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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思鹏居士:《佛教三字经》新注 三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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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 曰法身 曰报身 曰应身 是三身 1、法身:此有狭义和广义二种之不同。狭义的法身专指清净寂灭的无为真如。永嘉玄觉禅师的《证道歌》云:“法身觉了无一物,本源自性天真佛。”六祖惠能《坛经》亦云:“清净法身,汝之性也。”所以古人有“如来法身,在凡不减,在圣不增”之说。从佛果位言,自报身及自报土,皆是无漏有为法,而此无漏有为法,仍然是相有体无,缘起性空,如梦如幻,不可言说分别,这就是无为法,也就是被大圆镜智所实证的狭义法性身。广义的法身指如来法性身和自报身结合的真身。也就是清净无为功德和无漏有为功德,此二皆属于法身所摄。所以《维摩诘经·方便品》云:“佛身者,即法身也。从无量功德智慧生;从戒、定、慧、解脱、解脱知见生;从慈悲喜舍生;从布施、持戒”等生。既言法身从无量功德智慧等生,应知即是广义的法身,狭义的法性身不能言从某法所生。《解深密经·如来成所作事品》中佛告曼殊室利云:“若于诸地波罗蜜多,善修出离,转依成满,是名如来法身之相。”既是于诸地中善修六度,转依所得,由此应知亦是广义的法身所摄。《摄大乘论·彼果智分》中无著菩萨言法、报、化三身时,把报身说为是度化地上菩萨的他受用身,而法身则指自受用身和法性身,故讲法身以“相、证得、自在、依止、及摄持、差别、德、甚深、念、业、明诸佛”十一门显示,应知此即是从广义的法身所说。 自受用 他受用 一报身 说二用 自受用身是大圆镜智所现,是佛在因位中广作利益一切大众的善事,普度一切众生,积集无漏福慧圆满所感得的一种至极庄严的果报之身,此身穷未来际,恒自受用广大法乐,故称自受用。他受用身是平等性智所现,为十地菩萨现通说法,决众疑网,令彼受用大乘法乐所现之身,故名他受用。此自、他二受用身,可称一报身上有二作用。 胎生身 变化身 此二种 皆应身 胎生身属父母精卵和合所生之身,指诸佛如来到人间以八相成道所现的一种身体。如释迦牟尼从睹史多天退、入胎、住胎、出胎、出家、证道、转*轮、入涅槃,而这种在人间示现有血有肉的身体,是为胎生身。变化身者:此身来去自由,变化无常,居无定处,行无踪迹,随类饶益一切众生,令其离苦得乐,成就诸佛所应作之事,是为化身。胎生、变化二身,都是诸佛大慈大悲,应众生之机,随缘方便示现的,统属于应身所摄。 约为三 开为五 相无定 随机睹 诸佛之身约说则为法、报、化三种,广说则为法、报、应、胎生、变化五种。严格说来,胎生、变化二身皆属于应身或化身所摄,故而三身之说比五身说更为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