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佛法在原子时代(上) |
|||||||||||||||||||||||||||||||||||||||||||||
|
|||||||||||||||||||||||||||||||||||||||||||||
佛法在原子时代(上)
罗无虚 一、科学与佛法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今天的讲题是“科学与佛法”。在未讲之前,有两点须加说明,第一,我选这个讲题,似乎自不量力,因为我既非科学家,又非佛学家,虽说学的是工程,信佛二十多年,却很少研究,对于科学与佛法,只能说是肤浅的认识,我之所以大胆尝试,以此为题,只是一种信心鼓励,我相信用通俗讲法,可以阐明科学与佛法的关系,供大家作为参考资料,引起追求真理的兴趣,至于进一步专门性的研究,有待法师和专家们来竟其全功。我相信,佛法是多方面的,可以用常识去理解,也可以用科学来说明。第二,这次以粤语讲述,亦可说是大胆的尝试,以我生硬的粤语,可能词不达意,但为求普及和免除翻译之烦,试以粤语出之,希望各位原谅。 科学的定义及科学方法 何谓科学?简单地讲,科学是分科之学识,是对事物现象之相互关系作有系统地研究,经过实验证明成为公式化之知识,这种知识,便是科学知识,由此而获得的结论,便是科学的结论。这种科学知识和结论,虽然也是由人类经验中得来,但科学方法是必须经过实验的,一种假设须经实验证明,才能确立,所以通过科学方法而作出的结论,一定能正确地解释某一种事象,因为依靠实验的科学方法,才能避免主观的臆测和判断的错误。人类对于周围的事物,各有各的看法和想法,这种看法和想法,多数是主观的,不一定是对的,譬如人类对天地的想法,起初以为地是平的,天是圆的,太阳是绕着地面而旋转。现在大家都知道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这就是科学纠正了人类主观的臆测。 科学知识及其演进 科学对于宇宙实相方面的认识和发展,近世纪来不断有极其重大的发现,对于宇宙的构成,有了更进步,更具体的认识,现在分两节来讲: (1)、对原子概念的演进:在十七世纪,人类对物质的认识,认为任何物体是由一种基本的,不可分的物质微粒所构成,这种物质微粒,称为原子,它的原义,就是“不可分的”。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道尔顿首创原子论,认为宇宙间一切物质,均由有限类的元素构成,元素是同类原子的集合,原子则不可再分。一九一三年,丹麦科学家波尔,经过实验而获得的结论:原子可以分为两部分,就是电子和核子,电子围绕着核子而活动,核子坚实而电子含有磁力线。电学专家法拉第描述原子的形状好似星鱼,身体小而手臂长,这一概念甚为重要,已打破原有的原子独立存在的概念,说明了物与物之间在互相摄拒、互相影响、相对存在,这与佛法内“诸法众缘生”的哲理可以会通。 一九○五年,爱因斯坦预测物质与能量可以互相转变,并认为极小的物质可以变成极大的能量。他把物质和能的关系立出一个公式 E=MC2,E代表能,M代表物质,C代表光速,C2就是光速的自乘,换句话说,物质乘光速自乘的数字,就是能。光速每秒 他的预测,已由原子分裂的成功而得到完全的证实,原子不可分裂之说终于打破了,确切地证实了物质和能可以互相转变的,而更重要的,把不可想像的假设——极小的物质变为极大的能量——化为现实。这是科学史上极端重要和具有革命性的发展。毫无疑义,对于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甚至整个历史,都将有深远的影响。 原子分裂及其它科学上的新发现,对于一般宗教来说,不啻投下了一枚原子弹,动摇了某些宗教的神造万物的理论基础。唯一的例外,就是佛教。科学的发展,不但不足以否定佛教的理论,而且替佛教的理论作了有力的论证。在二千多年前,佛经中就用“芥子纳须弥”来说明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收缩的时候,可藏之于芥子,释放的时候,可以大过须弥山,(最大的山,形容其大)释迦牟尼佛在过去讲法华经时,一坐就是五十劫,(劫是亿万年的长时间)这就是佛家对时空的体证。在爱因斯坦相对论的理论上,如果乘坐速度数倍于光速的飞机在太空飞行,时光同样能不流或倒流,看到过去世的种种事物,这种科学的时空概念,与佛家的时空体证正好相符。科学界的分裂原子,使极小的物质变成极大的力量,打破了原子不能分裂的理论;在佛教的理论上,如能打破“我执”,同样可以产生无可比喻的精神力量,不过物理上的力量可以看到,精神上的力量却是无法衡量的。用比喻讲,觉者破我执后所产生的大智慧与大慈悲,与物质界原子释放后所产生的光和热,极为相似。 (2)、静的力学概念演进至相对论动的力学概念:牛顿的静则恒静,动则恒动的力学概念,对于地球上各种物理现象的应用是适合的,但对于太空外的大宇宙和原子内部的小宇宙,牛顿的定理就无法应用。直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问世,新的力学概念,代替了牛顿定理,它认为动静相对,绝对动与绝对静同样没有意义,所有一切物质能量都在相对情形下而存在发展,甚至时间与空间亦属相对地存在,由空间的变动才能产生时间的概念。现在太空航行中已证实了这一点。对于此后闵科夫斯基创立四度空间的理论至关重要。 所谓四度空间,即是长、阔、高三度空间加上时间(也就是时间加空间),物质在三度空间内存在,并不能充分描述动的宇宙,必须加添一时间因素进去,才能表达宇宙实相。这便是科学的宇宙观,这种宇宙观是科学家以数学方式推求出来的,科学家认识这四度空间的宇宙虽是实相,但无法为我人意识所了解与思议出来,这正与佛法中所说的“一真法界”,或是“诸法实相”一样,是不可思议的,至少在这一点上和现代科学家所作出的结论是一致的,正如尤智表君在《佛教科学观》中所说:“科学愈昌明,佛教的教义愈能发扬光大”。佛教的教义,不只经得起科学的考验,科学上的新发现,更能有力地为佛教教义作了注解。 科学发达对人类生活的影响 (1)、从一般的说,科学发达,促进了人类的物质文明,增进了生活的享受;而另一方面,科学也改变了人类的生活,特别在都市方面,由于工业发达、人口密集、工作繁忙、生活紧张,都市病的患者日益增多,尤以物质文明高涨的国家为甚。最近报载,英国心理学家霍士称:“英国成年人有四分之一都有精神病,原因是由于焦虑与恐惧所致。(见 (2)、就特殊方面讲,科学的发达,论证了四度空间的宇宙实相,建立了科学的宇宙观,在哲学上自有其极重大的意义,但对一般人说来,艰深的数字公式,并无多大用处。不过以佛学观点看,这种科学宇宙观,不违乎佛法内的宇宙观,无异替佛教理论作了科学的说明!同时也构成了使科学与佛法融会贯通的桥梁,故对于佛教来说,是极端重要的发展,必然有助于今后佛法的发扬光大! 对科学应有之认识与评价 科学丰富了人类的知识经验,科学提高了物质的利用度,科学满足了人类的生活享受,科学也制造了足以毁灭人类的武器,科学究竟为人类带来幸福抑或罪恶呢?这是运用科学的“人”自己的事,科学本身,原是人类的一种工具,无所谓功过,譬如火,善用之,可以煮餐,不善用之可以成灾。现在人类对人生宇宙的真理尚未有正确的普遍认识,内心的贪、嗔、痴、疑、慢无法控制,在这时候忽然拥有了绝大毁灭力的核子弹,无异小孩子手执火把,实属极为危险的事,我们需冷静地去面对现实: (1)、科学在物质方面的成就,可以增加人类的幸福,也可毁灭整个文化,关键所在,还是人类怎样去运用,是祸是福,仍在人类自己去选择。 (2)、科学对于精神方面的研究和成就,远不如物质方面,相对地,在科学领域中,精神方面就显得落后,因此,双方发展失却平衡,实是增加人类种种困惑、烦恼的主因。 (3)、由于科学的发展,某些宗教的理论受到破坏;某些社会道德观念受到影响;某些人精神上丧失信仰,造成人类精神上的空虚和彷徨。 (4)、科学所推导的宇宙实相的数学公式,很少人能了解它的哲学意义,以致无法成为一般人追求真理之研究对象,科学所产生出来的“瑰宝”,却无法为人普遍享用,以弥补科学所造成的精神上的空虚! 这些事实,无论我们喜欢与否,都无法否定它的存在,也无法使人类的历史开倒车!今后人类精神上何去何从?应该把已有的丰富科学知识转过来认识自己——认识自己的本体;认识知识的本源,才能进而认识宇宙人生的实相和真理!于此,只有介绍佛法来解答及解决这个迫切的问题。 佛是什么? 佛是觉悟的人,就是彻底觉悟人生、宇宙实相的人。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第一个大彻大悟的人,是印度的释迦牟尼,他彻悟宇宙人生真理,从彻底认识能知的自己是什么?所知的对象又是什么?其间又有什么关系?宇宙间一切事理现象——物理的、生理的、心理的,不离能知、所知以及其间因果变化的关系。这种一切事物变化及其因果关系,总而称之,便是“法”,了解了这种法法之间的关系,去认识体证本来面目,去究竟一切,去寻求觉悟,便是佛法!所以说“佛法不离世间法”,佛法就是对世间法的彻底觉悟。任何人能依法——佛法——而行(修持),人人都可觉悟!亦即是人人都可成为觉者——佛。 法是什么? 依照我们的常识,“法”可以分类,如下表:
