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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普式居士: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义要释 第四章 般若总持

2025/10/23 23:54:00 阅读:   下载word文档   微信分享


般若波罗蜜多心经大义要释
遍照金刚唐密第五十代普门传灯大奢黎冯达庵 撰述
后学弟子普式 录要

  

  第四章 般若总持
  梵语“陀罗尼”,义为“总持”。持也者,令一切功德力渐渐增长,终至成熟也。有表持,持善法不使散也。有遮持,持恶法不使起也。内分四种:
  (一)法陀罗尼 闻佛教法,受持不忘。
  (二)义陀罗尼 悟解妙义,摄持不失。
  (三)咒陀罗尼 传佛密咒,行持神验。
  (四)忍陀罗尼 安住实相,印持成就。
  上四种陀罗尼固各有专名,而咒陀罗尼却别有五名:
  (一)陀罗尼
  以通名摄专名也,大乘六波罗蜜多经,以陀罗尼为五种法藏之最上者,即指咒陀罗尼言之。  密教中所为陀罗尼,亦然。
  (二)咒
  以咒陀罗尼之首字为代表也。但四种陀罗尼凡持至有效验者,亦或通名曰咒。因此土咒之本义,以有不测之效验为主故。
  (三)明
  以能破一切无明烦恼之暗也。
  (四)密语
  以二乘异生所不能测也。
  (五)真言
  以法界流出之真实言音也。
  陀罗尼门任持何种法性,均有特效。本章所标般若总持,即以般若波罗蜜多法性为所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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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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