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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师:菩萨十八重戒之九、十

2016/8/25 23:35:00 阅读:   下载word文档   微信分享


  之九执持邪见谤无因果

  《集颂》:“起诸邪见谤因果,无前后世黑白业。

  自行十恶亦教他,坚固执持他胜罪。”

  “邪见”狭义地指诽谤因果规律,认为因果不存在;广义的包括诽谤正信、诽谤三宝和一切外道的不正知见。

  “坚固执持”,认为“无前后世”,没有轮回;没有引生苦果的“黑也”和引生善果的“白业”等。因不懂轮回和否认因果,所以就会“自行十恶”业,或诱导、唆使、逼迫他人做“十恶业”。就会犯“他胜罪”(重罪)。

  十恶业:身三恶业:杀、盗、YIN;口四恶业:妄语、绮语、两舌、恶口;意三恶业:贪、瞋、痴。

  菩萨十八重戒之十 毁住处(坏聚落)

  《集颂》:“依王势力坏住处,国邑市城各他胜。”

  或依仗权贵的势力,或依仗自己的财力等。战乱年代的攻陷城池,和平年代的霸占、强拆等都属于此类。

  佛教把森林、树木等称为“鬼神村”,所以相应的有“比丘不得砍伐树木”的戒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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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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