法 理法 真空 [1]佛教哲理——实相及实践方法的方便假说(理论属知) [2]科学假设事物间(或心物间)相对关系的说明 [3]一般情见——不离主观,对事物现象的理解 本体 妙有 属四度空间——超时空,不可思议,唯证相应 原则性的,普遍性的法本体——实相 事 法 方法 (实践属行)依因因果法则,求证实相的方法 现象 心理的 明了意识 知 情 意 潜意识(第八识) 物理的 色声香味触等(主观感觉物件) 由电子以至整个大宇宙(客观物件) 说明: 1、法本体是不可思议,不可说,唯证相应的。方便的说法,在本体里事与理不是二件事。从事方面说,事物的实相,即是缘起而有的妙有。从理方面说,本体即是理性(真理),缘生而无自性的真空。妙有非实有,所以妙有显真空之理性。真空非顽空(执顽空,其实即执实有)。 2、佛教哲理是不可说本体的假说,是假立的,比如房屋的图则(二度空间)用以说明立体的房屋一样;又如静的照片,用以显示动的人物一样;哲理与本体的关系,亦复如是。 3、科学的假设,亦是实相的投影或图则,不过因为它的出发点已假定事物是实有的,实存的,最后推论出事物是相对的有,相对的存在。但因为研究的是认识的对象,而非认识本体,所以无法体会“假”是“真”的图则,想从认识对象中去求实相,就像从照相中去找真人,了无可得。 4、假如知道了科学假设是“假”的,即可与佛教哲理相融会贯通,以确立对实相的正确认识。 5、一般情见,因为不离爱(情感的)见(理智的)的主观作用,把实相幻成不正确的图则,有如戴了有色的眼镜,看不出事物的本来面目。但是情见虽妄,妄的本质却也不离实相,只要能除去有色眼镜(除去情见)实相原在眼前! 一般觉证实相的步骤 1、从关系性——事物或心物之间相对关系(因果关系),去了解一切法,去认识法的本性——诸法实相,以获得正知和产生正信!(从假说里体悟真理) 2、由正信而生的力量,依照因果法则,引发与实相相应之行为——修持。 3、由行为的逐步成熟,以至圆满(即是觉行圆满),最后究竟,觉证一切法(人生、宇宙)的实相。一是觉;二是行;三是觉行圆满,彻证诸法实相,便是佛。依此体证,依此修持而究竟一切彻悟人生宇宙的本体的方法,便是佛法。 佛法真理简介 佛经上说明一切世间法的关系,常用“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前二句,说明事物同时相对存在;后二句,说明异时因果关系。前者是横的说明,后者是纵的说明。第一句和第三句是“流转门”,执此而不悟,就难脱出六道轮回;第二和第四句是“还灭门”,能使人超脱生死。总说一切法,是因缘所生的(关系),是互依互成的相对存在的。 龙树中论偈说得好:“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因为因缘生,所以无自性(无独存,实存的性质)故说为空,以破除执有、执实、执常等情见;又因为无自性,所以一切法是假名有的,以破执实、执空、执断等情见。于“空”“假”都不执,彻悟空假之理,即是中道。换言之,排除一切主观的情见执着,观察非空、非有的一切事物的本体,始能究竟觉证诸法实相,彻悟人生。 这里有两点,须附带说一说:1、佛法是智信,不是迷信。佛法是最客观的排除我执(主观)的理智产物,是破除人类暗愚、幻觉和迷信的!有些人指佛法是迷信,只是对佛教的外表有所误会,佛法经长期来流传,不免掺杂了当地原有鬼神信仰和某些宗教仪式,使人混淆水清。在中国和日本的佛教,就有掺杂了崇拜祖先或神道说教的色彩。这是学佛的人,应该加以分别和澄清的。2、佛经的文字,过于深奥。高古的文字,使现代人难于理解。这一点,是亟需设法改进的。用浅显的现代文字语言来阐扬佛法,用科学的知识来解释佛法,彼此互相印证,使大家易于了解,易于起信。佛法是对机而说,说法不对机,等于闲言语,因此,也不应囿于固有方式,应该拈现代的题材,作佛经的诠释。使人易于了解,易于接受。 以上两点,愿已信佛者予以澄清,予以提倡。 佛法与科学间的桥梁——真理 缘于上面所说佛法和科学的关系,可见非但并不对立,而且有很多通同之点:科学的立场是客观的,而佛法的立场绝对排除主观的(我执)。科学是理智的产物,曾经破除人类对物理上的谬见;佛法是理智的彻证,彻底地破除人类心理上的迷执和愚暗。科学家的研究方法,是依靠逻辑对各种错综复杂的事物进行演绎归纳,经过实验而作出正确的结论。佛教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更深入地观照,体证世间一切事物的真相。佛法和科学的最终目的,同样是追求真理!真理可成为两者的汇合点,亦是沟通两者间的桥梁。因此,科学与佛法是互相发扬,相辅相成的。 过去许许多多科学上重大的发现,佛教不但不像其它宗教的理论不耐科学的考验而告破产,相反的,都成了佛法理论的有力注解,证实佛法的伟大和正确性。如上面所提的四度空间,在基本宇宙观方面,科学与佛法的知见,完全和协而一致;其它方面的例子也多得不胜枚举——尤智表居士在《佛教科学观》一书里,例举得很多,各位可以参阅。 佛法与科学相辅相成 科学的发展,无疑已震撼了某些宗教的理论,动摇了某些人的固有信仰,使他们丧失了精神上的寄托,造成了精神上的空虚。但是对佛教来说,科学的发展,是科学替佛教作了科学性的验证,有力地证实了佛法理论的正确性。以科学的论证,充实了佛法的理论,加强了原有佛教徒的信心,同时也必然扩张了佛教的新领域——成为更多人的新信仰!使彷惶歧途丧失信心的人,对人生宇宙重新建立新信仰,恢复精神和物质的平衡发展。这一点上,科学和佛教的结合,是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同时,运用现代科学的智能,以弘扬佛法,论证佛法,必然使更多人容易起信——特别是服膺科学的知识分子。使科学与佛法为人类谋幸福的共同目标下,引导人类走向真、善、美、和谐幸福的境地。 佛法与科学异同之比较 科学与佛法有通同的目标,也有通同的特点,结果也相互助长,相辅相成,但两者之间显然也有方法上的差异,现在把两者异同之点表列如下:
现代科学的发展,在物质方面取得的成就,无疑大过心理方面的。其心理方面的研究远不及佛教对于心王心所等研究的深入,而心法的生灭变化,又较色法(物质的)灵活而难于捉摸,因此,心法和色法在科学上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也因其如此,今后心法(心理学)在科学上的发展,自有其广阔的前途。我对于心理学素少研究,但我确信,科学的心理研究及其成就,必将有助于佛理的阐扬,一如科学在色法上的成就,对佛法所作的贡献一样。 上面是我对科学与佛法粗浅的看法。也是希望引发各位的兴趣,作更深的研讨,来发扬佛法的微妙精义,使现代人得益!多谢各位的惠临。 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学讲座 二、变异的世间观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上次所讲的“科学与佛法”中,曾讲到近代科学上的发现,与佛教的理论非但不冲突,而且作了有力的旁证。换言之,佛法也可用科学的方法来论释。现代科学对于物质世界的构成,已可从数学公式推出它的真相——宇宙是在四度空间的情况下存在。 这一科学的发现,在科学上自有其重大的意义,在哲学上,这是数千年来纷争不休的本性问题,科学虽提供了肯定的资料,但进一步的实证,在现代科学范畴内,只能说是不可言说,不可思议的境界,以此为止。佛法中所谓涅槃,所谓实相,所谓一真法界,虽也是离言说思议的境界,却是可以体证的;并且有方便的讲法,有助于对这种境界的认识。现在把这个不可说的实相,试以方便的说法来说明,预定三次讲完。今天先讲变异的世间观。 甲、略说三法印 一、人生宇宙三大真理 在说本题之前,先约略说说三法印。 三法印是什么?三法印是区分佛法与外道的准绳。印,就是印证,就是以此三项准则印定某法是否真实的佛法。一切法与这三法印一一契合的便是佛法,若不能完全契合的,就非佛法,所谓:“若无此三法印,即是魔说,而非佛法”。三法印是佛法精义之综合:所谓“佛法该摄而立三种之法印”。学佛之人,如不了解三法印,就无法了解佛法精义。 三法印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阿含经》中所说:“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及涅槃寂静,此是三法印”。诸佛菩萨皆通达三法印而证佛果! 从现实世界说,三法印所包涵的:无常性、无我性,无生灭性,也是人生宇宙间三大真理。一般人不明白这种真理,而生倒见,进而执着倒见,才起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由此而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成为一切苦的元本。佛说三法印,便是针对不明真相、执着倒见的人而说法,使他们明白真理,产生正见,脱离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的流转! 用现代话来诠释三法印: a、无常性——变异的世界观——‘无常’法印。 b、无我性——相对的人生观——‘无我’法印。 c、无生灭性——人生宇宙的实相——‘涅槃’法印。 