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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克伯:堕胎的真相


   日期:2009/4/3     下载DOC文档         微博、微信、支付宝分享

(节选)
安克伯&韦而登 著 逸萍 译

(一) 前 言
  「世上最危险的地方,是在妈妈的肚子里。」
美国的死亡数字,基于目前的数字,公元2000年的时候,单是在美国,就有5000万件的堕胎个案。短短的二十七年内(1973-2000),我们的堕胎死亡人数是所有美国战争死亡人数的30倍!
  全世界的堕胎总人数可能接近十亿,约为美国的二十倍。

  (二).生命何时开始,现代科学对人类生命的开始有何结论?
  很多人误以为堕胎是一个「宗教」议题,其实不然。它是一个科学问题,尤其是一个生物学上的议题。要问生命什么时间开始,生物学家才是科学权威,但是当我们在寻求这个问题的答案时,我们常常最后去请教这些人。现代科学的结论是非常清楚的: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的时候。这是科学事实,不是哲学、推测、意见、猜想,或者理论。今天,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是一个证据确凿的事实,没有一个在理性诚实,且有知识的科学家或医生能够否认这点。
1971年十月,在「洛伊对韦德」案之后,220位杰出的医生、科学家和教授联署,向高等递呈一份顾问摘要(此类文件乃是就某法律问题向法庭提出建议)。他们向法院说明,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了人类生命是延续的,未诞生的孩子,从受孕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人,应该和其母一样,被视为人。这份文件的要旨是「说明现代科学(胚胎学、胎儿学、遗传学、产期学,与所有的生物学),都清楚而肯定地证实:未诞生的婴儿确已是个人。」
例如,「在第七个星期的时候,(未诞生的婴儿)已具备成人所有的外部特征和内部器官……大脑的构造已如成人的脑,送出脑波,指挥其它器官的功能……心脏稳定地跳动,胃部产生消化的汁液,肝脏制造血细胞,肾脏也开始活动,从小孩的血液中抽取尿素……手臂和身体的肌肉已经在运动。第八个星期之后……足月的婴儿所具备的每一样构造都已齐全。」
  毫无疑问,这份文件用科学事实证明了人的生命是开始于受孕之时。此外,「根据修正案第五和第十四条,未诞生的婴儿是一个人。」
事实上,在「洛伊对韦德」案之前,几乎每一本医学和生物学的教科书都认为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也都如此教导。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这虽然未必是经过讨论确定的医学事实,但已是一个公认的医学事实。
1981年,美国国会对「人类生命从生命时候开始?「这个问题举行听证会,国际名科学家出席一个参议院立法委员会,哈佛大学医学教授洛兹,科拉罗多州大学医学院的鲍斯(Watson Bowes)博士,宾州大学医学院的庞基凡尼(Alfred Bongiovann)博士,迪米而(McCarthy De Mere)博士(是一个开业的医生,也是田纳西州大学的法律教授),世界有名的遗传学家李居讷(Jerome Lejeune)博士(是法国巴黎迪卡大学的基础遗传学教授),美奥诊所医疗遗传学系的主任高登教授,都证实说: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
  当美国参议院主持一连八天的听证会,共请出57位证人。参议院的报告结论说:
  医生、生物学家,和其它科学家都同意,受孕是一个人生命的起始点--此一个体是有生命的,且是人类的一份子。在无数的医学、生物学和科学文献中,对于这一点有压到性的一致看法。
  在此重申,这不是一个宗教问题,完全是科学问题,科学家们不论有任何宗教观或没有宗教观(不可知论者、犹太教、佛教、无神论者、基督徒,印度教等),都同意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国际医学道德法典声明:「一位医生必须时刻谨记保存人类从受孕直到死亡的生命之重要性。」
  所以日内瓦宣言要求医生如此声明:「我必对人类受孕起的生命保持至高的尊重--即使遭受威胁,我仍不会以自己的医学知识触犯人道法律。」
 人类生命是否始于受孕,究竟有何差别?其差别就在于:若人类的生命始于受孕之时,那么,堕胎就是谋杀。

