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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普式居士: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义要释 第二章 破诸相

2025/10/19 23:51:00 阅读:   下载word文档   微信分享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义要释
遍照金刚唐密第五十代普门传灯大奢黎冯达庵 撰述
后学弟子普式 录要
 

  第二章 破诸相
  大空本体岂惟无五蕴;实则一切世间出世间法无一是有,不过各呈相当作用而已。
  五蕴不离执,恒障本体。本体显现,五蕴消归乌有,则超凡入圣矣。此中妙境,虽不取著世间法,而亦不舍弃世间法。于不取不舍之间,即显出世间法理趣, 此一乘教了义也。若谓离世方能出世,乃三乘教不了义耳。
  世间法生灭无常,出世间法寂静真常。
  生灭无常者,一法之起、不知是幻;认为有生。因缘力不能支持时,则认为灭为死。因缘力刻刻变异,则谓为无常。若能不随因缘力起生灭之见, 则顿现寂静境界,无亦化不已之迹,只见一味真如;是谓真常。
  真会大空本体,生灭法固幻,真常法亦幻。空中深契全体大用之妙,惟见一段真性流行;一切名相,无非晕影。此即行深般若波罗蜜多境界。
  金刚般若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此属大喜境界;亦即观自在特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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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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