二、三大真理的联贯性 三法印的无常——无我——涅槃,是相互联贯的、由浅入深的观照法门,也是修持的一般层次。 从现象上观察一切事物都不断地在变,所谓:“世事无常”,这是大家可以看到,容易懂得,容易接纳的概念。无我的道理,就不易为大家了解接纳了。因为大家从生出来到现在,一直执着了一个“我”,一旦听到无我,不免引为惊奇,大多数人一定感到难于想像。但是如果对于世事无常的道理有了认识,再从无常的道理中去看有没有这个“我”。无我的道理,也就不难于理解了。懂得了无常、无我的道理,也就不难通达本来无生无灭的道理。 无常、无我、无生灭、三者间的相互关系,可列出来说明:“幻”知道它是幻而不执;“假”知道它是假而不执,即能证真。所以通达了无常性、无我性,也就自然通达无生灭性。因为“真”是“事”的实相,“理”的实性,明白了无常性的事相,渗透了无我性的理性,就显现出无生灭性的本体——“真”。 证真时,幻事、假相,都成为本体之用。须附带说明的,这里所说的“真”,也只是对幻、假的对比而言,不可执着。如能不执着即证离思议言说,非文字所能形容的自性。因执着事相、理性为常、我,因而产生世间一切苦恼。故《增一阿含经》中,在三法印之外,另加“一切行苦”(即诸行是苦)为四法印。使大家了解苦之本元,以体证无常、无我,也即体证无生灭的实相。反之,如果能参悟无常,无我的道理,也就可以正本清源,消除诸苦的根源!同时,因为不执我法(事相),一切现象事理本来寂静,生死烦恼均归息灭,自然而然进入四度空间无生灭境界,而体证人生宇宙实相。 佛说种种法,无非使众生自求觉悟,自证自性。三法印是统摄人生宇宙诸法,最赅要、具体、浅显的说法。 乙、变异的世间观 变异,就是变动,因空间的变动,而产生时间的概念,故时间可代表空间的变动。宇宙虽大,可以“动”字一以概之。宇宙之间的任何事物,时时刻刻在动,刹那之间就变,一念之间,此世界即非旧世界!试想转瞬之间,世界多少事物,移转了原来岗位,宇宙之间的星球,已不知移转几千万里!宇宙虽大,却找不出一样不变不动的事物!各种事物只是变得快或慢而已。平常我们所能感觉到的变和动,只是些变得快或较快的,而变得慢或较慢的,有时不容易觉察罢了。 一、观察现象——依常识说 从常识去了解无常的道理,一切不出生、住、异、灭的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决没有生而不变,住而不动,变异变灭,亦复如是。试从物理、生理、心理各种现象上去证无常之理: a、物理现象的变异——成、住、坏、空。 b、生理现象的变异——生、老、病、死。 c、心理现象的变异——生、住、异、灭。 现在先看物理现象的变异,现代科学进步最快的,是对物质的研究,因此人类对物理上的了解也最多。物质、元素、原子、核子、山河、大地、太阳、星云,直到整个宇宙,均为物理现象。在原子内部的小宇宙所包涵的核子和电子,就不停地在转,不息地在动;推之于大宇宙,地球不停地转,不断在变,其它星球、星云,亦是如此。今日之太阳,在科学观点上讲,已非昨日之太阳,太阳已形成了三十万万年,据科学家估计,再经一千万万年,便会逐渐降低以至失去它的光辉和热力,也即是说,太阳也在变动,太阳黑点周期性的出现,足以说明太阳不只在动,而且动得很显著,只是人类感觉不易直接觉察而已。总之,整个宇宙,跳不出成、住、坏、空的法则,不论从科学或佛法来讲,均是如此,一切息息在变,息息在动,永无休止的变动;永无休止的流转。 生理现象的变异,不出生、老、病、死的规律。从人生来说,从出生、长成、老病以至死亡,是必然的过程,也就是说明生理上的变异。从科学眼光看,构成动物机体的细胞,时时刻刻在新陈代谢之中,生理学家说,人体全部细胞,约经十一个月的新陈代谢作用,就会全部更换一新。其他如血液不停的运行,吸收氧气,排去碳酸气;筋骨、皮肉、毛发等等,都不停地在变动。严格地说,今日的身体,已非昨日的身体,不变,只是错觉而已。最近《觉世报刊》上有一篇诗《胡子》,可以借来说明变动、无常的道理:“几天不刮,你就长长,十多年前,你在何方?现在你黑,将来你白,再将来呢?无常无常”! 心理现象的变异,有生、住、异、灭。佛说:“念念生灭”,我们如能一念反观,即能自己发现,心理现象时刻在变。以人类心理状态来观察,心理学家把人的心理转化分为知、情、意三种状态: 知——知识、知觉、认识作用,时时刻刻,对内对外,起分辨认识作用。 情——情绪、情操、由知觉、认识、感受而起,如喜乐、忧愁、悲伤、恐惧、愤怒、焦灼等等,刹那起伏,变化不息,有些由于生理而引起,出现周期性的变异。 意——意志。由欲求或愿望的推动,不停地指挥身体的言行举动,诸如男女、饮食、生存等等,都是推动行动的基本欲求,这些欲求在明白真理之后,方可转成比较固定的愿望。 以上三种是明了意识,是自己可以觉知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不分昼夜,时时刻刻地活动,即使在睡眠时,亦是不息活动,不过稍朦胧而已。 潜意识——相当于佛学中的阿赖耶识,也即第八识。阿赖耶识,意译为藏识,能潜藏我人经历中之各种复杂经验,保持不失,成为一种潜在势力,不自觉地支配了某些思想、行动。表现最显著的,就是潜意识中的执“我”的势力,有生以后,无时不以我自居,从不怀疑,习惯成自然,潜意识中深深刻画了不可磨灭的幻影的“我“!不自觉地顽强地执我为实有,成为一种极顽强的中心势力,在有意无意之间表现出来,成为“我”的个性。换言之,性格受潜意识所支配,也是潜意识的反映,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因为一般人的性格,不自觉地受潜意识的支配,而潜意识又是以根深蒂固的我执为中心,确乎很难于改变,但也不是不能改变,只是改变很难而已。 因为潜意识也是在变动的,经过长时期的教育,或是突然或强烈的刺激,都可能改变人的性格,依靠着一种经常的重复的行为,也可以逐渐代替或冲淡原有的潜在意识。例如写字,原来学习颜真卿的字,信手写来便是颜体(旧的潜意识),如果想改为赵孟頫体,只要经常不断地练习,日子久了,也就一手赵体了。在佛法上讲,藏识的内容,是可以改变的,佛法中的念佛、观照、戒律、禅定等等修持工夫,目的就在纠正改变潜意识中的错误,颠倒的潜力。譬如执我、执常,原是我人藏识中根深蒂固的倒见,我人懂得了无我、无常的道理,却也不可能一下就排除我执,必须经常不断下工夫去修持,犹如写字那样,工夫到了,才能写出你所要的那种字体,修行也是这个道理。简言之,作凡成圣的关键,就看明了意识能否改变藏识中的错误倒见。潜意识也是变动的,平时明了意识内所作所为、所见所闻,不知不觉陆续潜藏起来,同时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潜意识的内容。 由上述这些分析,可见宇宙之间,所有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现象,由生住到异灭,不息地在变,不停地在动,找不到一成不变的东西,也绝无呆着不动的事物。变异是宇宙间一切事物演化的基本特征,我们也须正视此种变的特征,从而在这种变异——无常的观点上去了解一切事物,寻求其真相,才能获得正确知识。 反之,如果对于某些表面现象,执以为常,以为大地山河,历久不变,日月星辰,周而复始,永恒不易,常住不改,由此而寻求真理,真理犹如兔角,渺不可得,由此以概人生,人生就烦恼无尽,执常而实在无常,执我而实在无我,为名利得失,生老病死的旋涡所转,难免要受生死烦恼的苦果。 二、研求真理——依佛法方便说明 世事无常:为什么无常?因为在变异,为什么变异?用佛法来解释,一切法是众缘(即条件)所生,相对存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一切既互依而存,也即无有自性(没有独立存在的不变的实有性)。生是幻生,灭是幻灭,是随其因缘变异而有生灭,佛法中的缘生真理,是心物关系的因果法,是极为细密、繁复的心物间变动关系的法则。人人都受这种因缘法则的规限,设其中一缘有变,一一缘都随之而变。依科学来说,一物体在影响其周围之其它物体,同时亦被其它物体所影响,如此互依互摄的存在,亦即是佛法所说众缘所生的存在,在此种存在的情形下,一切事物变化无常极显而易见。 事相变异的过程说明:任何事物都脱不出生、住、异、灭的法则,这个法则,也就是事相变异的过程,生和灭在现象上是突变,在性质上是质变;住和异,是渐变,是量的变异。突变大家可理会,渐变就容易为人所忽视。不过任何事物不停地在变,这是可以肯定的。以人为例说吧: 生:是众缘和合的现象,也是一种“异熟果的开始”。何谓异熟果?依佛法说,过去世的行业,结成这世的果报的主体,新生命的开始,由生到长成(二十岁左右)这个阶段的变化,甚为显著,大家可以体会到的。 住:从长成到中年(五十岁左右)形态渐趋稳定,外表上似无激烈变动,实际上仍是不断在变,不过不像幼年时期那么快速显著,以致往往被错觉为常此不变,忽视了无常、变的真相。所以这期间的人,往往不容易或不愿意相信事物的无常性。 异:经过短时的稳定,慢慢从中年步入老境,生理上逐一出现老态,齿发动摇,精力衰退,使人不得不承认变异无常的现实,在这时期往往因自身的经验,体会到无常的事相。 灭:量的变异,最后必然发展到质的变异,是任何事物不可避免的结果——坏灭。对于人来说,就是死亡。 