(三). 现代科技怎样证明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
  近来的医学技术发展,譬如音波显像镜让我们可以探视子宫,甚至从受孕候开始,就可以观察胎儿发育。这比起过去所了解的,就如人从水中看自己倒影与照镜子相比,那样的不同。现代胎儿学让我们可以观察母腹中这个小生命的生长,令人惊奇,难以致信。
  纳森摄(Bemard Nathanson)博士表示现代科技的进展,使他支持堕胎的信念有了一百八十厦的转变。他素称「堕胎之王」,田为他在这方面非常有名,曾经主持超过60,000次的堕胎,但他今天大声疾呼反对堕胎,因为近年胎儿学的发现使他不得不承认--胎儿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超音波技术好象是在子宫开了一扇窗户,这是第一次我们亲眼看见里面的婴儿,在此之前,我们从来未能如此做。我的意思是说,X光是静态的,单凭X光,不能充分证明或或反驳种种有关胎儿的事。但是,藉由超音波,我们取得这些非常清楚准确的照片,让我们可以刺激胎儿,看他怎样呼吸,怎样活动,怎样吞食,怎样排尿,观察子宫里的一切动静。
  现在,超音波技术更有一项新的突破,叫做子宫音波图,叫人非常兴奋,[在此之前]的照片已经很好,但都比不上这些照片--这是怀孕最初期的珍贵资料。
  我们现在可以用子宫音波图看妊娠囊--受精后两星期出现的一个小囊,三到三个半星期后,[我们]可以看见心脏开始跳动。这样就修正了我们许多有关胎儿的资料。
  我相信不久还会有更新的技术:例如,有颜色的超音波会让我们看见更清楚,更生动的照片,使我们更进一步了解未出生的婴孩。
  人类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现代科学之所以有这样的结论,乃是因为音波显像和现代胎儿学大力支持这个判断。
这一切都在在说明,人类生命的开始除受孕的那一刻以外,别无任何实点。

(四). 胎儿是否仅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
  在生物学上来说,怀孕的时候,是有两个不同的身体并存,这是一个科学事实。其一是女人自己的身体,另外,还有一个身体--孩子的,许多怀孕妇人和胎儿的血型不同,这就显示他们是两个不同的身体。一个人有两种不同的血型,这在医学上是不可能的。还有一个证据,女性所怀的胎可能是男孩,清楚可见这是另一个身体。
在纽西兰欧克兰的胎儿学生理学教授李雷(A.W.Lioey)被誉为「胎儿学之父」,他说:
「在生物学上而言,没有一个阶段的胎儿可视为母亲的附属物。根据遗传学,从受孕开始,母亲和婴儿是两个不同的个体。在生理学上,我们必须承认,怀孕过程极大部分是操之于孕体。」
此外,另有一个科学事实告诉我们,这个在母腹中的小生命,有指纹、手、脚、皮肤、眼晴、耳朵与生殖器官,这些都不是母亲的;他有自己的肺、呼吸、血液、心脏和血液循环,不是母亲;他有自己的嘴、胃、消化系统,也都不是母亲的。
  所以,胎儿不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正如「一个吃奶的婴儿不是他母亲乳房的一部分,又如试管婴儿不是试管的一部分。胎儿与母亲的子宫,分明是不同的。如果将一对黑人夫妇的受精卵移植到一个白人妇女体内,她所生的是一个黑皮肤的婴儿。」
胎儿不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他是一个独立的人,有他自己的身体。这就是为什么「社会、伦理与生命科学协会」主席卡莱翰说:「除了营养的来源以外,无论就遗传、荷尔蒙,或身体器官各方面而言,胎儿甚至胚胎,与母亲都是各自独立的。

