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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圆法师: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2020/2/5 21:29:00 阅读:   下载word文档   微信分享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这段经文是对上文的总结,不应取法,这个法包括了一切法,简单地说,就是指的有。不应取非法,非法这里指的是无。众生在修行的时候,不是执着有就是执着无,无论是有还是无,你只要取着,你只要执着了,你就著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就会障碍见性的,所以佛说法和非法,皆不应取。

  禅宗有个公案,赵州禅师门下有一位学人,有一天他来向赵州禅师请假到南方去参学,禅师就对他说了,有佛处不得住,无佛处急赶路,三千里路逢人,不可错举。这个学人一听马上悟过来了,不再去参学了。有佛处不住,无佛处急赶路,这就是说,有佛无佛两边都要离,有无都要离,这两边都不能著,都不能著就是中道第一义。以是义故,就是以不取两边的中道义故,释迦牟尼佛常对弟子们说:“知我说法如筏喻者”。就是把自己所说的法比喻为过河的竹筏,竹筏就是用大的竹竿把它一根一根并排扎起来,作为过河用的工具,我们想想,渡过了河,到达了对岸,那就要舍竹筏登岸了,所以说:“渡河须用筏,到岸不须舟”。佛所说的法就像渡河的竹筏一样,它只是为我们所用的,等到能度众生脱离苦海,到达涅槃的彼岸,那这个竹筏就要舍掉了,佛法也是要舍的。

  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这里的非法,我们依照六祖大师的注解:“非法者,生天等法”,所以非法解释为世间法。这句经文的意思就是说,佛法尚且要舍,何况世间等法更要舍了。其实舍法舍非法就是舍心里的执着,把对法与非法的执着舍掉,舍得干干净净,情忘则智圆矣。

  摘自宏圆法师《金刚经》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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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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