佛在《金刚经》里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觉者对人的看法,提示变动快的事例,使人体悟一切事物都在迅速变动中。一般人以为人的一生,有的是绵长时间,如果站在历史观点上看,只是刹那之间的事,而好多人把这“刹那”误认为永恒,就是对世事无常认识的不足。 不觉悟人生无常的后果:无常是一切有为法——一切事物的真理,谁都无法否认这个变异的真理,可是大多数人执着倒见,以无常为常,因此不可避免的引致种种矛盾,常为烦恼、痛苦、以及死亡所恐怖,这些都是不认识无常真理的必然后果。对于“我”和“我”的一切,强烈希望它能常住,特别是对生命的欲求,古往今来,除了觉者以外,虽功业如秦皇、汉武、富有四海,都无法求得不死之药,脱出无常的法则,也就是免不了无常所引起的苦恼! 解除倒见,即见实相:人能不能跳出“无常”的圈子呢?答案是可以的!常与无常,相对而来,执常是颠倒事理的倒见,把倒见倒转过来,就是真知。执常就不免于无常。能离常见,亦无无常。如果了解众缘所生“本无自性”的道理,明白众缘和合的“有”是幻有,时时不起常见,内对身心,外对一切事相,常作如是无常观,体验一切法只有幻相并无实体,久而久之,不期而然会体证无常的真相(实性),见到无生灭的本体而超脱生死烦恼的苦海,这就是佛法中的“无愿三昧”,又称“无愿解脱门”——于一切生死法中,离愿求、造作之念而得的禅定解脱——这可说是情意上的解脱。在理智上,亦可从诸法众缘生无自性的认识而进入“空三昧”、“空解脱门”,详细的,留待下次第二法印时再讲。 事相的无常感,因为认识体的执常而起,执常之见解除了,事相即是实相,实相中一切相对而统一。说常、说无常,皆属多余,根本无所谓常与无常。但是对于执常的人说无常,对执无常(执断灭见)的人也不妨说常,自在无碍,即是无生灭的涅槃境界。在讲第三法印时,再详细研究。 佛说法就是如此圆融无碍,从多方面启发人们的深思,活泼生动,方便自在,并非死板的教条主义。于此可顺便说一说,有些经内个别的措词看来好似矛盾,实则皆是圆融无碍自然统一。例如有人看到《金刚经》所说:“无我、人、众生、寿者相”,与无常、无我法印的道理固然符合,但与《弥陀经》内所说:“彼佛寿命及其人民,无量无边阿僧祗劫”,似有矛盾,不能领悟。其实《弥陀经》所说,乃是觉者“果地境界”,即是说不执寿者相(常见),寿命即无量,在果地,任何矛盾皆归统一,正反相成,不一不异,所谓不二法门。 佛说无常,是指出一切事物的真相,警示众生执常的妄见。说无量寿,是对有些顽固执常的人,听说诸法无常反过来执断灭见,顺应他们,循循善诱的方便说法。果地境界,自证自知,不生不灭,也就是超脱时空,而空间无边,时间无边,岂不是“无量寿”?究竟地说,无法可说,常与无常,皆为佛方便说法,均不可执,无执、无著,始可圆融无碍,自证实相。 兹录唐代高僧善导和尚《劝念佛偈》,以结束本文。此偈以无常观,导人求觉道,能发人深省。偈云: 渐渐鸡皮鹤发, 看看行步龙钟。 假饶金玉满堂, 难免衰残老病。 任汝千般快乐, 无常终要到来。 唯有径路修行, 但念阿弥陀佛。 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教讲座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今天我们继续讨论三法印中的第二无我法印。用本题“相对的人生观”来方便说明。 无我法印与无常法印,虽同为说明人类倒见妄执的佛法哲理,可是两者的含义及性质各有不同。上次所讲的“变异的世间观”(即无常法印),是从事相(现象)上观察一事物的变易的道理,这是具体可见的,所以是比较容易领会的。 无我,是进一层去研求事相内含的理性。理性是抽象的,是无形相的。在佛法中,虽然到末了是可以证知的,但是对初学者来说,这个抽象的而又与习惯想法相反的概念,显然是不易于了解的。不过佛法中有种种善巧方便,只要我们能摒除成见,便可以从理智上去认识无我的真谛。 在说明“无我”原理以前,我们先检讨一下以“我”为中心的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矛盾烦恼等现实问题。 甲、生活、生死问题 现实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问题可说无量无边,今但举主要的大问题,不外生活问题与生死问题,以及此二问题所引起的烦恼与苦闷,兹分述如下。 一、生活问题 人一生下来,即有谋求生存的本能与意欲。为这生的意欲所驱,不自主地必须活动谋营生活,因而发生生活问题。生存是有条件的。就人类来讲,一生下来就需他人抚养,否则无法自存。在物质方面,衣、食、住、行,缺一即无法生存。要解决此种需要,必须作种种谋生工作。及至长成,又有男女配偶的需求,由此种欲求,即产生组合家庭的需要。以家庭为基层,形成社会的组织,国家的组织,发生种种人我、物我的错综复杂关系。其原始的动力,是谋求个体生存。 但是一般人并不注意或追溯这些问题,只知向外地谋求生活所需的一切,并对所谋求的对象生起种种贪著,因而又产生对食、色、名利,权势等等的爱著与追求,使生活问题更趋繁复。 本来讲,无衣无食,会使一般人感到求不得的苦恼。但是因向外追求欲无止境,有了衣食,又想更多更好,得不到便生烦恼,得而复失,更生烦恼,所以尽管富有天下权倾四海,免不了恐惧失去的烦恼,即使一切巩固,但欲占有享受此一切的“我”却不坚固,长生乏术,生死的威胁,无意识中无时或离,生活在不明真相之下,其实大致上是充满了痛苦与烦恼的。 二、生死问题 有生必有死,这是必然规律。但是人与生俱来有“生”的欲求,除了觉者能彻了生死,人人对于死亡不免产生极大的恐惧。有人以为自杀的人是不怕死的。殊不知自杀者并非不怕死,只是感到苦的威逼,超过了死的恐惧,误信“死”可以解决生的痛苦,才做出这愚蠢的行动,没有生的勇气,即是怯者,哪有怯者反而不怕死的道理? 乐天的人,他可以把死亡看作自然的结果,把它看得淡些,但这种顺其自然的人生态度,既不彻底,更不能予人生一种积极向上的价值,绝不是一种完满的人生观。 一般人在没有掌握正确人生观之前,所谓“生活”,其实即是“生死”。因为一生下来,即无可避免地走上了死亡的路途。惟有能彻了相对人生观的人,才能生动活泼地过生活。因此一般地讲,生活问题与生死问题是分不开的。 由于人类生活问题引起的种种烦恼,对生死问题不明白所产生的苦闷,在思想上便产生了种种哲学、宗教、人生观、宇宙观,企图诠释人生宇宙之谜。但是思想有先天性的限制(见“科学与佛法”详候下一讲“涅槃法印”时解释),只能把时间与空间分开来观察,所以一有对象(所知的概念),即成静的、死的生灭法(亦即是生死的根源)。所以一切世间的哲学、科学、宗教等,假若有一套可立的思想想解释人生宇宙问题,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思想上不能思议四度空间的实相,这点在佛法内说得最明确清楚,在科学内亦已证明其确切(见“科学与佛法”)。如是说来,那么人生宇宙问题岂不是永远不能解答吗?那也并不是。佛法内有善巧方便,虽然言说不能说,却可用相对的方法解粘去缚,引导人们自证自知人生宇宙的实相。现在试把现实生活中生活与生死等问题,依佛法方便来讲。 依佛法说,人生问题宇宙问题,表面看来似甚复杂,其实找到问题中心去观察,甚为简单!其关键在人们不能正确了解人生的主角“我”的体性与宇宙间事事物物“法”的体性。如能把“我”与“法”的性质弄清楚,其它枝节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乙、我、法的究竟意义 “我”的定义包含二种意义: (一)有独立存在的性质; (二)有能自己主宰、自由自在的性质。 如能证明一切有情于中并无此两种性质,那么“我见”即无所根据,也即是确立“无我原则”。 “法”,是被认识的客观对象,所以说“法”有没有“自在”与“主宰”并不确切,而只要能说明宇宙间一切事象理则都“无自性”都不能单独存在,即可证成“法无我”原则。 确立了我、法的真义,即能正确地解释和解决人生宇宙的根本问题。 顺便一说,佛法对人生宇宙的解释,不定说唯心,亦不定说唯物。一般总是心与物相对说。因是人生问题与宇宙问题在佛法内并不分开来说。有“有情”即有其所处的世界,离“有情”说世界,只得抽象的假名,要想象它,仍是凭“有情”以往的生活经验为认识基础的。本题说“相对的人生观”,其实已无法不提及与其关联的宇宙观。但是本题是偏重于人生一方面的。佛法是不尚空论的,处处着重现实,着重实践,着重基于苦乐的价值观点。因此,单独说宇宙如何安立在佛法内是不多见的,因其与实践及苦乐均无直接关系。现在先讨论“人无我”或“有情无我”。 一、“我”往哪里找 一般最通常的见解是以我们的身体就是“我”。但如一经分析了解,则大成问题。 依常识我人的身体是由血肉、筋骨、毛发等组成。依科学此等组成物又由碳、氧、氮、铁、磷等各种化学元素所组合。依生物学又可说由动物细胞复合而成。又人体时时需要空气、食物等的营养吸收,另一方面又需排出废料,换言之即是人体与周围环境息息相关。乃此均足以证成:我人身体实不能单独存在;进一层说,我人对外吸收营养,如呼吸与饮食等动作,实是身不由己的,绝无自由主宰的能力。既不能独存,更无法主宰,即无“我”的性质。“我”只是“情有理无”的幻相。反之“无我”性方是“实相”。 精神方面是不是有“我”呢?精神作用不出意识方面的知、情、意,与潜意识里面的本能、习性等,这些都可能是为一般执为“自我”的。 “知”是不是“我”?西哲有云“我思故我在”即认“知”为“我”。不知我人的知识、思想都是依外在环境而起而变的。没有所知的对象,如何能证明有独立的能知“自我”?所以能知的“知”,与所知的对象互依相对而立,都不能独存。又我人当外境现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由是可证我人对“知”实无主宰自在作用。所以“知”没有“我”性。 我人日常生活中,情绪起伏犹似波涛,推其动机,十之八九为外境所牵引,不是单独生起的,更是难以自作主张的,所以“情”亦无“我”性。 我人的意志,表面上好似可由自己作主,究其实,内受内在欲求所左右,外为环境所左右而不自觉。所谓自由意志,在执“我”为中心的人说来,简直是没有的。我人的内在欲求如生的欲求,男女的欲求,都十分剧烈,我人的意志多数受彼驱策,不得自在,所以“意志”亦无“我”性。 以上所说知、情、意三种作用,其实是互相牵连的,知可以影响情,意;情可以影响知、意;意也可以影响知、情,不可分割。更证明各无单独存在性,即无“我”性。 潜意识一方面有保持我人以往知识与行为方面所得的经验,一方面又形成潜势力影响以后我人知、情、意的活动。此等活动的总和形成我人的性格。所以潜意识与明了意识互为因果作用,并不是单独存在。又潜意识里含藏着与生俱来的种种原始冲动与本能,都是不能由“我”自由主宰的。所以潜意识亦无“我”性。 综观身心二方面,没有独存自在的“我”性可得。即是身心中找不出一个“我”来,“我”只是情意上的错觉和执见。所以说情有理无。 依佛法说,“我”只是我人物质作用与精神作用的假合体,集在一起的时候假名为“我”。我只是代名词而已。例如众木聚在一起称之为林,“林”只是代表众木的假名,除了众木,别无有林。 佛经上有一段关于无我的寓言,颇发人深省,兹录如下:“昔有一人,受使远行,独宿空舍。中夜有一鬼,担死人来着其前。后有一鬼,逐来骂前鬼:‘死人是我所有,汝何以担来?’二鬼各捉一手诤之。前鬼言:‘此有人可问。是死人是谁担来!’是人思惟:此二鬼力大,若实语,亦当死;若妄语,亦当死。二俱不免,何为妄语,语言:‘前鬼担来’,后鬼大瞋,捉手拔出著地。前鬼取死人一臂,补之即著。如是两足头肋,皆被拔出,以死人身,安之如故。于是二鬼共食所易人身,拭口而去。其人思惟:我父母生我身,眼见二鬼食尽;今我此身,尽是他身肉。我今为有身耶?为无身耶?若是有者,尽是他身;若无者,今现身如是。思惟已,其心迷闷,譬如狂人。明日寻路而去,到前国者,见有佛塔众僧,不可问余事,但问己身为有为无。诸比丘问:‘汝是何人?’答言:‘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为众僧,广说上事。诸比丘言:‘此人自知无我,易可得度’。而语之言:‘汝身从本以来,恒自无我,非适今也。但以四大合故,计为我身’。即度为道,断诸烦恼,即得罗汉道。是为能计无我,得道不远’。” 上述寓言,以现代知识说,亦很合理。因我人身体中细胞新陈代谢,每十一个月全身细胞就统统换成新的。可惜我人不知不觉地被“无常”鬼,偷了换了,竟不能由此体悟无我的至理。 二、法的体性 人生除了主观认识以外,还有客观的事物。以个体主观方面说,客观的事物即成为“环境”。在佛法内统称为“法”。广义说,“法”包括一切物质、精神、事理、概念等等,无所不包。所以有时称为“诸法”,或“一切法”。现代名词无以相当,勉强可说为“宇宙万有”。 宇宙间物质精神种种事象,表面上好像各个独立地存在,各有它的特性。现在说“法无我”,即是要说明一切法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所谓个法的特性,亦是要依赖其它各法始能显现的。换句话说,宇宙间一切心、物、事、理,各各都不是绝对地存在,而是相对地,在互依互含的状态下存在。 佛法内说一切法都是众缘所生,而无自性。缘,意思是条件。譬如说一座房屋,是水泥、砖瓦、木材、玻璃等材料加以各种技工按照建筑的设计,众多条件凑合起来才能完成。除了各种的条件,在适合之情况下(这情况也是条件之一)凑合起来,房屋即产生。而完成后这房屋的特性与功用,也是依组成它的各种材料而决定的。除此以外,没有房屋的“自性”可言。例如说房屋有遮避风雨的功用,这功用好像是房屋所特具的,其实假如我们想像,有一扇窗的玻璃打烂了,这功用即时就打了折扣,可见房屋没有所谓“自性”,在众缘和合的条件下,起一种暂时的性能或功用。说“暂时”,是因为组成它的各种“缘”若经进一层了解,亦是各各依其它条件而存在,所以不可能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存在,而是刹那刹那在变(见“变异的世间”一文),既然是在变,即否定了“自性”二字的意义,因“自性”应有自己独存的性能,有不可变异的含义。 龙树菩萨在《中论》中,用一首有名的偈,说明这诸法缘生无自性的精义。偈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从没有自性方面说,称之为“空”;在众缘成就时,相对的相状,作用非无,名之为“假名”。空对本体非有说,假名对相对的相用非无说。如偏执诸法定是空,则忽视了众缘生的相,用不能起功用,成为断灭邪见。如偏执假名的相、用为实有,则成我人通常的常识观点,成为决然的人生宇宙观,无法体会诸法无自性的实性。二边不执,即是佛法中道第一义。能说明的以此为止。因为究竟中道实相,不是以言说可以说明的。唯能离言自证自知。一切言说(思想与文字)都建立在假名上面,只能是诸法的代名词而已。诸法实相按科学说是四度空间的,而言说、思想、文字都只能代表三度空间的。诸法实相,好比一个活动的人,诸法假名,好比那个人的一幅照相。无论照相如何像真,决不能真正代表一个真人。 众缘生无自性,是佛法说明“法无我”的方便。因为我人对内对外执诸法为实有,由来已久(与生俱来),绝不怀疑,所以每觉得“法无我”的道理,甚为深奥。此处顺便说及,详细待说“涅槃法印”时,再予讨论。 观察现象,创立假设,须依实验证明,使主观成见无所渗入。 | |||||||||||||||||||||||||||||||||||||||||||||
观察 方向 |
内观的(对认识的物件言) |
向外的(对主观认识言) | |||||||||||||||||||||||||||||||||||||||||||
证成或发现 |
直证实相,非言说思议所及,但仍不妨相对地假立无量哲理及方法。 |
一切现象作用,都是相对地存在与发展。本体是不可思议的四度空间。 | |||||||||||||||||||||||||||||||||||||||||||
效用 |
彻底明白人生宇宙真相真理,根除忧悲苦恼,解脱生死束缚。 |
物理、化学、工程、医药等方面的物质成就,由于物质的偏面发展。使人类精神方面失去平衡。 |
现代科学的发展,在物质方面取得的成就,无疑大过心理方面的。其心理方面的研究远不及佛教对于心王心所等研究的深入,而心法的生灭变化,又较色法(物质的)灵活而难于捉摸,因此,心法和色法在科学上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也因其如此,今后心法(心理学)在科学上的发展,自有其广阔的前途。我对于心理学素少研究,但我确信,科学的心理研究及其成就,必将有助于佛理的阐扬,一如科学在色法上的成就,对佛法所作的贡献一样。
上面是我对科学与佛法粗浅的看法。也是希望引发各位的兴趣,作更深的研讨,来发扬佛法的微妙精义,使现代人得益!多谢各位的惠临。
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学讲座
二、变异的世间观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上次所讲的“科学与佛法”中,曾讲到近代科学上的发现,与佛教的理论非但不冲突,而且作了有力的旁证。换言之,佛法也可用科学的方法来论释。现代科学对于物质世界的构成,已可从数学公式推出它的真相——宇宙是在四度空间的情况下存在。
这一科学的发现,在科学上自有其重大的意义,在哲学上,这是数千年来纷争不休的本性问题,科学虽提供了肯定的资料,但进一步的实证,在现代科学范畴内,只能说是不可言说,不可思议的境界,以此为止。佛法中所谓涅槃,所谓实相,所谓一真法界,虽也是离言说思议的境界,却是可以体证的;并且有方便的讲法,有助于对这种境界的认识。现在把这个不可说的实相,试以方便的说法来说明,预定三次讲完。今天先讲变异的世间观。
甲、略说三法印
一、人生宇宙三大真理
在说本题之前,先约略说说三法印。
三法印是什么?三法印是区分佛法与外道的准绳。印,就是印证,就是以此三项准则印定某法是否真实的佛法。一切法与这三法印一一契合的便是佛法,若不能完全契合的,就非佛法,所谓:“若无此三法印,即是魔说,而非佛法”。三法印是佛法精义之综合:所谓“佛法该摄而立三种之法印”。学佛之人,如不了解三法印,就无法了解佛法精义。
三法印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阿含经》中所说:“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及涅槃寂静,此是三法印”。诸佛菩萨皆通达三法印而证佛果!
