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相册


给我留言


与我交友


法宝流通


 

文章分类
 
 
 
 
 
 
我的友情链接

 

《安士全书》:劝不要养金鱼蟋蟀而取乐

2019/10/28 12:55:00 阅读:   下载word文档   微信分享


  恭摘自《安士全书白话解》节选33

  劝不要养金鱼蟋蟀而取乐

  《正法念处经》云:“人命不久住,犹如拍手声。妻子及财物,一切不相随。唯有善恶业,常相与随行,如鸟行空中,影随常不离。”因此,可知金鱼蟋蟀,虽可娱目取乐,但仔细一想,一点用处也没有。唯有杀业,永远常存。何苦为了两只眼睛,生生结怨,世世寻仇呢?

  案例一:

  杀虫养鱼,全身搔烂(见《好生录》)

  明末,无锡薛子兰,喜养金鱼,常常取红虫喂食,所杀不可计数。后来得了一种奇病,伸手搔身,握住扔掉,说:“有千万条红虫,在我身上,痛楚难忍。”遍体搔烂而死。

  白起①坑埋赵国士兵,一夕四十万。项羽②坑埋秦国士兵,一夕二十万。张献忠③在四川,砍断人的手足堆积成山。此时众生血肉糜烂,与红虫有什么差别呢?死于刀兵的人,过去必有前因;养物伤生的人,未来必有恶果。因此说:“众生畏果,菩萨畏因。”

  案例二:

  蟋蟀报仇(见《因果目击编》)

  明末,杭州张某,好斗蟋蟀,战败即断头抛弃。后来背上发疽,烂黑肉如蟋蟀头者数百,一摸都动。痛入骨髓,号呼而死。世人造业,来源于六根①。一根既动,五根交发。如养蟋蟀,本为眼根,但捕捉时静听它的鸣叫,耳根造业。以手指挥,身根造业。推测胜负,意根造业。赌博饮酒,鼻舌二根造业。《楞严经》所说六交报,就是指此了。

 

声明:本站为在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互动式网站,文章及图片均为网友上传,如有发现我们文章或图片侵权,请通过邮件xuhua@xuefo.tw与我们取得联络,我们在接到通知后会立即删除。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本站备案序号:粤ICP备050117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