(五). 堕胎的时候,有什么事情发生?
  堕胎被美国人默许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们看不见堕胎手术对腹中胎儿的影响。即使我们的电视堕胎节目也被审查,电视台禁止播送。所以电影「无声的尖叫」(播送堕胎时子宫内的情形)引起很多争论,使人情绪沸腾。这部电影剖视一个十一个星期大的女婴被堕胎时的情形:
  这部电影用新的音波技术,让我们看见一个孩子在子宫内的轮廓,她在挣扎,但是无法反抗抽吸器,于是头部被撕掉,跟着你看见死去的孩子被肢解,头部被压碎,然后逐块被吸走。
  看过这部电影的人,没有人还会讲「无痛」的堕胎。执行这堕胎手术的医生也不忍看完这部影片,他马上冲到播放室的外面,虽然他曾做了几千次堕胎手术,他以后再也没做过一次。
  大部分的堕胎是在前十二个星期内进行的,胎儿仍然很小,可以用一个强力的抽吸器把他吸出,这个抽吸器的能力是普通家用吸尘机的二十五倍。这个方法叫做抽吸割除术,抽吸器的力量撕裂或者绞拧胎儿的身体,将肢体逐部撕开,直至只剩下头部来。胎儿的头部太大,不能从吸管中通过,所以堕胎的人需要用钳子插入子宫内,攫获这个单独漂浮的头部,然后将它钳碎,直至能够通过抽吸管,那么头部也就被挪走。
  尼芬淳博士描写这个过程说:「基本上,胎儿是被砍碎,然后用抽吸器吸出,出来的时候只是一堆的肉碎。」
  当抽吸管在子宫内转动,胎儿四周的膜和液体马上被抽走,那小小的生物也被撕裂,最后,连接于子宫表皮的胎盘也被拔出。有一本手册封这一阶段的堕胎作如下的形容:「无论何时察觉有物质流入管内,活动就会停止,直至它全部流出,然后又继续转动,在整个抽吸割除术过程中,你会看见混着血的粉红色组织,一点一点的通过塑胶管流出。」
  另一个堕胎程序叫做D&e「扩张和吸取」。这个程序通常用在第四到第八个月。子宫颈被扩大,插入子宫的不是抽吸器,却是手术钳(好象大工具钳),把胎儿的身体夹着,逐部拧掉,一块一块的取出,然后将脊骨和头颅骨压碎拔出,另外用一把割除器或者锋利的椭圆形刀子刮干净。
  在D&C「扩张不和割除」手术中,这把刀子被放置子宫内转动,当碰上障碍物,刀子就集中刮擦。换言之,胎儿的手臂可能被割走,腿部被割走,面部被砍碎,头部被砍掉,身体被肢解,切断为很多细块,然后身体各部分和胎盘被抽吸而出……

(六). 婴儿在堕胎的时候是否会感觉痛楚?
  早在1981年,有些研究员强烈地认为未诞生的胎儿早在八个星期大就能够感到痛楚。(今天,这个数字可能更低。)
  尼芬淳博士说,「我想婴儿大概在所有的[堕胎手术]中都会觉得痛,虽然痛楚的程度和察觉的精细程度,是因妊娠时间长短而有不同……但是在堕胎的时候是会感觉到某程度的痛楚,这是无庸置疑的。」
  无论痛楚的感觉程度怎样,大概一般的堕胎方法都会使婴儿感觉痛楚。
  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法学院的奴南教授形容这些堕胎千术怎样引起未诞生婴儿的痛楚:
  这些经历是痛苦的吗?一把锋刊的刀子插入皮肤里,有生机的器官被破坏,对任何有感觉的生物而言,不可能不痛苦。这个手术需要十分钟。
  被抽吸器抽吸是痛苦的,被抽吸器肢解也是痛苦的。从抽吸器开始作用,到胎儿身体大部分被毁坏,也是十分钟。
  如果高浓度盐水意外地从皮肤进入堕胎中的妇女身体,它会引起「剧烈的和严重的痛楚」。我们可以推想,未诞生的胎儿可能有两个小时的类似经历,因为盐水需要两个小时才能叫胎儿的心脏停止。
无论用什么方法,未诞生的胎儿经历到最大的身体上的祸害,就是他生命的结束,经历到死亡的痛苦。
  现代人花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去抢救鲸鱼,小海豹,树木,秃头鹰、三吋鱼、甚至野草,这个时代的人非常关心[动物利环境的权利],却否认未诞生婴儿生命的权利,他们的痛苦的时候,我们硬着心,调头不顾,叫人难以置信!我们不但视他们为低一等的人类,对待他们不如动物和野草。例如,在美国,甚至狗都比未诞生孩子有更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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