从现实世界说,三法印所包涵的:无常性、无我性,无生灭性,也是人生宇宙间三大真理。一般人不明白这种真理,而生倒见,进而执着倒见,才起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由此而有:生、老、病、死、忧悲、苦恼、成为一切苦的元本。佛说三法印,便是针对不明真相、执着倒见的人而说法,使他们明白真理,产生正见,脱离生、老、病、死、忧悲、苦恼的流转!
用现代话来诠释三法印:
a、无常性——变异的世界观——‘无常’法印。
b、无我性——相对的人生观——‘无我’法印。
c、无生灭性——人生宇宙的实相——‘涅槃’法印。
二、三大真理的联贯性
三法印的无常——无我——涅槃,是相互联贯的、由浅入深的观照法门,也是修持的一般层次。
从现象上观察一切事物都不断地在变,所谓:“世事无常”,这是大家可以看到,容易懂得,容易接纳的概念。无我的道理,就不易为大家了解接纳了。因为大家从生出来到现在,一直执着了一个“我”,一旦听到无我,不免引为惊奇,大多数人一定感到难于想像。但是如果对于世事无常的道理有了认识,再从无常的道理中去看有没有这个“我”。无我的道理,也就不难于理解了。懂得了无常、无我的道理,也就不难通达本来无生无灭的道理。
无常、无我、无生灭、三者间的相互关系,可列出来说明:“幻”知道它是幻而不执;“假”知道它是假而不执,即能证真。所以通达了无常性、无我性,也就自然通达无生灭性。因为“真”是“事”的实相,“理”的实性,明白了无常性的事相,渗透了无我性的理性,就显现出无生灭性的本体——“真”。
证真时,幻事、假相,都成为本体之用。须附带说明的,这里所说的“真”,也只是对幻、假的对比而言,不可执着。如能不执着即证离思议言说,非文字所能形容的自性。因执着事相、理性为常、我,因而产生世间一切苦恼。故《增一阿含经》中,在三法印之外,另加“一切行苦”(即诸行是苦)为四法印。使大家了解苦之本元,以体证无常、无我,也即体证无生灭的实相。反之,如果能参悟无常,无我的道理,也就可以正本清源,消除诸苦的根源!同时,因为不执我法(事相),一切现象事理本来寂静,生死烦恼均归息灭,自然而然进入四度空间无生灭境界,而体证人生宇宙实相。
佛说种种法,无非使众生自求觉悟,自证自性。三法印是统摄人生宇宙诸法,最赅要、具体、浅显的说法。
乙、变异的世间观
变异,就是变动,因空间的变动,而产生时间的概念,故时间可代表空间的变动。宇宙虽大,可以“动”字一以概之。宇宙之间的任何事物,时时刻刻在动,刹那之间就变,一念之间,此世界即非旧世界!试想转瞬之间,世界多少事物,移转了原来岗位,宇宙之间的星球,已不知移转几千万里!宇宙虽大,却找不出一样不变不动的事物!各种事物只是变得快或慢而已。平常我们所能感觉到的变和动,只是些变得快或较快的,而变得慢或较慢的,有时不容易觉察罢了。
一、观察现象——依常识说
从常识去了解无常的道理,一切不出生、住、异、灭的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决没有生而不变,住而不动,变异变灭,亦复如是。试从物理、生理、心理各种现象上去证无常之理:
a、物理现象的变异——成、住、坏、空。
b、生理现象的变异——生、老、病、死。
c、心理现象的变异——生、住、异、灭。
现在先看物理现象的变异,现代科学进步最快的,是对物质的研究,因此人类对物理上的了解也最多。物质、元素、原子、核子、山河、大地、太阳、星云,直到整个宇宙,均为物理现象。在原子内部的小宇宙所包涵的核子和电子,就不停地在转,不息地在动;推之于大宇宙,地球不停地转,不断在变,其它星球、星云,亦是如此。今日之太阳,在科学观点上讲,已非昨日之太阳,太阳已形成了三十万万年,据科学家估计,再经一千万万年,便会逐渐降低以至失去它的光辉和热力,也即是说,太阳也在变动,太阳黑点周期性的出现,足以说明太阳不只在动,而且动得很显著,只是人类感觉不易直接觉察而已。总之,整个宇宙,跳不出成、住、坏、空的法则,不论从科学或佛法来讲,均是如此,一切息息在变,息息在动,永无休止的变动;永无休止的流转。
生理现象的变异,不出生、老、病、死的规律。从人生来说,从出生、长成、老病以至死亡,是必然的过程,也就是说明生理上的变异。从科学眼光看,构成动物机体的细胞,时时刻刻在新陈代谢之中,生理学家说,人体全部细胞,约经十一个月的新陈代谢作用,就会全部更换一新。其他如血液不停的运行,吸收氧气,排去碳酸气;筋骨、皮肉、毛发等等,都不停地在变动。严格地说,今日的身体,已非昨日的身体,不变,只是错觉而已。最近《觉世报刊》上有一篇诗《胡子》,可以借来说明变动、无常的道理:“几天不刮,你就长长,十多年前,你在何方?现在你黑,将来你白,再将来呢?无常无常”!
心理现象的变异,有生、住、异、灭。佛说:“念念生灭”,我们如能一念反观,即能自己发现,心理现象时刻在变。以人类心理状态来观察,心理学家把人的心理转化分为知、情、意三种状态:
知——知识、知觉、认识作用,时时刻刻,对内对外,起分辨认识作用。
情——情绪、情操、由知觉、认识、感受而起,如喜乐、忧愁、悲伤、恐惧、愤怒、焦灼等等,刹那起伏,变化不息,有些由于生理而引起,出现周期性的变异。
意——意志。由欲求或愿望的推动,不停地指挥身体的言行举动,诸如男女、饮食、生存等等,都是推动行动的基本欲求,这些欲求在明白真理之后,方可转成比较固定的愿望。
以上三种是明了意识,是自己可以觉知的心理活动。这些心理活动,不分昼夜,时时刻刻地活动,即使在睡眠时,亦是不息活动,不过稍朦胧而已。
潜意识——相当于佛学中的阿赖耶识,也即第八识。阿赖耶识,意译为藏识,能潜藏我人经历中之各种复杂经验,保持不失,成为一种潜在势力,不自觉地支配了某些思想、行动。表现最显著的,就是潜意识中的执“我”的势力,有生以后,无时不以我自居,从不怀疑,习惯成自然,潜意识中深深刻画了不可磨灭的幻影的“我“!不自觉地顽强地执我为实有,成为一种极顽强的中心势力,在有意无意之间表现出来,成为“我”的个性。换言之,性格受潜意识所支配,也是潜意识的反映,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因为一般人的性格,不自觉地受潜意识的支配,而潜意识又是以根深蒂固的我执为中心,确乎很难于改变,但也不是不能改变,只是改变很难而已。
因为潜意识也是在变动的,经过长时期的教育,或是突然或强烈的刺激,都可能改变人的性格,依靠着一种经常的重复的行为,也可以逐渐代替或冲淡原有的潜在意识。例如写字,原来学习颜真卿的字,信手写来便是颜体(旧的潜意识),如果想改为赵孟頫体,只要经常不断地练习,日子久了,也就一手赵体了。在佛法上讲,藏识的内容,是可以改变的,佛法中的念佛、观照、戒律、禅定等等修持工夫,目的就在纠正改变潜意识中的错误,颠倒的潜力。譬如执我、执常,原是我人藏识中根深蒂固的倒见,我人懂得了无我、无常的道理,却也不可能一下就排除我执,必须经常不断下工夫去修持,犹如写字那样,工夫到了,才能写出你所要的那种字体,修行也是这个道理。简言之,作凡成圣的关键,就看明了意识能否改变藏识中的错误倒见。潜意识也是变动的,平时明了意识内所作所为、所见所闻,不知不觉陆续潜藏起来,同时不知不觉中改变了潜意识的内容。
由上述这些分析,可见宇宙之间,所有一切物理、生理、心理的现象,由生住到异灭,不息地在变,不停地在动,找不到一成不变的东西,也绝无呆着不动的事物。变异是宇宙间一切事物演化的基本特征,我们也须正视此种变的特征,从而在这种变异——无常的观点上去了解一切事物,寻求其真相,才能获得正确知识。
