款给每头牛原来的主人,关照他们必须好好善待老牛,即使让它们老死,也不能再杀!

  后来,当地发生一起重大车祸,伤亡惨重,这位商人也是当事人之一,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按当时情况,他应该必死无疑,结果却大难不死,只擦破点皮!大家都说这是典型的放生善报啊!

  网上还有另一师兄亲历的放生免车祸的故事。该师兄常年诵经,修持日深,身心清净,以开智慧。2005年底,她在定中突然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将于2006年4月被车拦腰撞上,死于车祸!于是赶紧把这可怕的情况告诉朋友,看出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朋友很惊慌地问该怎么办?这位师兄就劝她放生解灾。

  次日中午,她们一起到菜市场买了4条有卵的鲤鱼(不足20元钱,凡是已有胎卵的母体,一个被杀就会牵连无数,而放生一个同样也能以最少的钱救最多的生命),然后到江边无人处,举行放生仪式,把它们一一放入江中,最后将放生功德回向给:某某,愿她灾难烦恼消除,平平安安,幸福快乐美满等等。下午又去买了4条有卵的鲤鱼如法放生,而且这次让那位朋友自己亲手放,放完后她惊奇地问为何那些鲤鱼都不走还转过头来看着她们?

  那位师兄解释说那些鱼儿眼看就要被清蒸、油煎、熬汤,现在却逃得一命,当然要表示谢意了!第二天,她们又去买了4条有卵鲤鱼放生,这次就更奇怪了,她们离开时心中竟同时感觉到:放入江中的鱼对她们发出了一股很强烈的依依不舍之情,两人几乎异口同声说出了这种感觉!

  2006年4月12日中午,该师兄接到那位朋友的电话,电话中她很惊慌地说出车祸了,在某某地方把一位老人碰倒了!到达现场后发现那位老人右小腿淤血红肿,但气色正常,估计伤得不重。这位师兄问老人需不需要通知他的孩子过来?老人却说:“别别,我那几个孩子都很难缠,别理他们。”只要求去医院检查一下就行。到医院后,拍X光照片花19.8元,医药费30多元,老人午饭5元,香烟5元,只花去60多元!而且那位老人当场表示以后再不会找她们,让她们放心!那位朋友有福,老人一点没有为难她!那件事就此结束!

  本来是“拦腰撞上,死于车祸”的可怕灾难,却转成了撞伤别人而且是轻伤,而且没多少麻烦就处理完毕!多么明显的“重罪轻报”,足见救护他命实际上就是在救护己命啊!

  以上是两则放生免车祸的例子,行善如此,作恶的结果则恰恰相反……不由想起两则黑社会大哥遭遇交通事故后的悲惨结果!这是两则真实事例,当事人都是我朋友的朋友,都曾见过面甚至吃过饭,现在却早已阴阳两隔,正所谓“国土危脆,人生无常”!为尊重逝者故,详情不再叙述,只说一下事情大概。

  事件一:好友的朋友,兄弟二人,都长得身高马大,从小都性情豪爽,脾气暴躁,喜欢用拳头说话,后来都卷入黑道事物,造了不少恶业。哥哥混得较好,渐渐成为大哥级的人物,开了一家工厂,通过各种手段,生意做得不错。弟弟混得稍差,属于冲在前面打打杀杀的那种。据说某次他曾经暗算过一个仇家,从后面把人家一棍子打成植物人,一直躺在床上,到现在案子都没破!

  兄弟俩既有钱又有人,方圆几十里之内几乎无人敢惹,但人不敢惹天敢惹!而且是新帐旧账一起算,一次性了结!某年兄弟两个开车回家,车上共有四人,他两个坐正副驾驶,另外两个女子坐后排,其中一个是另一“大哥”的小蜜,一个是不太相干的人。在一路口等红灯时,一辆拉混凝土搅拌罐的大货车因为速度太快,遇红灯时紧急刹车,发生侧翻,正好压在他们乘坐的轿车上!

  后果可想而之,轿车被彻底压扁,弟兄两个还有那位小蜜被压成肉泥,惨不忍睹!只有那位不相干的女子侥幸捡回一命,但左腿也被压断!两人都留下年轻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父母家人痛不欲生,情形十分凄惨。出殡时,各地的“大哥、小弟”来了不少,足有几百人,很风光,但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那位看官说了:“这是巧合”,那么再看另一事例。

  事件二:同样是某“大哥”,开煤矿的,在积聚财富过程中同样采取了不少见不得光的手段。某年外地有人欠了他几百万的债务,久拖不还,他一怒之下,带几个人持枪赶去,一番威胁之后,将所有欠款全部要回,之后连夜开车,走高速路回家。他们开一辆“路虎”,深夜高速行驶中,竟鬼使神差撞上前面一辆大货车!车上所有人全部毙命,连车带人撞得粉碎!据后来处理事故的交警说,“路虎”当时的车速绝对达到了200码以上!车上的现金在事故现场洒了一地,引起哄抢,最后也不知究竟便宜了谁?!

  令人毛骨悚然的因果报应!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终究会突然显现,完全不可预测,不可阻挡,也绝对无法用“巧合”来形容!“出来混总要还的”,人算不如天算,人不报天会报,尽早收手吧,千万别等到那一天!

  就在我撞车的路口,几天之后,另一同事开车下班又发生事故!幸喜没有人员伤亡……凡是事故多发地段或路口,多有冤魂厉鬼在此流连,徘徊不去,或在伺机害人发泄怨气,或在等着找替身……许多重大车祸都是来源于此,当然主因还是当事人前生今世业力招感,但怨鬼在旁边指引使力也是很重要的助缘!

  车祸之后很长时间,每天功课中回向部分又加了“一切善行功德回向给全世界车祸、坠机等灾难减少消除,所有众生均能免除以上劫难痛苦……”等内容。同时发愿,如果条件许可,将尽力帮助“XX寺”偿还余下欠款,以化解这场纠纷,消除事件中各方可能造作的业力……

  某日深夜,独自驾车来到那个路口,在一棵树下念诵忏悔文、发愿文、三皈依文、大悲咒48遍,回向给在场一切鬼道众生,愿他们怨气平复,业障消除,离苦得乐,往生净土……时过午夜,车辆行人已很稀少,夜深人静,周围只飘荡着诵咒之声……“我若向刀山,刀山自摧折,我若向火汤,火汤自枯竭,我若向地狱,地狱自消灭,我若向饿鬼,饿鬼自饱满,我若向修罗,恶心自调服,我若向畜生,自得大智慧”……

  黑暗之中偶尔传来几声呢哝,不知是小虫的鸣叫,还是鬼魂在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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