反之,如果对于某些表面现象,执以为常,以为大地山河,历久不变,日月星辰,周而复始,永恒不易,常住不改,由此而寻求真理,真理犹如兔角,渺不可得,由此以概人生,人生就烦恼无尽,执常而实在无常,执我而实在无我,为名利得失,生老病死的旋涡所转,难免要受生死烦恼的苦果。
二、研求真理——依佛法方便说明
世事无常:为什么无常?因为在变异,为什么变异?用佛法来解释,一切法是众缘(即条件)所生,相对存在,“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一切既互依而存,也即无有自性(没有独立存在的不变的实有性)。生是幻生,灭是幻灭,是随其因缘变异而有生灭,佛法中的缘生真理,是心物关系的因果法,是极为细密、繁复的心物间变动关系的法则。人人都受这种因缘法则的规限,设其中一缘有变,一一缘都随之而变。依科学来说,一物体在影响其周围之其它物体,同时亦被其它物体所影响,如此互依互摄的存在,亦即是佛法所说众缘所生的存在,在此种存在的情形下,一切事物变化无常极显而易见。
事相变异的过程说明:任何事物都脱不出生、住、异、灭的法则,这个法则,也就是事相变异的过程,生和灭在现象上是突变,在性质上是质变;住和异,是渐变,是量的变异。突变大家可理会,渐变就容易为人所忽视。不过任何事物不停地在变,这是可以肯定的。以人为例说吧:
生:是众缘和合的现象,也是一种“异熟果的开始”。何谓异熟果?依佛法说,过去世的行业,结成这世的果报的主体,新生命的开始,由生到长成(二十岁左右)这个阶段的变化,甚为显著,大家可以体会到的。
住:从长成到中年(五十岁左右)形态渐趋稳定,外表上似无激烈变动,实际上仍是不断在变,不过不像幼年时期那么快速显著,以致往往被错觉为常此不变,忽视了无常、变的真相。所以这期间的人,往往不容易或不愿意相信事物的无常性。
异:经过短时的稳定,慢慢从中年步入老境,生理上逐一出现老态,齿发动摇,精力衰退,使人不得不承认变异无常的现实,在这时期往往因自身的经验,体会到无常的事相。
灭:量的变异,最后必然发展到质的变异,是任何事物不可避免的结果——坏灭。对于人来说,就是死亡。
佛在《金刚经》里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觉者对人的看法,提示变动快的事例,使人体悟一切事物都在迅速变动中。一般人以为人的一生,有的是绵长时间,如果站在历史观点上看,只是刹那之间的事,而好多人把这“刹那”误认为永恒,就是对世事无常认识的不足。
不觉悟人生无常的后果:无常是一切有为法——一切事物的真理,谁都无法否认这个变异的真理,可是大多数人执着倒见,以无常为常,因此不可避免的引致种种矛盾,常为烦恼、痛苦、以及死亡所恐怖,这些都是不认识无常真理的必然后果。对于“我”和“我”的一切,强烈希望它能常住,特别是对生命的欲求,古往今来,除了觉者以外,虽功业如秦皇、汉武、富有四海,都无法求得不死之药,脱出无常的法则,也就是免不了无常所引起的苦恼!
解除倒见,即见实相:人能不能跳出“无常”的圈子呢?答案是可以的!常与无常,相对而来,执常是颠倒事理的倒见,把倒见倒转过来,就是真知。执常就不免于无常。能离常见,亦无无常。如果了解众缘所生“本无自性”的道理,明白众缘和合的“有”是幻有,时时不起常见,内对身心,外对一切事相,常作如是无常观,体验一切法只有幻相并无实体,久而久之,不期而然会体证无常的真相(实性),见到无生灭的本体而超脱生死烦恼的苦海,这就是佛法中的“无愿三昧”,又称“无愿解脱门”——于一切生死法中,离愿求、造作之念而得的禅定解脱——这可说是情意上的解脱。在理智上,亦可从诸法众缘生无自性的认识而进入“空三昧”、“空解脱门”,详细的,留待下次第二法印时再讲。
事相的无常感,因为认识体的执常而起,执常之见解除了,事相即是实相,实相中一切相对而统一。说常、说无常,皆属多余,根本无所谓常与无常。但是对于执常的人说无常,对执无常(执断灭见)的人也不妨说常,自在无碍,即是无生灭的涅槃境界。在讲第三法印时,再详细研究。
佛说法就是如此圆融无碍,从多方面启发人们的深思,活泼生动,方便自在,并非死板的教条主义。于此可顺便说一说,有些经内个别的措词看来好似矛盾,实则皆是圆融无碍自然统一。例如有人看到《金刚经》所说:“无我、人、众生、寿者相”,与无常、无我法印的道理固然符合,但与《弥陀经》内所说:“彼佛寿命及其人民,无量无边阿僧祗劫”,似有矛盾,不能领悟。其实《弥陀经》所说,乃是觉者“果地境界”,即是说不执寿者相(常见),寿命即无量,在果地,任何矛盾皆归统一,正反相成,不一不异,所谓不二法门。
佛说无常,是指出一切事物的真相,警示众生执常的妄见。说无量寿,是对有些顽固执常的人,听说诸法无常反过来执断灭见,顺应他们,循循善诱的方便说法。果地境界,自证自知,不生不灭,也就是超脱时空,而空间无边,时间无边,岂不是“无量寿”?究竟地说,无法可说,常与无常,皆为佛方便说法,均不可执,无执、无著,始可圆融无碍,自证实相。
兹录唐代高僧善导和尚《劝念佛偈》,以结束本文。此偈以无常观,导人求觉道,能发人深省。偈云:
渐渐鸡皮鹤发, 看看行步龙钟。
假饶金玉满堂, 难免衰残老病。
任汝千般快乐, 无常终要到来。
唯有径路修行, 但念阿弥陀佛。
一九六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教讲座
各位法师,各位善知识:
今天我们继续讨论三法印中的第二无我法印。用本题“相对的人生观”来方便说明。
无我法印与无常法印,虽同为说明人类倒见妄执的佛法哲理,可是两者的含义及性质各有不同。上次所讲的“变异的世间观”(即无常法印),是从事相(现象)上观察一事物的变易的道理,这是具体可见的,所以是比较容易领会的。
无我,是进一层去研求事相内含的理性。理性是抽象的,是无形相的。在佛法中,虽然到末了是可以证知的,但是对初学者来说,这个抽象的而又与习惯想法相反的概念,显然是不易于了解的。不过佛法中有种种善巧方便,只要我们能摒除成见,便可以从理智上去认识无我的真谛。
在说明“无我”原理以前,我们先检讨一下以“我”为中心的生活中,所遇到的种种矛盾烦恼等现实问题。
甲、生活、生死问题
现实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问题可说无量无边,今但举主要的大问题,不外生活问题与生死问题,以及此二问题所引起的烦恼与苦闷,兹分述如下。
一、生活问题
人一生下来,即有谋求生存的本能与意欲。为这生的意欲所驱,不自主地必须活动谋营生活,因而发生生活问题。生存是有条件的。就人类来讲,一生下来就需他人抚养,否则无法自存。在物质方面,衣、食、住、行,缺一即无法生存。要解决此种需要,必须作种种谋生工作。及至长成,又有男女配偶的需求,由此种欲求,即产生组合家庭的需要。以家庭为基层,形成社会的组织,国家的组织,发生种种人我、物我的错综复杂关系。其原始的动力,是谋求个体生存。
但是一般人并不注意或追溯这些问题,只知向外地谋求生活所需的一切,并对所谋求的对象生起种种贪著,因而又产生对食、色、名利,权势等等的爱著与追求,使生活问题更趋繁复。
本来讲,无衣无食,会使一般人感到求不得的苦恼。但是因向外追求欲无止境,有了衣食,又想更多更好,得不到便生烦恼,得而复失,更生烦恼,所以尽管富有天下权倾四海,免不了恐惧失去的烦恼,即使一切巩固,但欲占有享受此一切的“我”却不坚固,长生乏术,生死的威胁,无意识中无时或离,生活在不明真相之下,其实大致上是充满了痛苦与烦恼的。
二、生死问题
有生必有死,这是必然规律。但是人与生俱来有“生”的欲求,除了觉者能彻了生死,人人对于死亡不免产生极大的恐惧。有人以为自杀的人是不怕死的。殊不知自杀者并非不怕死,只是感到苦的威逼,超过了死的恐惧,误信“死”可以解决生的痛苦,才做出这愚蠢的行动,没有生的勇气,即是怯者,哪有怯者反而不怕死的道理?
乐天的人,他可以把死亡看作自然的结果,把它看得淡些,但这种顺其自然的人生态度,既不彻底,更不能予人生一种积极向上的价值,绝不是一种完满的人生观。
一般人在没有掌握正确人生观之前,所谓“生活”,其实即是“生死”。因为一生下来,即无可避免地走上了死亡的路途。惟有能彻了相对人生观的人,才能生动活泼地过生活。因此一般地讲,生活问题与生死问题是分不开的。
由于人类生活问题引起的种种烦恼,对生死问题不明白所产生的苦闷,在思想上便产生了种种哲学、宗教、人生观、宇宙观,企图诠释人生宇宙之谜。但是思想有先天性的限制(见“科学与佛法”详候下一讲“涅槃法印”时解释),只能把时间与空间分开来观察,所以一有对象(所知的概念),即成静的、死的生灭法(亦即是生死的根源)。所以一切世间的哲学、科学、宗教等,假若有一套可立的思想想解释人生宇宙问题,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思想上不能思议四度空间的实相,这点在佛法内说得最明确清楚,在科学内亦已证明其确切(见“科学与佛法”)。如是说来,那么人生宇宙问题岂不是永远不能解答吗?那也并不是。佛法内有善巧方便,虽然言说不能说,却可用相对的方法解粘去缚,引导人们自证自知人生宇宙的实相。现在试把现实生活中生活与生死等问题,依佛法方便来讲。
依佛法说,人生问题宇宙问题,表面看来似甚复杂,其实找到问题中心去观察,甚为简单!其关键在人们不能正确了解人生的主角“我”的体性与宇宙间事事物物“法”的体性。如能把“我”与“法”的性质弄清楚,其它枝节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
乙、我、法的究竟意义
“我”的定义包含二种意义:
(一)有独立存在的性质;
(二)有能自己主宰、自由自在的性质。
如能证明一切有情于中并无此两种性质,那么“我见”即无所根据,也即是确立“无我原则”。
“法”,是被认识的客观对象,所以说“法”有没有“自在”与“主宰”并不确切,而只要能说明宇宙间一切事象理则都“无自性”都不能单独存在,即可证成“法无我”原则。
确立了我、法的真义,即能正确地解释和解决人生宇宙的根本问题。
顺便一说,佛法对人生宇宙的解释,不定说唯心,亦不定说唯物。一般总是心与物相对说。因是人生问题与宇宙问题在佛法内并不分开来说。有“有情”即有其所处的世界,离“有情”说世界,只得抽象的假名,要想象它,仍是凭“有情”以往的生活经验为认识基础的。本题说“相对的人生观”,其实已无法不提及与其关联的宇宙观。但是本题是偏重于人生一方面的。佛法是不尚空论的,处处着重现实,着重实践,着重基于苦乐的价值观点。因此,单独说宇宙如何安立在佛法内是不多见的,因其与实践及苦乐均无直接关系。现在先讨论“人无我”或“有情无我”。
一、“我”往哪里找
一般最通常的见解是以我们的身体就是“我”。但如一经分析了解,则大成问题。
依常识我人的身体是由血肉、筋骨、毛发等组成。依科学此等组成物又由碳、氧、氮、铁、磷等各种化学元素所组合。依生物学又可说由动物细胞复合而成。又人体时时需要空气、食物等的营养吸收,另一方面又需排出废料,换言之即是人体与周围环境息息相关。乃此均足以证成:我人身体实不能单独存在;进一层说,我人对外吸收营养,如呼吸与饮食等动作,实是身不由己的,绝无自由主宰的能力。既不能独存,更无法主宰,即无“我”的性质。“我”只是“情有理无”的幻相。反之“无我”性方是“实相”。
精神方面是不是有“我”呢?精神作用不出意识方面的知、情、意,与潜意识里面的本能、习性等,这些都可能是为一般执为“自我”的。
“知”是不是“我”?西哲有云“我思故我在”即认“知”为“我”。不知我人的知识、思想都是依外在环境而起而变的。没有所知的对象,如何能证明有独立的能知“自我”?所以能知的“知”,与所知的对象互依相对而立,都不能独存。又我人当外境现前,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由是可证我人对“知”实无主宰自在作用。所以“知”没有“我”性。
我人日常生活中,情绪起伏犹似波涛,推其动机,十之八九为外境所牵引,不是单独生起的,更是难以自作主张的,所以“情”亦无“我”性。
我人的意志,表面上好似可由自己作主,究其实,内受内在欲求所左右,外为环境所左右而不自觉。所谓自由意志,在执“我”为中心的人说来,简直是没有的。我人的内在欲求如生的欲求,男女的欲求,都十分剧烈,我人的意志多数受彼驱策,不得自在,所以“意志”亦无“我”性。
以上所说知、情、意三种作用,其实是互相牵连的,知可以影响情,意;情可以影响知、意;意也可以影响知、情,不可分割。更证明各无单独存在性,即无“我”性。
潜意识一方面有保持我人以往知识与行为方面所得的经验,一方面又形成潜势力影响以后我人知、情、意的活动。此等活动的总和形成我人的性格。所以潜意识与明了意识互为因果作用,并不是单独存在。又潜意识里含藏着与生俱来的种种原始冲动与本能,都是不能由“我”自由主宰的。所以潜意识亦无“我”性。
综观身心二方面,没有独存自在的“我”性可得。即是身心中找不出一个“我”来,“我”只是情意上的错觉和执见。所以说情有理无。
依佛法说,“我”只是我人物质作用与精神作用的假合体,集在一起的时候假名为“我”。我只是代名词而已。例如众木聚在一起称之为林,“林”只是代表众木的假名,除了众木,别无有林。
佛经上有一段关于无我的寓言,颇发人深省,兹录如下:“昔有一人,受使远行,独宿空舍。中夜有一鬼,担死人来着其前。后有一鬼,逐来骂前鬼:‘死人是我所有,汝何以担来?’二鬼各捉一手诤之。前鬼言:‘此有人可问。是死人是谁担来!’是人思惟:此二鬼力大,若实语,亦当死;若妄语,亦当死。二俱不免,何为妄语,语言:‘前鬼担来’,后鬼大瞋,捉手拔出著地。前鬼取死人一臂,补之即著。如是两足头肋,皆被拔出,以死人身,安之如故。于是二鬼共食所易人身,拭口而去。其人思惟:我父母生我身,眼见二鬼食尽;今我此身,尽是他身肉。我今为有身耶?为无身耶?若是有者,尽是他身;若无者,今现身如是。思惟已,其心迷闷,譬如狂人。明日寻路而去,到前国者,见有佛塔众僧,不可问余事,但问己身为有为无。诸比丘问:‘汝是何人?’答言:‘亦不自知是人非人’即为众僧,广说上事。诸比丘言:‘此人自知无我,易可得度’。而语之言:‘汝身从本以来,恒自无我,非适今也。但以四大合故,计为我身’。即度为道,断诸烦恼,即得罗汉道。是为能计无我,得道不远’。”
上述寓言,以现代知识说,亦很合理。因我人身体中细胞新陈代谢,每十一个月全身细胞就统统换成新的。可惜我人不知不觉地被“无常”鬼,偷了换了,竟不能由此体悟无我的至理。
二、法的体性
人生除了主观认识以外,还有客观的事物。以个体主观方面说,客观的事物即成为“环境”。在佛法内统称为“法”。广义说,“法”包括一切物质、精神、事理、概念等等,无所不包。所以有时称为“诸法”,或“一切法”。现代名词无以相当,勉强可说为“宇宙万有”。
宇宙间物质精神种种事象,表面上好像各个独立地存在,各有它的特性。现在说“法无我”,即是要说明一切法都不是独立存在的,所谓个法的特性,亦是要依赖其它各法始能显现的。换句话说,宇宙间一切心、物、事、理,各各都不是绝对地存在,而是相对地,在互依互含的状态下存在。
佛法内说一切法都是众缘所生,而无自性。缘,意思是条件。譬如说一座房屋,是水泥、砖瓦、木材、玻璃等材料加以各种技工按照建筑的设计,众多条件凑合起来才能完成。除了各种的条件,在适合之情况下(这情况也是条件之一)凑合起来,房屋即产生。而完成后这房屋的特性与功用,也是依组成它的各种材料而决定的。除此以外,没有房屋的“自性”可言。例如说房屋有遮避风雨的功用,这功用好像是房屋所特具的,其实假如我们想像,有一扇窗的玻璃打烂了,这功用即时就打了折扣,可见房屋没有所谓“自性”,在众缘和合的条件下,起一种暂时的性能或功用。说“暂时”,是因为组成它的各种“缘”若经进一层了解,亦是各各依其它条件而存在,所以不可能是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存在,而是刹那刹那在变(见“变异的世间”一文),既然是在变,即否定了“自性”二字的意义,因“自性”应有自己独存的性能,有不可变异的含义。
龙树菩萨在《中论》中,用一首有名的偈,说明这诸法缘生无自性的精义。偈说:“因缘所生法,我说即是空,亦名为假名,亦是中道义”。从没有自性方面说,称之为“空”;在众缘成就时,相对的相状,作用非无,名之为“假名”。空对本体非有说,假名对相对的相用非无说。如偏执诸法定是空,则忽视了众缘生的相,用不能起功用,成为断灭邪见。如偏执假名的相、用为实有,则成我人通常的常识观点,成为决然的人生宇宙观,无法体会诸法无自性的实性。二边不执,即是佛法中道第一义。能说明的以此为止。因为究竟中道实相,不是以言说可以说明的。唯能离言自证自知。一切言说(思想与文字)都建立在假名上面,只能是诸法的代名词而已。诸法实相按科学说是四度空间的,而言说、思想、文字都只能代表三度空间的。诸法实相,好比一个活动的人,诸法假名,好比那个人的一幅照相。无论照相如何像真,决不能真正代表一个真人。
众缘生无自性,是佛法说明“法无我”的方便。因为我人对内对外执诸法为实有,由来已久(与生俱来),绝不怀疑,所以每觉得“法无我”的道理,甚为深奥。此处顺便说及,详细待说“涅槃法印”时,再予讨论。